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比选]电子会计档案系统软件采购公告
- 2026-05-27
项目名称: [比选]电子会计档案系统软件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标的物: 电子会计档案系统软件、电子会计档案软件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比选]电子会计档案系统软件 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电子会计档案系统购置
采购内容
电子会计档案软件
项目所在辖区
北京市西城区
项目 单位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金额(万元)
74
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详见项目说明
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线上线下递交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格式见附件 2)
联系人
高秀磊
联系电话
响应材料
递交截至时间
202 6 年 6 月 3 日 18 时 00分
交易方式
综合比选
资质(资格)
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具备营业资质。
2.供应商须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项目说明
1.根据项目单位需求,采购1套电子会计档案系统软件,最高报价不超过74万元。
2.响应文件需要包括营业执照、报价、服务承诺书、无关联关系承诺书、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信用中国”信用记录查询截图、项目总体方案、软件性能、技术保障、售后服务及响应单位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以上资料需打印纸质资料1份并加盖公章,多页文件加盖骑缝章,封装后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大厦B座1613室,同时线上向项目单位联系邮箱(bjcgzc@)提交响应材料,并确保线上线下响应文件内容一致。响应材料递交截至时间后寄出的响应材料无效。
3.项目单位以综合比选方式确定供应商,响应单位提供的软件报价不作为确定供应商的唯一条件。
4.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
5.响应文件需突出重点、言简意赅。
6.项目单位将于综合比选结束后依程序向中选供应商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供应商应当自收到中选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项目单位完成合同签订。
有无回避情况
1.不同供货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 的。
2.报名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的。
3.存在其他影响公平竞争、应当回避情形的。
采购需求 内容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供相关软件。详见公告附件 1。
* 附件: 1.电子会计档案系统软件采购需求
* 附件: 2.响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