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航食一卡通系统升级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
- 2026-07-07
项目名称: 关于北京航食一卡通系统升级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
招标公司: 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公司: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一卡通系统升级项目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关于北京航食一卡通系统升级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
中翼公司(北京航食)现就北京航食一卡通系统升级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北京航食一卡通系统升级项目
二、项目地点:北京市
三、采购内容与需求:
(一)、 一 卡通平台 移 动 端 应 用功能
以客户专属版微信小程序(支持小程序名称、 logo 、简介的自定义)作为入口,提供以下移动端应用:
1. 员工卡服务:支持查询总账户余额及每个钱包的账户余额明细及清零时间;支持交易明细、挂失、修改密码功能模块;
2. 手机端充值服务:可通过微信账户对职工账户进行充值;
3. 手 机端扫码功能:实现虚拟卡二维码的亮码展示和反扫支付功能。
4. 点餐 订餐:对接点餐订餐系统,支持线上点餐、订餐、预约取餐,查看菜单、餐品详情 ;
5. 提 供人脸照片采集功能,支持照片采集协议确认、人脸识别采集(用户须知、提交次数限制、照片质量检测【是否包含人脸、人脸是否过小、照片清晰度】);
6. 提供消息推送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卡通知、大额消费消息提醒、余额不足消息提醒、卡挂失提醒。
(二) 点餐订餐系统应用功能
1. 系统支 持多种点餐场景,包括:手机点单、桌面码点单、区域码点单、班组订餐等。
2. 员工手机点 单:员工在手机端点单,支持实时点单和预定点单,可选堂食 / 自提 / 外送 / 取餐柜,其中自提支持本人自取或他人代取。堂食或自提订单取餐时需员工到食堂核销取餐,代取订单由代取人同一核销,核销方式支持 pc 端核销、商户移动端扫码核销、终端核销。
3. 点单 支付时支持配置选择一卡通余额支付、微信 /支付宝等三方支付,其中一卡通支付时,将根据支付规则进行线上/线下就餐的联动校验,包括钱包扣款顺序,消费次数、消费优惠等。
4. 商品中心:为企业提供统一的商品(菜品)库管理,管理商品(菜品)的生命周期,为商户分配可售卖的商品,食堂负责人或商户可所经营档口的商品(菜品)进行售卖计划设置及上下架操作。 支持管理普通商品库和套餐商品库 ,套餐商品由普通商品组成,支持设置固定套餐和自选组合套餐。支持管理的商品信息包括:商品分类、商品单位、多属性、价格、多图片、销售模式、商品标签、商品描述等。其中商品的销售模式可设置普通按份售卖模式和称重售卖模式,称重类商品用于在称重终端上售卖。支持为商户统一分配可售卖的商品和套餐,支持对同一商品区分商户单独设置售价 ; 支持从商品库里选择商品分配给商户,同时支持 excel导入分配,导入的新商品将自动进入商品库,可供其他商户分配使用。支持商户或食堂负责人按权限查看并管理自己的商户商品库,可对有经营管理权限的食堂/档口进行每天每餐的售卖计划设置及商品上下架操作,售卖计划支持按不同窗口分别设置实时计划、周循环计划、日计划,支持复制计划。 支持按天为窗口的不同餐别设置商品的可售卖份数,可实时展示各商品的剩余份数,用户下单后系统自动实时扣减该库存;若订单取消或超时未支付,库存自动恢复;若商品售完,将有 “售罄”标识且不可继续下单,避免超卖。
5. 点餐经营 规则:提供各食堂 /商户对所负责的各个档口设置线上点单规则,包括开放的线上点单餐别、预定规则、接单/退单规则、配送规则等。
6. 订单中 心:提供各类来源的点餐订单的订单管理、订单统计、备餐统计、评价查询及统计等经营数据。系统提供完善的点餐订单支付记录(含用户、点单明细、商户、场所、档口、餐别、金额、支付方式、点单来源等),系统按订单归属自动分账统计,生成清晰的对账报表。支持各食堂商户按权限查看和管理各食堂档口的订单,进行单个或批量接单、拒单、准备、配送、完成、撤单、打印小票等操作。支持按菜品、按商户、按食堂、按档口、按配送区域、按送餐点进行订单的备餐统计,支持导出各类备餐报表,支持按天统计或按所选时间范围汇总统计,满足灵活多样的精准备餐需求。支持对订单评价和菜品评价进行评价分析,从各类评价维 度,如窗口的服务 /环境/卫生和菜品的口味/外观/份量/性价比等进行好评、中评、差评分析,提供真实系统截图。
