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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北化院有限公司2026年显微红外光谱仪招标采购(KBC530046918125-04Z-104)显微红外光谱仪650-7800cm-1招标公告

  • 2026-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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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北化院有限公司2026年显微红外光谱仪招标采购(KBC530046918125-04Z-104)显微红外光谱仪650-7800cm-1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KBC530046918125-04Z-104

招标公司: 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显微红外光谱仪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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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化院有限公司2026年显微红外光谱仪招标采购(KBC 5300469181 25-04Z-104 )显微红外光谱仪650-7800cm-1(招标编号:NWZ260703-3833-127735) , 招标人为 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显微红外光谱仪650-7800cm-1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北化院有限公司2026年显微红外光谱仪招标采购(KBC 5300469181 25-04Z-104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显微红外光谱仪650-7800cm-1 1.000 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接受生产商(集成商)、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商有效授权文件,且授权在有效期内,不接受流通商和联合体投标。

3.1.2 财务要求。

(1)提供承诺函:承诺如中标,接受招标人标准采购合同文本及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方式为二选一:1、货到验收合格后,乙方收到中石化结算中心开票通知邮件后,乙方按照邮件通知要求提供结算发票,结算中心收到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给付乙方合同总金额100%货款。2、乙方提交甲方财务可接受的银行保函(保函出具银行为国有银行或国有控股银行),甲方根据乙方出具银行保函额度给付相应合同进度款。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产品近三年(2023年至开标之日)不少于1份销售合同,需提供销售合同扫描件,除价格可隐去外,其它内容必须清晰可辨。招标公告中如有业绩方面的要求与本项冲突,以本项要求为准。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5 其他要求。

(1)1、须满足北化院《显微红外光谱仪技术规格书 260617》要求,技术规格书中星号项为实质性技术条件,不符合将否决投标。2、投标人所提供设备各模块内(部件)及配件技术资料真实,实物的技术指标必须与投标技术文件保持一致。须对所提供各模块(部件)的主要功能、技术指标进行详细响应说明,只响应“满足”无具体内容视为无效。 3、投标人必须以整套设备的形式交付,并负责后续整体质保调试联运工作。须提供由投标人法定代表或授权签约代表签署并盖章的承诺书。 4、投标人须具备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能力,须承诺满足需方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派技术服务人员到用户现场进行技术支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6月19日19时0分 至 2026年6月25日19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北京招标中心,联系人赵先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7月1日15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7月1日15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或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或发送至wzyyts@sinopec.com。

8.投标说明

(1)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2)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答疑等相关事宜。(3)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招标中心

联系人: 辛琦 联系人: 赵先生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 话: 01059963358(如无人接听请发邮件)

电子邮件: xinq.bjhy@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zhaoh@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6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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