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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无人机SAR设备租赁评审采购公告

  • 2026-06-02

项目名称: 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无人机SAR设备租赁评审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采购标的物: 无人机SAR设备租赁评审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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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根据业务需求,拟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无人机SAR设备租赁”项目承担单位实施评审,通过评审委员会现场打分的方式,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出任务承担单位,并在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官网发布邀请和评审结果,现邀请国内相关单位参加,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无人机SAR设备租赁。

2、采购方: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3、项目概况和简明技术要求:针对极端降雨导致的新型地质灾害防治需求,拟在华南或华东等高植被区获取L和P波段高频次无人机SAR数据,开展长波长无人机SAR高植被区滑坡识别应用以及无人机InSAR干涉测量试验,提升灾害特征的解译精准度。

4、采购限价:人民币89万元。

二、指标要求

★1、设备种类

提供适用于旋翼或固定翼无人机平台的L和P波段SAR设备。

2、设备技术参数

1) 所有波段SAR设备的整套重量:≤10kg;

2) 极化方式:单极化、全极化;

3) 成像分辨率:L波段优于1m,P波段优于1.5m;

4) 成像幅宽:不低于1km;

5) 有效作用距离:≥5km。

★3、租赁内容及工作量

适用于旋翼或固定翼无人机平台的L和P波段SAR设备应用不少于180天;

采集有效无人机SAR数据不少于90景(飞行方向不小于1km),其中不少于30%的数据能实现InSAR干涉测量;

获取的数据需完成成像处理,满足甲方处理软件的数据格式。

★4、飞行平台适配性改装要求

完成满足旋翼或固定翼无人机搭载的SAR载荷适配性改装,L和P波段无人机SAR设备均能便携安装在甲方指定的无人机平台;

每次飞行数据采集任务,安排专人现场到指定区域,确保能开展数据采集作业。

三、服务需求

1、工作地区

华南或华东等受汛期降雨影响的地区(以甲方指定区域为准)。

2、其他要求

1)响应人须提供符合项目要求的无人机SAR设备及辅助设备,响应人须承诺积极配合并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应无人机SAR试飞,满足测量要求,配合甲方按时完成指定区域的飞行采集任务;

2)响应人应根据项目需求和采购人要求完成空域申报和协调,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响应人应具有从事合成孔径雷达技术研究及设备研制的经验,能提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L和P波段SAR设备;

4)响应人应保证观测数据不得外传,签署保密承诺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计费价格

计费项目和标准:无人机SAR设备租赁费不超过人民币捌拾玖万元整(¥890,000.00)。

主要包含L和P波段无人机SAR设备,旋翼或固定翼无人机搭载适配性改装及SAR设备辅助设备,空域申报与协调、原始信号成像处理等相关费用,以及其他不可预料费用。

五、双方责任、义务和权利

(一)采购方

1、飞行采集数据由采购方负责监管使用,承担方不得复制SAR设备存储中的观测数据;如发现承担方复制观测数据,采购方有权拒付租赁费并追究承担方法律责任。

2、在承担方配合下,负责SAR设备的安装及所有仪器的正常工作和维护。

3、负责SAR设备及其辅助设备的保险。

4、提供旋翼或固定翼无人机适配性改装有关技术要求。

5、如承担方未能按照采购方案承诺进度和质量推进工作,采购方有权中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担方承担。

6、若数据采集期间发现SAR设备及其辅助设备有故障,采购方有权将项目延期进行。

7、采购方有权拒绝合同以外承担方人员的不合理要求和待遇。

8、采购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承担方或通过第三方提供的任何个人利益,包括各种好处、财物、任何名目的费用。

(二)承担方

1、对采购方采集的观测数据、适配性改装技术方案和要求具有保密责任,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泄漏有关信息,否则承担法律责任。

2、负责按照采购方技术方案完成旋翼或固定翼无人机适配性改装,并达到采购方技术要求。

3、负责按照采购方要求完成SAR设备在旋翼或固定翼无人机上的安装工作。

4、负责所有SAR设备及辅助设备的随机搭运。

5、负责原始数据成像处理、协助InSAR干涉试验等事宜。

6、负责作业空域协调及保障费。

7、遵照国家财经制度保证项目经费合理使用,接受采购方组织的财务审计工作。

8、有权拒绝合同以外采购方人员的不合理要求和待遇。

9、对采购方提出严重违反安全条例的要求,承担方有权拒绝。

10、承担方不得向采购方工作人员主动或被动提供任何利益,包括各种好处、财物、任何名目的费用。

11、承担方不得向采购方工作人员(包括其直系亲属)主动或被动提供:(1)可能对进行正常业务有影响的宴请和礼品馈赠(礼物、礼金、证券以及象征性低价物品);(2)任何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高档健身等娱乐活动;(3)免费旅游、度假等。

12、承担方不得对租赁任务进行转包。

(三)双方共同协商完成事项

1、承担方收到采购方试飞任务通知后10日内做好准备,做好所有SAR设备在旋翼或固定翼无人机上的安装调试工作,必须进行无人机平台、操控系统、测量系统的性能测试。

2、双方都必须以诚信为本加强协调和沟通,指派专人负责保证工作尽快启动以及在野外期间顺利实施(如工作需要,双方具体负责人员之间可在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框架下协商制定某个具体工作阶段的方案和时间节点考核表格)。

3、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任务是双方的共同职责。承担方要树立为采购方服务的观念,争取早日完成任务。采购方要树立安全意识。为此,双方执行任务的每个成员,从思想、言行都要围绕有利于完成任务这一目标出发,搞好协作。

4 、双方参加本项目工作人员,食宿和交通费用由双方自行负责承担;

5 、双方各自负责其仪器设备及技术人员的保险;

6 、如遇意外事件,双方各自负责人员及设备的相关事宜。

六、参加优选单位的资格条件

1、满足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响应:

(1)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及其关联的附属机构;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七 、参加优选须知

1.必须严格按照本评审公告要求编写评审响应文件,要求内容齐全,字迹清楚,加盖单位公章。评审响应文件包括:报价表、单位基本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证明文件(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技术实力证明文件、工作业绩证明文件、投入人员证明文件等)、技术方案(需求理解、技术路线及方法、项目进度计划、保障措施、拟派人员配置、培训方案、售后服务方案等)、参加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证书。

2.合同将授予符合优选公告要求、能圆满履行合同、独立完成目标任务及工作内容(不得再对外委托)、买方最为有利的参选人,最低报价不是中选的唯一条件。

3.参加优选所提供的文件(5份,1正4副),封皮密封加盖公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与联系方式,并在密封袋内附文件电子扫描件光盘。必须于公告发出5个工作日顺丰标快寄出至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方为有效。

4.联系人:薛老师,查看完整信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航遥中心,邮编:100083。

5.评审结果将在我中心官网上公示。

附件: 比选打分表

以上解释权归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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