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电建建筑公司第三工程公司苏州精密制造集配中心项目项目防水专业分包工程采购项目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 2026-07-07
项目名称: 中国电建电建建筑公司第三工程公司苏州精密制造集配中心项目项目防水专业分包工程采购项目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三公司-苏州精密项目-FBXB-CG-2026-03
招标公司: 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采购编号:三公司-苏州精密项目-FBXB-CG-2026-03
苏州精密制造集配中心项目
防水专业分包
询比采购公告
2026 年 7 月 7 日
各受邀报价单位:
因 苏州精密制造集配中心 项目 防水专业 分包采购需要,我司拟采用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分包商的选择,请按以下要求于 2026 年 7 月 14 日 08 时 30 分 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 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
第一条 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
名称: 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南小街1号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联系人:孔德辉 /蒲居武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2
项目名称
苏州精密制造集配中心 项目 防水 工程
3
建设地点
苏州市吴中区徐浜路北侧、沈家湾路西侧、经三路东侧
4
建设规模
苏州集配服务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达11.7万平方米,包括三座物流仓库,每座三层,规划建筑高度为39.96米,涵盖卸货平台、坡道、设备用房等附属工程,是集物流仓储、配送服务于一体的高端制造业集配中心。
5
分包方式
本采购工程采用工程专业分包方式
6
采购方式
本工程采用 公开询比采购方式
7
资质要求
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资质。
8
安全文明施工及质量标准要求
安全文明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达到苏州市吴中标准化工地标准,创中电建股份绿色文明工地,并严格按照采购人公司可视化手册-施工现场管理分册(第五版)的相关要求执行;
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且须创市优/股份优 。
9
质量缺陷维修期
质量保修期执行公司《QZDJJZ 21806-2022 工程质量保修管理标准》。质保期自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起算,期限为60个月。
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10
标段划分
不分标段
11
询比采购范围
工作范围 : 苏州精密制造集配中心 项目 防水专业 分包施工范围包括 1#仓库、2#仓库、3#仓库及卸货平台、4#、5#坡道及辅房 的防水分包工程。本次采购防水专业分包工程(以下简称本分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洽商变更及业主指派的其他工作等。(具体范围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工作内容: 防水专业分包工程工作量包括但不限于防水工程相关的施工人员组织、施工节点优化、施工方案细化、材料配合管理、基层处理、防水施工、保护层施工、成品保护、检测试验、验收保修、资料归档等全部防水相关工作。承担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所有专业作业,配合总包单位完成防水主材、配套材料(如防水卷材、防水涂料、粘结剂、密封胶、找平层材料、保护层材料等)的检验、运输辅助、仓储配合、保管辅助及协助提交质量证明文件等工作;本次采购项目使用的防水主材由采购人提供,各种辅材、小型施工器具等均由报价人自行配备,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报价单价中;负责所有防水相关的专业作业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前期准备、基层清理、基层找平、节点处理、防水卷材铺贴、防水涂料涂刷、密封防水施工、防水保护层铺设及养护、焊缝及节点防水处理等全部工序。防水施工工作需符合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并负责防水层的局部修补、缺陷整改及外观处理;配合总包单位完成所有防水主材、辅材的场外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包括协助装卸车、现场二次搬运、码放配合、保管辅助以及完工后的余料退场协助工作;负责所有防水区域的现场施工,包括基准线复核、基层标高测设、基层处理、防水层施工、保护层施工、节点加强处理,以及后续的防水层修补、成品保护等工作;负责按规范和要求配合总包单位进行防水层厚度检测、闭水试验、淋水试验等所有检测试验工作,配合提供相关专业技术及人员支持;负责施工期间的防水层成品保护、完工现场清理,并积极配合土建、机电安装等其他专业的交叉施工,负责为其他专业预留预埋所需的防水协调与修补工作;施工现场所有防水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全部已包含在报价单价中,不再单独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范围与询比采购施工范围一致,并由中标人负责且派专人管理(不含场内外的定型防护),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范围为准。 以上均包括为完成工作范围内的全部工作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机具的费用,满足安全文明施工所需的一切工作的费用,其他分包单位所需的所有配合工作等。以及按合同应承担的责任、义务、风险等费用。(具体范围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12
