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境卫生服务-2026年建筑垃圾处置场非现场监控设备数据传输及巡视服务项目
- 2026-06-23
项目名称: 北京市环境卫生服务-2026年建筑垃圾处置场非现场监控设备数据传输及巡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ZJ2026BJ1019608
招标公司: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采购标的物: 非现场监控设备数据传输及巡视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ZJ2026BJ1019608
项目名称 环境卫生服务-2026年建筑垃圾处置场非现场监控设备数据传输及巡视服务项目
所需服务 其他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所在辖区
项目业主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 93.868200
星级评价 无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7月03日 12时00分
交易方式 比选
服务时限
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资质(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工商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须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供应商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应是独立于采购人,不是为采购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当事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上述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递交截止时间;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供应商必须报名登记,否则没有资格参与响应。
金额说明
项目控制在93.8682万元,首付比例50%
公告说明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有无回避情况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项目内容
为 规范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依据《生态环境法典》等法律规章,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组织开展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场非现场监控设备数据传输及巡视服务项目,计划引入第三方采取现场安装实施及定期巡查的方式,实现对全市建筑垃圾处置场所提供的非现场监管设备(球型摄像机、枪型摄像机、在线监测设备等)的统一接入、统一管理,积极创新监督执法模式,充分利用视频监控、远程监测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制定非现场监管工作方案、工作规范,有效减少与当事人的正面接触,实现全时段、全天候检查模式。
建筑垃圾处置场所非现场监管服务项目主要内容包括:
(1) 对建筑垃圾处置场所提供的非现场巡查所用设备(球型摄像机、枪型摄像机、在线监测设备等)进行移机等现场实施工作,并解决技术问题进行前后端联合调试,实现所有处置场所设备统一接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相关平台的目标;
(2) 在平台进行非现场巡查过程中,提供视频传输所需的 4G流量,确保无线网络的畅通;
(3) 定期对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运行的设备进行巡检,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 提供 400技术咨询电话和故障报修服务,并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修复故障,确保平台的稳定运行;
(5) 重大活动、重污染天气或其他重要任务时,按甲方要求增加巡检频次,并通过传真或即时通讯方式通知甲方;
(6) 接到系统疑似违规报警后,针对系统无法准确判定是否违规的疑似报警,通过视频抽帧、图片分析等技术,结合入网车辆台账信息进行人工复核,核实车辆信息,企业信息等相关信息,确保对各个消纳场所监管的准确性;
(7) 按照非现场监管服务要求,定期提供各项数据分析报表。
项目编号 ZJ2026BJ1019608 项目名称 环境卫生服务-2026年建筑垃圾处置场非现场监控设备数据传输及巡视服务项目
所需服务 其他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所在辖区 北京市
项目业主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 93.868200 星级评价 无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7月03日 12时00分
交易方式 比选
服务时限
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资质(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工商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须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供应商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应是独立于采购人,不是为采购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当事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上述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递交截止时间;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供应商必须报名登记,否则没有资格参与响应。
金额说明
项目控制在93.8682万元,首付比例50%
公告说明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有无回避情况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项目内容
为 规范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依据《生态环境法典》等法律规章,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组织开展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场非现场监控设备数据传输及巡视服务项目,计划引入第三方采取现场安装实施及定期巡查的方式,实现对全市建筑垃圾处置场所提供的非现场监管设备(球型摄像机、枪型摄像机、在线监测设备等)的统一接入、统一管理,积极创新监督执法模式,充分利用视频监控、远程监测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制定非现场监管工作方案、工作规范,有效减少与当事人的正面接触,实现全时段、全天候检查模式。
建筑垃圾处置场所非现场监管服务项目主要内容包括:
(1) 对建筑垃圾处置场所提供的非现场巡查所用设备(球型摄像机、枪型摄像机、在线监测设备等)进行移机等现场实施工作,并解决技术问题进行前后端联合调试,实现所有处置场所设备统一接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相关平台的目标;
(2) 在平台进行非现场巡查过程中,提供视频传输所需的 4G流量,确保无线网络的畅通;
(3) 定期对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运行的设备进行巡检,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 提供 400技术咨询电话和故障报修服务,并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修复故障,确保平台的稳定运行;
(5) 重大活动、重污染天气或其他重要任务时,按甲方要求增加巡检频次,并通过传真或即时通讯方式通知甲方;
(6) 接到系统疑似违规报警后,针对系统无法准确判定是否违规的疑似报警,通过视频抽帧、图片分析等技术,结合入网车辆台账信息进行人工复核,核实车辆信息,企业信息等相关信息,确保对各个消纳场所监管的准确性;
(7) 按照非现场监管服务要求,定期提供各项数据分析报表。
* 项目附件
比选文件
3.比选文件发布版 2026年建筑垃圾处置场非现场监控设备数据传输及巡视服务.doc
* 垂询方式
联系人 尚老师
传真
联系电话 0105557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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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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