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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通服总部公务用车租赁项目询比公告

  • 2026-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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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通服总部公务用车租赁项目询比公告

项目编号: ZJZB-2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公司: 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商业险公务用车租赁项目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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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询比项目为 通服总部公务用车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 ZJZB-2查看完整信息) , 采购人为 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租赁一辆国产轿车,该车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 28万元以内,排气量2.0L(含)以下,车辆车牌号尾号为0/4/5/9,该车供应商须为租赁车辆足额配置交强险、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全权负责车辆维修保养,车辆维修期间提供备用车服务,充分保障用车服务质量。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 采购内容: 租赁 1辆排气量2.0升(含)以下国产轿车;

(2) 租赁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

(3) 交货地点: 北京市 丰台区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 中国电信 阳光采购网 ( )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 8000元/月(含税) ,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供应商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对于已完成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

2.2 供应商能够或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 得参加同一标包 响应 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 响应 。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比。

2.5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 采购人 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 响应 资格的;

(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 在最近三年内( 自 2023年6月1日起 )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 /成交 、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6) 在最近五年内( 自 2021年6月1日起 )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 在最近五年内( 自 2021年6月1日起 )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为本 采购项目 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10) 为本 工程 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11) 为本 采购项目 的代建人;

( 12) 为本 采购项目 的 采购 代理机构;

( 13) 与本 采购项目 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 采购代理 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14) 与本 采购项目 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 采购代理 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 17)中国电信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 20) 法律法规、 询比文件 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响应资格。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 6 年 6 月 26 日 9时00分至202 6 年 6 月 29 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如需纸质询比文件,可在上述日期内的工作时间联系采购机构项目负责人领取。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询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询比文件:

网上发送。 响应 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 询比 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 询比 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weixinbo.gyl @ chinaccs .c n 。 (售卖标书联系人:李震;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账号: 3查看完整信息69250 ;开户行: 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户名: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报名材料:( 1)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以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

(3) 联系人 及 联系方式。

4.3 询比 文件费用: 200 元。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 6 年 7 月 1 日 09 时 30分(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商务区凤凰嘴街 1号院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30 层 会议室。 ( 具体会议室请看 30层大屏幕 )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 采购机构 邀请 供应商 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 采购 代理 机构 不予接收 响应 文件:

(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 2)未按照 询比 文件要求密封的;

( 3)未按照本询比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和 中国通服采招门户( /portal/index)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7.1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商务区凤凰嘴街 1号院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街道天银大厦 A西座10层

邮 编: /

邮 编: 100045

联 系 人: 单 老师

联 系 人:魏欣博

电 话: /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weixinbo.gyl@chinaccs.cn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

7.2异议接收方式

联系人: 魏欣博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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