询比采购控制价
控制价如下表:
序号
工程名称
不含税合价(元)
税率
税额(元)
含税总价(元)
1
防水专业分包工程
2446762.71
9%
220208.64
2666971.35
1、报价人按照采购方提供的固定格式报价,详见附件2,税率9%
2、报价时应满足对应的控制价;超出采购方采购控制单价或总价的, 做无效报价处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3
工期要求
合同工期 :
计划开工、竣工日期暂定为:开工日期为 2026 年 7 月 25 日(以甲方发出的开工令载明时间为准),竣工验收 2027 年 5 月 29 日,工期 308 日历天。
上述工期均包含法定节假日、气候季节、环境影响及恶劣天气、停水停电、工序协调、政府通告、校方要求、知为相关迎检及恶劣天气等一切不利因素的影响,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准,实际完成工期不能超过业主审批的完工日期。
报价中包含满足该工期要求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赶工费、政策性停工等。若不能按期完工,因报价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关键节点工期每延误一天承担违约金为 20000.00元 (人民币 贰 万元整);总工期每延误一天承担违约金为 50000.00元 (人民币 伍 万元 整),以及采购人由此发生的全部损失,最多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 % 。
另本项目单栋屋面防水约1万平米,中标单位应保证人员投入,屋面需要在7天内完成防水施工。如不能完成视为中标人违约,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采购人的全部损失。
14
质量要求
报价单位须严格遵守国家、行业现行防水工程施工质量规范、标准及项目图纸、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全过程落实质量管控,所有施工工序及成品质量须满足以下硬性标准,质量不达标一律不予验收、不予结算,情节严重的直接清退队伍并追究违约责任。
1. 基础施工质量要求
防水基层必须平整、坚实、干燥、无空鼓、无起砂、无裂缝、无油污杂物,阴阳角、管根、后浇带、施工缝等关键部位须做成圆弧或钝角加强处理,基层含水率、平整度须符合对应防水材料施工要求。施工前必须完成基层隐蔽验收,未验收、基层不合格严禁开展防水施工,严禁带缺陷、带隐患施工。
2. 工序施工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专项施工工艺分层施工,涂膜防水须保证涂刷均匀、厚度一致、无漏涂、无流挂、无堆积,多遍涂刷、分层成膜,严格把控每遍间隔时间;卷材防水须粘贴牢固、无空鼓、无翘边、无开裂、无搭接不足现象,长短边搭接宽度严格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搭接缝密封严密,收口、收头固定密实。所有节点加强层、附加层必须按规范全数施工,不得省略、删减工序。
3. 闭水及淋水试验要求
所有防水施工完成、固化达标后,必须按规范及项目要求开展 闭水试验、淋水试验或蓄水试验 ,地下室、屋面、厨卫、阳台等区域试验时长满足规范标准,试验过程全程留存影像、台账记录。所有防水区域必须做到 零渗漏、无潮湿返渗现象 ,一次试验合格,出现渗漏、返潮问题须彻底返工整改,重新验收,产生的所有返工、维修、误工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4. 成品保护质量要求
防水成品施工完成后须及时做好成品保护措施,设置防护警示、隔离保护,严禁后续工种野蛮施工、穿刺、碾压、损坏防水面层。因成品保护不到位造成的防水破损、渗漏隐患,由防水施工单位全权负责整改修复,承担全部损失及质量责任。
5. 竣工验收质量标准
防水工程完工后,整体外观平整完好、无破损、无气泡、无开裂、无渗漏隐患,节点施工规范规整,资料齐全完整,试验记录真实有效,整体工程质量达到 合格及以上标准 ,满足项目竣工验收、创优评优相关要求,杜绝质量通病及遗留隐患。
6. 质量保修与售后要求
严格执行国家防水工程保修规定及合同约定保修条款,承接项目防水工程 保修期内无渗漏、无返修质量问题 。质量保修期内出现任何渗漏、开裂、脱落等质量缺陷,报价人须在规定时限内无偿上门维修、彻底整改,承担因防水渗漏造成的墙面、地面、设备、装修损坏及业主索赔等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近三年存在防水项目大面积渗漏、批量返修、质量投诉未妥善处理的企业,直接取消准入及合作资格。
15
报价人资格、能力和信誉等要求
1.资格要求: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②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⑥法定代表人授权项目经理的委托书、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及近半年的社保证明。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2.信誉要求: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无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农民工工资无拖欠证明,相关网页公司信息截图。
3.税务要求:提供截至询比采购文件发布前一个月的无欠税证明(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开据)。
4.业绩要求: 近3年内参建过类似工程合同2个(建筑面积5万平米以上建筑工程),合同金额200万元(含)以上。(近三年为截止报价日往前推3年;参建项目需提供合同、发票、发票查验证明作为依据,缺一项不作为业绩证明)
