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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额敏1#220千伏升压汇集站配套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2026-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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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中船额敏1#220千伏升压汇集站配套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额敏塔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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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额敏1#220千伏升压汇集站配套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船额敏1#220千伏升压汇集站配套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 已由 塔城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依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 ( 备案证号:24查看完整信息0000112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额敏塔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航招采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 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

2.2 本项目的建设规模 新建一条220kV单回架空输电线路,路径长度约80km,起点为中船风电塔城额敏130万千瓦风电项目220kV升压站,终点为额敏东变电站220kV侧构架 。

2.3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 320 日历天。

2.4 本项目招标范围: 中船额敏1#220千伏升压汇集站配套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应满足国家及电网规范、政策、标准的相关要求,具体包含但不限于:合同涉及工程的所有勘察、设计及前期相关各类手续批复、报告及临时征地协调办理工作;为完成220kV线路所需全部物资、设备采购、送出线路施工及涉及第三方的协调和手续办理工作;负责对侧站进站施工及协调工作;对侧站间隔改造(如有)、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负责本项目并网及各项验收包括满足线路电网回购验收条件涉及的所有工作等 。

设备、材料采购及分包人需向招标人备案。招标人同意并不免除投标人的责任与义务。招标人提供的阶段性成果文件(详见附件十五:《招标人阶段性成果文件清单》),投标人应在收到附件十二文件后7日内完成对上述文件的审阅和校核,并将发现的任何错误或疑问书面通知招标人。若投标人在此期限内未提出异议,视为已认可该等文件的准确性。若投标人对前述成果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提出异议或存在疑问,相关复核、重新开展对应工作的全部费用及工期均由投标人承担,该等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本工程为固定总价包干EPC合同,招标工程量清单(仅供参考),投标人对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全流程造价控制承担全部责任。投标人须严格执行限额设计,所有施工图设计(含送出架空线路、电缆、基础、土石方、交叉跨越等)必须以招标控制价为上限控制造价。

其中,本工程220kV线路在G192~G199段与35kV青玛线N41~N50段并行,并行段路径长度约2.5km。设计并行间距按40m考虑,但35kV青玛线受地水管、北侧干渠及10kV线路影响,向本工程线路侧平移11m~15m,且220kV线路受限于南侧河道管理范围,导致两线路并行间距局部不满足30米,但满足规范中路径受限制地区距离要求。因项目处于前期阶段,设计文件尚未经属地电力公司评审,由于本段线路存在调整风险,为避免后续合同变更,投标方应综合考虑该段落存在变更风险,负责该段落涉及到的相应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全流程造价控制工作。

未经招标人书面专项审批,投标人不得采用过度保守、超规范、超并网技术要求的冗余设计;不得擅自增加杆塔基数、加长线路路径、放大基础尺寸、提高导线 / 金具规格、扩大土石方开挖断面。因总投标人设计方案保守、选型偏大、路径不合理造成施工图预算超出合同价,且不属于招标人指令变更、规范强制更新、不可预见地下障碍物的,由此产生的造价增加招标人不予调增合同总价,全部增量成本、工期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负有全过程设计优化义务,应在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强制性规范、当地电网并网验收标准前提下,主动开展路径比选、杆塔标准化、基础优化、土石方平衡、跨越方案简化等降量优化工作;全套施工图报审前须同步提交《限额设计优化对比测算报告》,未提交优化报告或优化方案未达到控量要求的,招标人、监理有权不予审图、不予支付对应工程进度款。

具体范围:

(一)设计范围

负责本项目所涉及的 所有补充勘察(如有)、施工图设计与竣工图编制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

负责从补充勘察(如有)、施工图设计(包括安全设施、环评以及办)到竣工图编制等本工程全过程的所有补充勘察(如有)、设计任务,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内容和深度及发包人企业标准等相关要求完成设计工作。负责补充勘察(如有)设计阶段的协调并承担相应费用,如地勘进场协调费等。

(二)物资供货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人负责本标段所需所有设备、材料采购、运输和现场储存管理,包含但与不限于钢筋、混凝土、塔材、导线、金具、绝缘子、OPGW、光缆等为完成本标段施工内容,按要求完成设备材料进场报审、取样送检、资料档案归集移交等工作,通过验收并取得并网通知书所需的所有材料。

(2)投标人与招标人同意的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对采购的设备、材料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质量、性能和安全等,是没有缺陷的,配置是合理的,技术是先进的、成熟的、安全可靠的、经济合理的;投标人应严格按照行业要求对现场工程设备、材料实施分类保管。投标人和分包商应及时构建符合要求的棚库、封闭库等。露天堆放场地应进行必要的硬化、围护,并设有排水、防火设施。库房和堆场应同时满足甲供物资和专用工具的存放标准要求。投标人和分包商应建立健全设备、材料开箱检验、出入库管理、维修保养、废弃设备材料处置管理办法等制度。招标人代表将定期对设备、材料的管理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投标人负责落实监督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

(三)工程施工

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人负责本标段所需所有设备、材料采购、运输和现场储存管理,包含但与不限于钢筋、混凝土、塔材、导线、金具、绝缘子、OPGW、光缆等为完成本标段施工内容,按要求完成设备材料进场报审、取样送检、资料档案归集移交等工作,通过验收并取得并网通知书所需的所有材料。

(2)投标人与招标人同意的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对采购的设备、材料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质量、性能和安全等,是没有缺陷的,配置是合理的,技术是先进的、成熟的、安全可靠的、经济合理的;投标人应严格按照行业要求对现场工程设备、材料实施分类保管。投标人和分包商应及时构建符合要求的棚库、封闭库等。露天堆放场地应进行必要的硬化、围护,并设有排水、防火设施。库房和堆场应同时满足甲供物资和专用工具的存放标准要求。投标人和分包商应建立健全设备、材料开箱检验、出入库管理、维修保养、废弃设备材料处置管理办法等制度。招标人代表将定期对设备、材料的管理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投标人负责落实监督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

