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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26年物资类第一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新增)项目采购公告

  • 202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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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项目公告】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26年物资类第一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新增)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022618

招标公司: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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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项目 公告

都在东电政企云

标头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26年物资类第一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新增)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022618

资质要求

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具备承担所响应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成交项目的能力。

3.2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本次采购是否接受代理商响应见3.7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响应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4 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响应时,其响应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响应供应商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5 响应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响应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响应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采购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分包(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允许外购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响应。

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当于或者优于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中发布的“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规范”提出的相应条款要求(查看路径: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供应商管理→资质能力核实→资质能力核实规范标准)。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响应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响应供应商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若响应供应商为制造商,响应供应商被纳入不良行为处理(包括暂停成交资格和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响应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截止之日至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响应供应商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响应将被否决。若响应供应商为代理商,响应供应商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被纳入不良行为处理(包括暂停成交资格和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响应供应商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在首次响应截止之日至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响应供应商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响应将被否决。即使响应供应商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在首次响应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出现上述情况的,采购人亦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响应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响应供应商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使响应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截止日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8)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国务院令第777号),响应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响应供应商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响应供应商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审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响应供应商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审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结果为准。响应供应商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响应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即使响应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截止日未出现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情形,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9)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采购技术规范要求。响应供应商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应当具有可追溯性。

(10)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响应供应商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响应供应商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11)响应供应商应自行响应采购文件,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响应文件或代行办理响应事宜。

(12)响应供应商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响应供应商不再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响应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其响应无效。

(13)响应供应商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被纳入不良行为处理(包括暂停成交资格和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制造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响应法》第53条、《招标响应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制造商的产品。

(14)必须具有生产响应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15)必须具有生产响应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16)响应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等)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7)本次采购是否接受代理商、集货商响应以“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为准。

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或集货商参加同一个标包的响应,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针对同一标包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制造商和代理商或集货商同时响应的,均按否决处理。代理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提交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授权,响应人的响应将被拒绝。

对于本批次所有标段,响应人均应严格按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供《响应人制造商/代理商/集货商身份确认函》(以下简称“身份确认函”),未提供的(包括未按附件格式提供者)、虽提供了“身份确认函”,但与其响应文件其他部分所记载的身份不一致的,采购人有权依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较高的资格条件要求对其进行评审,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包括对其作出的不利量化考虑,或者其响应被否决)均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本采购文件中的制造商是指以原材料或零组件(自制或外购),经生产、加工、集成、调试等工序,制成一系列产品的生产企业。制造商可分以下两种类型:第一种为传统意义上的制造商,其具有核心生产能力,拥有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具有完整的生产工艺流程,能够保证产品质量,并提供售后服务。第二种为具备系统集成能力的制造商,其能够自行设计和制造产品的关键部分或核心软件、程序,通过外购外协零组件,依托自身产品整体设计、解决方案开发、产品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能力,经集成、安装、调试,最终形成完整的成套产品给客户,并提供产品维保服务。代理商是指依法注册,由制造商进行委托代理授权、作为独立主体参与采购活动并签订合同的法人或组织,且在人员配备、资金实力、质量信誉、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保证招标项目如期完成所需的实施能力。集货商是指将零散小批量、从多家制造商预定或采购产品,提供销售服务的企业。

各类身份响应人需要提供的材料如表1 响应人身份证明材料所示:

3.6 如接受联合体响应的,响应供应商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响应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响应。

3.7 响应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须满足相应采购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8 各响应供应商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响应。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6 年 6 月 3 日 至 10 日

公告全文

1.采购条件

项目单位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并委托国网京电(北京)招标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6年6月3日系统实际可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起至2026年6月10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响应供应商应妥善保管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账号和密码,以及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响应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可获取采购文件,电子钥匙的办理流程请登录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新手指引”→“电子钥匙办理须知及电子钥匙安装包”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响应供应商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采购文件失败,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3未按上述时间和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将无法进行后续的响应及报价。

4.4响应人需利用响应工具进行电子应答文件编制。响应工具下载方式:请各响应人在采购人招响应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下载专区→供应商响应工具”下载并安装。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首页“操作说明→ECP2.0招标采购流程供应商操作手册“或“演示视频→响应工具新U+操作指导视频”。响应工具操作问题联系采购人招响应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运维支持电话:查看完整信息。使用响应工具电脑配置要求:内存大于8GB,64位操作系统。

5.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

5.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首次响应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6月11日 9: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至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方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如要求全部文件上传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响应供应商仅可通过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提交全部响应文件;对于受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容量限制,要求通过网盘递交的文件,响应供应商需应用投标工具U+商务技术大文件功能加密提交网盘文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提交。