5.拟任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类似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经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齐全。其中项目经理近3年内参建过类似工程1个,且具备相关专业的建造师证书及安全B本。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的建造师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特别提醒报价人注意:合同签订后,除采购人书面同意以外,拟任的项目经理在任何条件下不得更换;除不可抗力因素和采购人书面同意以外,中标人不得更换报价文件中确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否则按违约处理,每违约一次,应当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进行更换,同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或采购人有权在报价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更换负责人,中标人将支付每人每次人民币 5 万元的违约金;如更换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中标人将支付每人每次人民币 1 万元的违约金)。报价人未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更换项目经理的,视为报价人恶意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报价人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报价人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报价人未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每人每次需向采购人缴纳违约金20万元或采购人有权在报价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中标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常驻施工现场,不得从事本项目外的其他兼职工作,每月驻现场天数不少于25日历天。如果有事确需离开工地的,必须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人提出请假申请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离开,上述人员离开工地时,应妥善安排工地现场的工作交接事宜,否则按照中标人违约处理,由此导致的所有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中标后现场派驻的项目管理团队(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应为本单位员工(已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组成。
1. 中标人须承担全部承包责任,不得转包或 再次分包 。
2. 报价人在当地进行备案登记的费用自理。若由于报价人未能及时备案,造成采购人损失的,由报价人赔偿所有损失。
3. 报价人工程质量必须达到采购人要求,工期在采购人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基础上只能提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 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报价。
16
计价方式
1、报价人按照采购人的固定不含税综合单价格式进行报价,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仅作参考。除安全文明施工、规费、税金为不可竞争性费用,按定额及相关规定计取外,其他费用报价人根据让利情况,计算出工程总造价,以中标单价为准。
2、根据设计施工图工程量以《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 )等计量规范计算实物工程量。
3、留 3 %作为 质量保修金。
4、安全生产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工程为固定不含税单价合同,报价人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固定格式报价。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仅作参考。报价人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综合考虑清单分项工作内容,不能因后期图纸变化、清单工作内容不同而调整综合单价。
5、变更
5.1施工中中标人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否则,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导致采购人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下发的施工图纸所包含施工内容的工程量除重大变更外竣工时不做调整,重大变更是指当建设单位增加或减少建设规模,增加或取消施工图中某项工作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时双方结算时做相应增减。
5.2在紧急(防洪、抢险、救灾等)情况下,报价人应立即执行采购人的变更指令。
5.3变更处置原则:
1)工程量减少或发生减项时,按实际调整,调减金额从结算款中扣除;工程量增加时,按实调整,在办理竣工结算时一并办理。不考虑变更引起的工期变化。
2)工程变更价款确认:有相同价格按相同价格,无相同有相似价格按相似价格,无相同也无相似依据业主合同计价原则下浮率 30 %(已包含业主计价原则中约定的中标下浮率6%)及市场询价进行最终变更价款确认。业主计价原则详见附件9:业主变更估价原则。
