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全渠道运营中心2026年全渠中心车辆租赁项目询比公告
- 2026-06-17
项目名称: 2026年全渠中心车辆租赁项目询比公告
项目编号: ZJZB-2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全渠道运营中心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询比 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 2026年全渠中心车辆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 ZJZB-2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全渠道运营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 2026年全渠中心车辆租赁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
1.2.1采购内容:本项目租赁一辆别克商务车GL8(2.0T),保障日常公务出行、会议保障等工作正常开展。
1.2.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 中国电信 阳光采购网 ( )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限价为 32.40 万元人民币(含增值税),供应商响应报价(价税合计)高于最高限价的, 其 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询比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 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响应 。
2.1.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比响应 。
2.1. 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询比响应 。
2.1. 5. 供应商 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 采购人 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 投标 /响应 资格的;
(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 )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 在最近三年内( 202 3 年 7 月 1 日 )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6) 在最近五年内( 202 1 年 7 月 1 日 )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 在最近五年内( 202 1 年 7 月 1 日 )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 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 9) 为本 询比 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11) 为本 询比 项目的代建人;
( 12) 为本 询比 项目的 采购 代理机构;
( 13) 与本 询比 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 采购 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14) 与本 询比 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 采购 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的;
(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 , 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 ,应 对 供应商 及 其 响应 产品在本项目中 执行禁止采购处理 措施的 ;
( 20) 法律法规、 询比 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 .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 比 文件获取
4 . 1 获取时间 : 202 6 年 6 月 18 日 8 时 0 0分 00秒 至 202 6 年 6 月 23 日 20 时 00 分 00秒 (北京时间 , 下同 )。
4 .2 获取方式: 登录 “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 ” 后,通过 “招投标 - 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 询比 文件登记申领 ,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 “ 6供应商 注册 ”。
4 .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 .1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即响应截止时间) : 202 6 年 7 月 1 日 9 时 0 0分。
5 .2 电子响应文件提交 方式 : 登录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后,通过 “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 .3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
6. 供应商注册
6 .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首页 “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 .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 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 详见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 “操作指引-CA办理”。
6 .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4000111884
服务邮箱: 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 .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全渠道运营中心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 1号院1号楼2 2 层
邮 编: 100080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 2号天银大厦-A西座10层
邮 编: 100032
联 系 人:任帅燃、王少蕊 、陈宇昕 、 邢雪婷 、 苗田田 、 张彦来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renshuairan .gyl @chinaccs.cn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 3查看完整信息68664
8 .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 后,通过 “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全渠道 运 营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6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