(四)项目管理范围:

(1)投标人对项目建设的全面管理职能,对分包商的过程管理,包括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工程协调等。

(2)投标人负责设备及材料的催交催运工作(必要时应派人驻厂催交)。供货范围内设备供货的进度、质量、监造等由投标人负责管理。

(3)投标人应根据合同规定和招标人的要求及时向招标人提供其编制工程结算所需的资料、数据和文件,配合招标方完成财务工程结算的编制和批复工作。

(4)采购范围内设备与材料的运输、验收、功能试验及现场保管、发放等均由投标人负责。

(五)其余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防雷检测,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并网验收、行政审批及备案等的手续办理。负责办理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的施工保险,由投标人承担并支付费用。按照当地部门要求完成防雷接地检测,并取得防雷检测报告。

(2)施工过程中周边生态环境保护、生活水源保护及治理、水保、环保措施保障工程;施工完成后的消防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植被恢复工程、绿化工程;

(3)承包方负责本项目施工期各种施工措施,如施工降水、排水、冬雨季、高温施工等;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的人员培训(培训形式:工厂培训、现场培训);办理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的各种保险,包含但不限于施工人员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设备及材料运输保险、施工设备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等;

投标人按照环保、水保批复方案的要求,负责对施工过程中造成所有的水土流失或植被破坏等环境影响的修复工作,并完成植被恢复工作并满足环保、水保验收要求,落实好安全、环保、水保三同时工作,所需费用应全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因投标人原因导致受到林业、土地等相关部门的处罚,投标人需承担相关费用;投标人开工前需要对现场现状进行评估,投标人如果不按照要求施工造成超出工程本身之外的破坏水土和植被的情况,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且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赔偿因此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投标人需要承担当地政府对招标人产生的处罚罚款等费用。

(4)工程移交前所有工程、设备由投标人负责看护保管,任何损坏、丢失由投标人承担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

(5)其它未明确但属于本工程的施工、采购、安装、试运行、验收、消缺、移交、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等;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项目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施工及协调等属于本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本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有利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和服务等,也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以上工作范围和工程量清单为互相补充关系。清单内未提及但在工作范围内包含的事项或工作范围内未提及但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事项均在总承包工作范围内,合同总价包含全部工作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及生活用电、用水由投标人自行向相关单位支付费用。

2.5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在资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

(1)企业资格要求:

①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 ;

②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具有以下业绩要求:

1. 设计业绩要求:/ ;

2. 施工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220kV及以上线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合同证明文件。

③财务要求: 提供近 3年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即可。

(2)人员资格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确定中标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工程总承包)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经理。

②设计负责人: 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③施工负责人: 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220kV及以上线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说明: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上述所有人员必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投标人至少为其缴纳了6个月以上的社保费用。中标后,应提供上述所有人员的社保号码及社保证明文件,所配备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双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3)自愿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人;

(4)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协议中联合体成员对牵头人有投标文件签章授权内容的,可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部分加盖联合体牵头人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可视为投标文件签章有效;

(5)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人)。

3.3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投标。

3.4 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企业经营状态要求: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状态; 近3年( 2023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含起止日) 没有出现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设计问题或没有出现过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被限制投标的情形;

(2)本招标文件将对投标人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良行为记录等信誉要求情况予以评定;不良行为记录,需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如为联合体形式,则指施工方);

(3)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惩戒方式。

3.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单位;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形式,则指施工方);

(3)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配备与工程项目规模和技术难度相适应的、业务素质高且具有项目管理工作实际经验的工程管理人员;

(4)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除上述有特殊说明的外,则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5) 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第十一条“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 。本项目公开初步设计文件,并接受初步设计编制单位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2026年6月29日 至 2026 年 7 月 6 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购买需在 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s://csscbidding.com/)、中航招标网(/) 分别操作,操作流程如下:

(1) 投标人应先前往“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免费注册(网址)。注册成功后,在“公告信息”功能中通过“标段包名称”或“标段(包)编号”检索到要参与的项目进行获取文件操作。注:本项目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牵头方负责招标文件的获取。费用为平台下载费:

平台下载费:人民币500元/每套,由投标人向“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支付。投标人将下载费以银行电汇形式汇入系统生成的下载费虚拟子账号中(请勿与标书费合并汇款)。如因投标人操作不当将下载费支付错误的概不退还。平台下载费发票由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

备注:

①平台注册操作指引:进入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首页,点击“帮助中心”-“平台手册”-“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试行版”;

②平台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4或进入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首页,点击“帮助中心”-“平台手册”-“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客服电话”。

③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仅用于招标文件的获取。

④未在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获取或在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失败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 登陆 中航招标网(/)注册成功后,然后选择相应的项目进行购买并完成支付标书款,即可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路径:登录—项目管理--我参与的项目--参与项目--标书费(参考主页-帮助中心-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缴纳以中航招标网(/)要求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7月23日 上午09:30时,地点为 中航招标网(/),投标人线上参加投标 。投标人最晚于开标当天将相同内容投标文件一套正本盖章纸质版文件胶装后快递 寄出 : 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315,联系人:魏建科,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中航招标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s://csscbidding.com/)、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额敏塔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 72 号 315

邮 编: 100097

联 系 人: 魏建科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weijk@

招标代理机构: 中航招采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 5 号远大中心 B 座 14 层

邮 编: 100101

联 系 人: 刘龙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liul188@avic.com

监督部门:招标人相关部门的监督

联 系 人:魏建科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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