6、合同外签证变更管理:
(1)由采购人技术(或生产)部门发出指令(说明原因并有对应业主文件(如存在));
(2)采购人生产部门核定工程量并确认现场实施情况,提供影像资料(拍摄的现场影像资料要求带有水印:含时间、地点、内容);
(3)商务部门依据合同约定的变更估价原则进行价格审批,严禁仅提供三家询价即定价。合同外需提供新增变更签证对上收入来源及依据。变更签证申报资料包含但不限于:变更指令单、现场收方单(或工程量计算依据)、完工确认单、价格审批单(按照合同变更估计原则)、事前事后影像资料。
如出现事项无指令、无计量计价依据(图纸、收方单、工程量计算式、价格来源)、现场影像资料的变更签证及索赔,一律不予计量计价。
17
报价有效期
开标后 60 个日历天(从报价截止时间起算)
18
踏勘现场
报价人自行踏勘 (报价人应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如发现影响报价的因素,需及时向采购方提出,否则造成的损失自负。)以便报价人获取有关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报价人承担现场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并自备交通工具。现场情况作为报价依据,采购人对报价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报价人踏勘后应充分了解工地位置、交通、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以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报价人自行负责踏勘现场人员、车辆的全部安全责任。
组织踏勘时间: 自定 踏勘集中地点: 苏州市吴中区徐浜路北侧、沈家湾路西侧、经三路东侧
踏勘联系人: 孔德辉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19
报价文件要求
本次询比采购采用中国电建采购采购数智化平台的方式进行,报价人须依据平台要求提供报价文件,如平台上报价信息与上传报价文件附件信息不一致时,以平台上盖有公章的附件为准。
20
报价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26 年 7 月 10 日 17 点前 在 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 提出的问题。
21
询比采购文件答疑
2026 年 7 月 11 日 17 点前在 中国电建采购采购数智化平台 在回复给各报价人。
22
报价截止时间
本次询比采购采用 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 的方式进行,报价人须在 2026 年 7 月 14 日 8 时 30 分前,将报价文件上传至平台 。
22
报价注意事项
1. 报价中包括按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责任、义务、风险等的费用。包括因气候季节、环境影响及恶劣天气、停水停电、工序协调、政府通告、校方要求、相关迎检等一切不利因素的影响导致的施工停滞窝工费及返工修补等所有费用。
2. 报价是为完成本询比采购文件约定的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合格所需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甲供材料费用除外)、机械费(含为完成合同施工任务所用的中小型机械工器具费用)、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规费(含五险一金、工程排污费等)、税费(税金、企业所得税、教育及附加费、工会税费、印花税及本工程涉及的其他一切税费)、保险、甲供材场内二次及多次运输费、材料场内水平垂直运输费、卸车费用、工程定位测量放线、场地清理、成品保护费、施工排水降水费(含地下水明排)、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其他项目费、异地施工增加费、与其它单位的配合费、国家及地方性政策性收费(含调整)、缺陷修复费、材料价格风险费、采保费、配合费等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其它所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中小型设备器具费用、二级配电箱以下的临电费用、主水管线以下的临水管线及阀门、基坑临时性排水设施、混凝土完工清理、养护费用、材料的二次及可能的多次转运费用、施工所需各种材料的运输、装卸车及配合人工费用、人员和机械的进出场及大型机械设备的安拆费、办公室及生活区的水电费用、夜间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以及可能发生的临时设施、施工便道、固定运输设备等二次拆除、修建、安装、施工降效,完工清场、建渣外运、竣工验收、移交接管、资料费、保修期间所需的一切费用等以上可能发生的费用均需在合同单价内。中标人应自行对本项目的地理位置及施工现场的情况进行了解,充分考虑气候反常可能带来的风险,因气候季节以及工序协调等因素导致的施工停滞窝工费等,其可能发生的费用均含在询比采购文件单价内。冬季施工人工降效费用已计入合同价格中,由于施工场地等原因,临设的一次及二次的搭拆费用、过程及完工后建渣外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费用均已含在询比采购文件总价中;且中标人应自行配置足够的备用电源及相关供水设备,以满足在项目所在地电网停电期间的正常施工、防洪防汛要求及自来水管网停水期间的正常施工,其可能发生的费用均已含在询比采购文件单价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3. 报价人承诺,报价不低于成本价,且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4. 报价人必须响应询比采购文件,若参与报价后,采购人视为报价人清楚所有询比采购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询比采购文件及其附件、答疑(如有)、现场踏勘情况等。