5.2首次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及响应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邮寄、现场提交等电子提交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提交响应文件及响应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及响应文件的修改文件。对于在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ECP)、投标服务平台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提交方式详见采购公告“三、响应文件的提交(补充)”

请注意: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将成交项目的电子响应文件打印、签字、盖章、扫描、复印、装订,并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邮寄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八区11号楼4层。收件人:项目编号后5位+成交人简称。收件人联系电话:63679462 薛工、63679461 杨工(该电话仅用于响应文件邮寄接收)。未成交人不需要提交纸质响应文件。

成交人邮寄响应文件要求如下:

1.开标文件的正本一份,以响应人所中的包为单位,每包一册。

(1)货物清单行报价暨响应报价汇总表

(2)响应函及附录

2.商务响应文件、技术响应文件正本各一份:

按分标编号单独成册,文件封面标明批次编号及分标编号、货物类别、项目名称和包号,且注明“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正本”。 正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字样。组件材料价格表(如有)编入商务响应文件。技术规范响应编入技术响应文件最后一部分。

3.响应文件编制、装订、封装其他要求:

(1)纸质响应文件封面应盖单位章(红色),每分册加盖骑缝章;封面日期应包括年月日,与电子文件提交日期保持一致,应不早于卷内文件日期,也不得晚于开标日期。

(2)纸质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用A4幅面纸出版(含每册封皮),竖向左侧装订,且各册禁止活页和塑料皮装订。

(3)根据档案管`理的要求,编页要求如下:①从封面为第1页开始连续编页码,且以自然数逐页按顺序编写,页码不得中断或重新编页,有文字的页面均需编页,只要包括封面、封底、目录、夹装在其中的各种证书影印件、图纸等都必须整体连续编页,不得中断。(如:响应文件共100页,必须从1至100连续编页)。空白页(无任何文字及符号的)不需要编页码。②按照独立成册的原则进行编页。如开标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应分别编页;上下册等各分册之间不连续编页。③编页时,单面文件在右下角进行编页;双面文件在正面的右下角编页,背面在左下角编页。编页示例如下:

(4)单本纸质响应文件的厚度不得超过50mm,如超过50mm,应分册装订。

(5)纸质响应文件包装封套上应清楚地标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响应文件字样,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同时写明响应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可根据响应文件 的数量拆分为几个包装,并在封套上标明共几个包装。

5.响应人应保证成交后邮寄的纸质响应文件与响应截止时间前提交或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保持完全一致,若出现不一致,则将被视同虚假响应,按《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中的虚假响应相关规定处理。

5.3未按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采购文件的响应,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4响应供应商需利用投标工具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编制。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响应供应商在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下载专区→供应商投标工具”下载并安装。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首页“操作说明→ECP2.0招标采购流程供应商操作手册”或“演示视频→投标工具新U+操作指导视频”。使用投标工具电脑配置要求:内存大于8GB,根据电脑操作系统对应下载32位/64位投标工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上发布。

7.采购文件获取联系方式

采购人: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41号

邮编:100031

采购代理机构:国网京电(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樱桃二条7号

邮编:100054

项目负责人:姚经理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Ø 电子钥匙业务咨询:400-991-5500

Ø 供应商注册相关业务咨询:4001695598转1转2

Ø 招响应交易平台信息系统(ECP、响应工具相关操作问题、咨询):4001695598转1

电子邮件:jdfj2016@163.com

代理服务费及响应保证金相关事宜使用以下银行信息:

中标服务费及发票事宜:查看完整信息

响应保证金事宜:查看完整信息

我公司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1.若供应商为国网内部单位,即使用中电财账号付款,则我方账户信息为:

收款方名称:国网京电(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收款方账号:212301097

开户行名称: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直属营业部

联行号:999100001500

2.若供应商为国网外部单位,即使用非中电财账号付款,则我方账户信息为:

收款方名称:国网京电(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收款方账号:212301097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广安门外支行

联行号:查看完整信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第16号文件规定,需要开具发票应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作为税收凭证。因此请各成交人在缴纳中标服务费后,提供下列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银行汇款回执

上述信息需加盖公章或财务章,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我公司公共邮箱jdzb_cwb@163.com(邮件名称:单位全称+联系人手机)。我司于2024年5月1日开始正式全面启用数电发票,届时发票将自动交付至贵公司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可自行下载、打印。

如有疑问,请致电:查看完整信息

外部账户及收款说明详见附件:外部账户及收款说明。

8.合规声明

本采购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为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9.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采购文件或公示信息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采购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采购文件或公示信息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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