中国电信微型直放站(2026年)集中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集中采购项目
- 2026-05-25
项目名称: 中国电信微型直放站(2026年)集中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集中采购项目
招标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中国电信微型直放站( 2026年)集中采购项目(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电信微型直放站( 2026年)集中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招标人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资格预审编号: I查看完整信息8736001001。
2.2 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采购内容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在 2026年至2028年各工程中所需的微型直放站产品。
2.3 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按照订单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2.4 项目性质:货物招标,资格预审。
2.5 项目规模: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1
微型直放站
扩展型、电梯型、
手机伴侣型、中功率型
约 45.13万台
注: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量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6 技术要求 /产品规格:详见上述2.5条。
2.7 标包划分情况(如有):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
3.1 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 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 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 ,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 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少于 5个(含)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售后服务团队。如申请人售后服务团队设置达不到前述数量要求,则应承诺如本项目中标,则将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售后服务团队的设置。
3.1.4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5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
3.2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3年05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年05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年05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资格预审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3.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3.2 申请人投标产品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1)申请人投标产品具有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 2)申请人提供投标产品申办进网许可证的受理通知书、电子回执单或者其他与监管单位沟通情况说明,且申请人应承诺如本项目中标,则最晚将在设备发货前办理完成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取得相关证书,则申请人应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3.3.3 销售业绩要求
申请人投标同类产品自 2024年5月1日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前一日 (以单项合同 /框架协议的具体执行订单的签订时间为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应用于公用通信网络组网的累计销售金额应不低于 500万元人民币。
申请人之间的销售业绩不纳入统计范围。
3.4 现场考察
( 1)招标人有权对本次资格预审申请人进行现场考察,现场考察范围不超过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中要求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范围。申请人不接受招标人组织的现场考察的,或现场考察情况与申请文件不符的,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 2)如招标人组织现场考察,现场考察内容及时间另行通知。
3.5 评价检测
( 1)本项目开展评价检测,申请人应参加招标人组织的评价检测。未按招标人要求参加评价检测的或核心指标检测不合格的将不能通过招标阶段的初步评审;核心指标检测通过的,评价检测结果将作为本项目招标阶段的技术评分的依据。
( 2)评价检测核心指标要求详见下表:
表 1 微功率核心指标
序号
项目
分类
技术要求
1
标称最大线性输出功率及误差
最大输出功率误差
[-2,+2]dB
2
功耗
规格 1、2
≤25W
3
最大增益及误差
扩展型
下行 ≥115dB,上行≥110dB,最大增益误差不超过 ± 3dB
电梯型
下行 ≥130dB,上行≥125dB,最大增益误差不超过 ± 3dB
4
自动电平控制
起控后,输出与额定输出功率差
[-2,+2]dB
5
矢量幅度误差
256QAM
≤5%
64QAM
≤8%
16QAM
≤12.5%
6
ACLR
下行
≥36dBc
上行
≥36dBc
7
噪声系数
规格 1、2
≤9dB
8
系统时延
最小系统时延
≤3μs
9
同质化检测
同质化要求
满足《中国电信 2026年微型直放站集中采购项目设备同质化检测指导手册》中规定的要求
10
无线 MODE通信方式VPDN接入验证
/
需支持通过虚拟专用网络( VPDN)接入中国电信无线边缘设备统一网管
3.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本项目的投标。
4.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进行重新招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6 年 05月2 5 日 17时00分00秒至2026年0 6 月 01 日 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5.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潜在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申请人注册”。
5.3 资格预审文件费用:获取本资格预审文件不收取费用 。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6月 10 日 09 时 30 分 00秒 。
6.2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登录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 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申请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资格预审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申请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 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 CA证书进行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和资格预审申请,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 详见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4000111884
服务邮箱: 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1号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7号投资广场A座12层
邮 编:
100033
邮 编:
100032
联 系 人:
仇一平
联 系 人:
张然、牟天予、肖微、贺圣琪、蒋选生、史鑫淼、李宏富
电 话:
电 话: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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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zhangran1.zgtj@chinaccs.cn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10.行政监督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 0 5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