5. 采购人修正算术错误的原则如下:
A.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数额为准;
B.当标出的单价或费率同数量的乘积校核值与标出的乘积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单价或费率为准,并修改乘积;除非采购人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总额为准,并修改单价;
C.当标出的分项乘积累计得出的合价与标出的合价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分项乘积合价为准,并修改标出的合价。评标结束确定中标人后,由采购人在报价文件有效期满前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
D.报价人的报价以修正后的最终报价为准。
23
履约担保
分包合同应实施履约担保制度。分包商担保形式可采用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可在最近一期应付工程款中扣除履约保证金或经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但对公司外部单位不得采用信用担保)。以银行保函和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缴纳履约担保的,原则上分包商履约担保额度不低于主合同相应规定,且不低于分包合同额的5%;以保证金、工程款中扣除履约保证金方式缴纳的,参照下表执行。集团内子企业间分包合同涉及的各项保证金担保,原则上采用合同预先约定、违约后协商处置的形式,或采用内部保函、信用证等内部信用鉴证形式,不得采取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等外部信用鉴证形式。
分包商履约保证金缴纳差异化管理清单
序号
缴纳基数
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
五星级
分包商
四星级
分包商
三星级
分包商
二星级
分包商
一星级
分包商
准入级
分包商
1
分包合同额
2%
2.5%
3%
3.5%
4%
5%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与金额:
A、 合同暂定含税总价的 5 %,现金或银行转账(对公账户)。
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8110 7010 1430 1004 633
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国奥村支行
人联行号:302 100 011 585
B、 合同暂定含税总价的 10 %,银行开具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采购人总承包合同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5月29日,银行开具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有效期应覆盖采购人总承包合同工期,若实际竣工采购人有权在结算中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金额。
C、 合同暂定含税总价的 5 %,在最近一期应付工程款中扣除履约保证金或经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但对公司外部单位不得采用信用担保)。
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的返还时间:
现金或银行转账:项目整体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合格且乙方已足额发放相关农民工工资后可申请退还50%,完成本合同工程竣工结算且乙方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并清算支付完成本合同工程所有的应付账款,将相关证据交甲方备案后,甲方无息退还剩余50%履约保证金。
银行见索即付独立保函:整体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交了相关竣工资料、完成本合同工程竣工结算、乙方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并清算支付完成本合同工程所有的应付账款后,将相关证据交甲方备案后,甲方退还履约保函原件。
如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无须出具证明和陈述理由,可以随时无条件兑付保函和扣除履约保证金。
24
农民工工资支付约定
1.采购人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工作;
2.中标人应当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 并将用工合同交到采购人备案, 未与中标人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 项目经理部应开展农民工入场教育和交底工作,农民工进场须签订承诺书。(见附件10: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相关文件)
3.中标人须在本项目配备专职劳资管理人员,负责农民工进退场登记、考勤记录、工资核算等工作,中标人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采购人在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有权对中标人的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中标人必须予以配合。
4.采购人按照规定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代发中标人农民工工资,工程款拨付专用账户比例或金额执行当地政府相关规定。开设、使用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妥善保存备查。
5.具体以采购人公司相关管理标准及施工所在地政府下发的相关文件为准。
6.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缴纳比例:分包合同金额的2%。
缴纳方式:
A.在双方签订本分包合同后以现金/汇款式(银行保函、其他)方式缴纳。
B.双方办理第一次结算时在支付中一次性全额扣除。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在本合同工程竣工后,中标人已全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后,采购人在6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如中标人有拖欠行为,采购人无须出具证明和陈述理由,可以随时无条件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垫付中标人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剩余部分无息退还中标人。
7、中标人须将班组合同交到项目进行合同备案。
8.支付农民工工资前,中标人须提供每位农民工签署的月清证明(详见附件10: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相关文件),月清证明应由农民工本人签署。如农民工未按月提交月清证明的,严禁对分包单位进行付款。工程款的结算、支付工作须在当期农民工工资完成全额发放后进行,农民工退场应办理退场清算,签订清算协议(详见附件10: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相关文件) 。
25
特别说明
1、本次询比采购:苏州精密制造集配中心项目防水专业分包工程。
2、报价人报价文件必附单价分析表。
3、 报价人必须充分考虑加工场二次及多次转运、道路、回顶、季节性施工等措施的相关费用(季节性施工所需材料、设施、设备等费用由采购人提供)。
4、本次询比采购为模拟清单,所有工程量为暂估量。报价人根据下发的图纸和标段划分范围,自行核定清单的准确性。报价人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综合考虑清单分项工作内容,合同期内,中标综合单价保持不变,不能因后期图纸变化、清单工作内容不同、工程量偏差、施工工艺改变、措施变化等而调整综合单价。
5、本次询比采购的所有标段采购人有权不确定中标人,且采购人有权对本次询比采购的标段分割、合并。
6、为避免出现清单固定综合单价不平衡、不公平的现象。拟中标人接受,采购人有权按照所有有效报价清单单价的平均价作为基准价对拟中标人清单单价进行调整。
7、本合同全部税费均由报价人承担。合同暂定总价已包含增值税及附加费等与分包工程相关的所有税费以及工程所在地国家及地方政府机关、街道等规定应缴纳的一切相关费用。报价人在结算办理完成后5日内按照结算金额足额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老项目或可以选择简易计税的新项目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中的出票单位应与本合同的报价人名称完全一致,并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完整的合同号。若报价人未按要求提供发票,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与报价人对此无异议。若因报价人开具的发票不合规引起税务问题的,报价人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含未抵扣的增值税款及相关附加税、不得税前扣除成本费用对应的15%企业所得税)、滞纳金、罚款、资金占用利息及相关损失等。
8.中标人可按采购人现场统一规划及管理要求使用指定区域内的临时设施(以下简称 “临建”),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占用或变更临建使用范围;其中,使用临建产生的水费、电费按现场计量仪表实际读数结算,收费标准执行工程所在地当期政府定价或采购人集采协议价(若有),采购人于当月进度款支付时同步扣收;若使用的临建涉及租赁费用,按合同约定单价(含临建维护费)及实际使用面积、使用时长计算,该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于季度结算时统一扣收;同时,中标人需负责所使用临建的日常维护及退场前的清理恢复,因使用不当造成临建损坏的,需按采购人修复成本承担赔偿责任。
9、原则上采购人不提供住宿,中标人自行解决,若中标人无法自行解决,可与采购人协商处理、有偿使用。
10、主要工程材料由采购人提供报价人领用,材料用量超出规定的损耗部分,在结算款中双倍扣除,以下是采购人提供主要工程材料的列表:
序号
采购人提供材料名称
损耗率
1
防水涂料、防水砂浆
1%
2
防水卷材
1%
11、主要工程机械由采购人提供,其中设备包括塔式起重机,除采购人提供的设备外,其他中小型机具、周转材料、辅料及中小型工器具等均由报价人提供,含在综合单价内。
注:(1)采购人仅承担塔司及信号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的费用。(塔司和信号指挥工正常工作时长为9小时/每天)
( 2 )采购人提供的设备,提供周期按采购人通知执行,超期超时使用需由双方进行责任鉴定,如为中标人责任按实际发生计算在结算中扣除。
报价人自行考虑施工现场塔吊盲区范围内的材料运输(详见附件 11 :塔吊平面布置图),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费。
项目实施期间若因工期统筹需要提前拆除 1# 、 3# 、 5# 塔吊,采购人仅保障各区域有起重机械垂直运输作业,其余机械无法全部覆盖施工区域的施工运输及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统筹综合考虑。
12、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进行现场布置及材料堆放,时刻保持施工现场清洁卫生,配合采购人进行施工现场防尘降噪,如未达到要求,将对其承包范围内以5元/平方米进行处罚,且中标人须承担给采购人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中标人不得对此有异议。
13、报价人中标后,由采购人提供的材料,在合同中中标人必须明确领料人,中标人在施工期间由专人负责领料并及时签字确认,领料人严格按照要求填写领料单等相关要求。
14、报价人负责各楼层的定位点、主控线及其它放线工作,按本工程总承包合同的技术要求执行。
15、计日工:当发生计日工或零工时,以现场签证为准,现场零星工程的计日工含管理费、利润等,不含税综合单价为普通工种计日工180元/工日、技术工种计日工300元/工日。原则上不发生零星用工,零星用工累计签订额度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且不超过50万元,超过部分由报价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在派出零工时,中标单位必须服从。零星用工签证单使用本次询比采购文件中的范本(附件8:签证样表),必须同时附施工影像资料作为附件(照片类资料有水印,包含名称、地点、时间等内容),并由采购人规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商务负责人全部签字齐全后方生效;未提供影像资料的,视为未发生。若发生现场零星用工需向商务提交用人计划和使用事项,按月办理结算,过期未办理视为作废,相关办理附件见合同相关附件,签证用工与计划用工存在偏差的需说明原因。
16、报价人须自行购买工伤保险/雇主责任险或等同的商业保险,要求如下:
雇主责任险:最低保额100万元/人,符合工程所在地法定标准。保障范围要求覆盖工伤、猝死、职业病等专业风险,覆盖所有现场人员,保险在员工入职前生效。
16、如使用总包工伤保险赔付,将处罚对等金额,对造成总包单位评优、资质降低、询比采购结果等社会信誉下降的损失,进行赔付。
17、报价人需自行踏勘现场,熟悉了解现场移交面的实际情况,若现场移交的结构面的不平整造成的工程量超过图纸计算量应该考虑在报价中,不得因此提出任何索赔。
18、恶意投诉/不实信访责任:(1)中标人应通过合法途径主张权利,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投诉,或无正当理由发起不实信访(包括但不限于向业主单位、信访机构、采购人上级单位等投诉/信访,虚构履约纠纷、款项支付争议等);
(2)若经采购人或相关主管部门核查,中标人的投诉/信访内容不属实,或被认定为恶意投诉、无理缠访的,视为中标人严重违约,应按每人每次10至 15万元人民币承担违约金(具体金额根据情节恶劣程度确定)。
(3)违约金可由采购人另行主张或直接从工程款扣除,不足部分有权向中标人追偿。
19、中标人管理人员配备“小米对讲机3畅聊版”,服从总包管理,配合项目使用“钉钉”APP考勤,办理“苏安码”并配合政府实名制管理要求,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总包不再另行支付。
20、报价人自行考虑综合考虑施工现场各类材料的吊装、场内倒运及相关配合工作,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费。
21、要求工期范围内中标人向采购人至少安排1人听从采购人指挥调配,主要用于公共部位如施工道路清理等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费用已综合考虑在安全文明措施费中,不再另行计费。
22、安全帽、反光背心等由报价人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规格型号自行采购,费用已含在报价中,发生时不另行支付。
第二条 分包费的结算与支付
1、结算价款的确定:
1. 施工过程中月结算:∑(合同清单单价*已完工程量)±变更费用±合同外签证用工费用-代购材料-罚款及扣款-合同条款约定扣减金额。
2. 竣工决算价款确定:∑(合同清单单价*双方最终确认工程量)±变更金额±索赔±合同外签证用工费用 ± 质量、文明施工、工期奖罚-代购材料-罚款及扣款-合同条款约定扣减金额。
3. 安措费结算时需有详细清单列项及支持资料且需单独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 结算:报价人于每月向项目申报工程施工完成情况,经项目各部门签字确认后计入完成工作内容,次月 20日前依据双方签字确认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有效完成量进行结算,当结算至合同额(含补充协议)的90%时,停止结算;直至完工结算。
2.1、报价人应在本分包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之日起28天内向甲方上报其结算资料,结算资料应包括其结算总价及明细表。甲方在收到该结算资料后予以审核,完工结算须经采购人项目经理部上级管理机构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审核无异议后双方签署工程结算书及完工清算协议,结算书须加盖项目经理部上级管理单位分公司印章或公司印章方为生效文件。如尚未加盖上述印章,即使由项目经理或项目其他人员签字或加盖项目经理部印章的结算文件,也仅作为过程初审文件不作为双方最终结算和支付依据。未经甲方审核且双方完成结算书签订的,则视为双方尚未就此分包工程最终结算款达成一致意见。
2.2、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1月内,将合同清单内工程量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清标,将清标成果及工程量计算式提交采购人,采购人在2周内审核完成并报分公司,审核结果作为后续分包结算依据,合同内最终结算工程量的上限。若未按期提交清标成果文件,将暂停当期进度款支付,直至清标完成。
3、 支付:工程进度按月办理结算及支付
1. 施工期间支付比例为当期结算金额的50%(固定)+10%(浮动),每期具体支付比例以采购人所在公司下发的分包商管理评价为标准,考核结果作为分包支付浮动比例确定的依据;
2. 本工程施工完成且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工程款及增值税总额的80%;若分批验收,则按照分批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应验收报告后支付到经验收合格批次结算价款的80%
3. 采购人与报价人办理完竣工结算后,最高支付至双方最终结算总价款的97%;
4. 余3%为质量保修金,待质保期满,按保修协议支付质保金。
3.1、支付方式为:供应链金融、电建融信、银行票据、信用证、银行转账等,开具的供应链金融、电建融信、银行票据、信用证等期限不超过1年。如建设单位通过商业承兑汇票形式支付工程款,中标人需无条件同意采购人通过债权债务转让的方式,由建设单位直接向中标人支付。若为建设单位支付的相应信用证、云信、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发生贴现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2、质量保修金
3.2.1、质量保修期执行 公司《QZDJJZ 21806-2022工程质量保修管理标准》 制度 及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自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起算,保修期限为60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期限24个月。缺陷责任期届满不免除中标人在保修期内的保修责任,保修期内中标人对防水渗漏等问题承担免费维修、返工责任。质量保修期内属于保修范围内的,中标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天内派人保修。中标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采购人有权委托他人修理,费用从质保金中或其他应付款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仍由中标人承担。
3.2.2、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质量保修金为分包合同结算价的 3 %。工程竣工验收满贰年且业主支付甲方与乙方承包的内容对应的质保金后,专业分包方已完成该贰年内全部防水作业质量缺陷的免费整改、无未结清的维修索赔费用、无未完成的合同义务、无任何违反质保规定,甲方在30日内无息返还质保金总额的80%;工程竣工验收满伍年,专业分包方已完成该伍年内全部防水作业质量缺陷的免费整改、无未结清的维修索赔费用、无未完成的合同义务、无任何违反质保规定,甲方在30日内无息返还质保金总额的20%,若发现质量返修事件,乙方未履行合同约定进行维修处理,则甲方有权扣除由此发生的相应费用再退还差额部分,如保修金不足以支付扣除部分,乙方应补足。
3.3.3、质量保修金返还方式:采购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至中标人的对公账户。
4、 采购人有权对报价人的资金去向进行资金监管,报价人同意,采购人有权在本工程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6】个月内,通过核查资金台账、查阅银行流水、调取资金用途证明文件(含材料采购合同、劳务支付凭证等)、委托第三方审计等方式,对本工程项下工程款的资金流向及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监管,报价人应无条件配合,不得拖延、拒绝或提供虚假材料;若报价人违反前述配合义务,采购人有权暂停支付后续工程款,要求报价人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情节严重(包括但不限于累计 3 次及以上不配合、提供虚假材料导致监管无法开展等)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报价人还应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含直接损失、维权产生的律师费及诉讼费等)。
4.1、中标人每次请款需附资金使用计划,计划包含支付民工工资、材料商货款、机械租金等成本费用。中标人应按计划向其下游单位进行结算支付并在下次请款前将实际支付转款记录报采购人存档备查,且以此作为下次请款的依据。若中标人未按计划支付,或与计划偏差出入过大,采购人有权追回此笔工程款,视为中标人借款,中标人对此无异议。具体操作如下:
分包结算资料说明
顺序
分包提交资料
相关说明
备注
第一期结算前
1.班组合同
项目部备案
若报价人未按计划支付,或与计划偏差出入过大,采购人有权追回此笔工程款,视为报价人借款,报价人对此无异议。
第一期结算
1.当期资金计划
包含支付民工工资、材料商货款、机械租金等成本费用。
2.当期班组结算单
第一期支付
第二期结算
1.班组合同
2.上一期支付回执
分包须盖章
3.班组支付台账汇总
4.公示资金使用情况
民工工资发放公示栏
5.当期资金计划
包含支付民工工资、材料商货款、机械租金等成本费用。
6.分包资金计划汇总
包含全部期的汇总
7.当期班组结算单
第二期支付
第三期结算
…
…
第N期结算
1.班组合同
2.上一期支付回执
分包须盖章
3.班组支付台账汇总
4.公示资金使用情况
民工工资发放公示栏
5.当期资金计划
包含支付民工工资、材料商货款、机械租金等成本费用。
6.分包资金计划汇总
包含全部期的汇总
7.当期班组结算单
第三期支付……第N期支付
4.2、采购工程竣工结算后6个月内,采购人需将采购工程报公司进行二次审核,二审对已核定的金额有权修正,最终审定结果加盖采购人公司公章作为该招标工程最终结算支付依据,项目部签字确认只作为过程支付依据。
4.3、合同外涉及到经济类的签字需项目经理、商务经理、技术负责人三人共同签字并报公司同意后,加盖公司公章作为有效签署文件。
4.4、分包合同签订前或过程中须及时提供相关管理人员有效签字的授权文件或变更授权文件。授权书要明确分包相关管理人员具体的职责。
5、 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报价人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的包括各项债权在内的合同权利。
附件1:评标办法
附件2:报价文件格式
附件3:询比采购项目图纸(另附)
附件4:苏州精密制造集配中心项目防水专业分包工程采购清单(另附)
附件5: 专业 分包合同范本(另附)
附件6:可视化手册第五版(另附)
附件7:安全生产费用样表(另附)
附件8:签证样表(另附)
附件9:业主变更估价原则(另附)
附件10: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相关文件(另附)
附件11:塔吊平面布置图
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