7. 点餐 移动端包括:用户点单、一周菜单、菜品点评、商家服务等应用服务 。 基于 pc端的商品设置和经营规则设置,明确在手机端展示开放的可点单窗口、可点单的日期和餐别、可下单的类型(堂食/自提/外送/取餐柜)、可点单时间段、商品售卖份数、商品详情等信息。手机端可查看窗口的经营信息和窗口的全部评价,经营信息包括窗口评分、窗口公告、窗口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窗口的开放餐别、可配送区域。支持基于订单进行服务评价,评价维度包括综合星级评价、窗口的环境/卫生/服务质量等星级评价、本单菜品的推荐和不推荐、文字评价等;支持自主开启和关闭订单评价入口,支持自主设置是否开放全部评价内容给用户。一周菜单:根据窗口的售卖计划,系统自动生成每个食堂、每个窗口的一周菜谱供用户查看,菜单中明确显示商品价格、单位、套餐明细等,支持按价格排序展示。菜品点评:支持对各窗口、各餐别售卖的菜品进行单独点赞或评价,评价可从菜品口味、外观、份量等维度进行星级打分和文字评价。商户服务移动端支持管理自己窗口的订单,对订单进行单个或批量接单、拒单、准备、配送、扫码核销、退单、补打小票、亮码存餐等业务操作。
8. 对接功能 :与一卡通系统无缝对接,支持点餐费用直接从一卡通余额中扣除,扣除记录实时同步至一卡通系统系统,支持消费明细对账。
(三)人脸消费应用功能
1. 人脸录 入与管理:支持员工人脸信息采集、录入、修改、删除,确保信息安全,支持人脸信息与员工工号、一卡通卡片绑定。
2. 人脸消费:员工在消费 POS 设备前进行人脸验证,验证通过后自动扣除对应消费金额,支持 多种消费规则 。
3. 数据同步 :消费记录实时同步至一卡通核心平台、移动端应用,支持消费明细查询、统计,便于管理和对账。
(四)人员档案对接功能
1. 信息同步:实现企业人员档案系统与一卡通系统的实时同步,员工入职时自动同步个人信息至一卡通系统,生成一卡通账号;员工离职、调岗时,自动更新一卡通系统中员工状态、部门信息,离职员工自动冻结一卡通使用权限,避免资源浪费和违规使用。
2. 批量处 理:支持员工信息批量同步、批量更新,适用于大规模人员变动场景,提升工作效率。
(五)扣费接口对接功能
1. 针对中航翼购微信商户小程序,通过一卡通提供的扣费接口,由中航翼购进行开发适配,同步提供技术支持和研发适配调试等技术服务,确保在中航翼购小程序进行消费应用时,可以通过扣费接口,方便员工直接消费扣减一卡通系统账户中余额或补贴卡点,实现便捷消费应用、数据明细留痕等业务应用需求和管理要求。
2. 安 全防护:接口对接采用加密传输方式,强化身份认证,防止数据泄露、违规扣费、恶意攻击等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 六)定 制开发服务功能
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定制开发,具体功能呈现如下:
1 . 卡点批 量 减扣需审批流程 : 依据部门业务需求,定制开发业务流程,针对特殊工作情形下进行员工补贴卡点批量扣除操作时,具备审批流程,发起批量扣除业务数据必须经过领导二次复核审批,才能进行扣减操作,避免造成业务数据错误,进而影响员工的日常消费应用,同时保障相关部门业务办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2. 班车移动端应用呈现:定制开发移动端界面和业务应用,针对班车移动端应用,增加显示乘坐计次等消费明细,月底汇总乘坐次数和总额,具备实时性;同步长远考虑规划移动端进行实时扣费,公司每月按固定额定进行发放交通补贴的功能模式及业务应用、界面设计、数据展示等。
3. 权限、数据双重隔离:通过定制化业务架构和数据管理颗粒度细化,针对各分公司独立管理权限的应用需求,面向充值、消费、补贴等核心业务功能,能够实现权限独立、各自管理自有银行账户和业务数据,实现权限和数据的双重隔离和权限独立,包括充值账户、补贴账户、专款专用钱包账户等。
4. 增加福利充值的赋值码表维护界面,包括人员类型、部门、月充值点数,日充值点数,日扣点数、起始时间、终止时间等维护字段,由用户自行维护(需要包含互斥校验)。在进行人员信息管理维护中根据对应字段进行匹配 ,显示在人员信息管理功能中的对应字段中。
(七) 考勤管理应用功能
目前员工除了公司内进行日常考勤工作外,还在航站楼等办公场景中,安排有员工进行现场保障或者值守服务工作。考虑现场工作要求及网络环境条件,计划采取增加部署无线通信模式的前端智能识别设备,作为日常考勤采取的必要配备应用,同步在公司内部署考勤管理业务系统,实现对公司外工作场所人员的日常考勤管理和记录汇总,同时开放考勤数据接口,对接公司内现有的考勤核算平台,由现有考勤核算平台进行核算工时和其他管理应用。
(八) 设备设施
购买 2台新开普F961型号智能人脸识别平板,用于考勤功能测试;购买2台新开普A903型号智能POS终端(台式),用于测试食堂业务流程优化。
四、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独购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六、公示说明
公示期:2026年07月08日至2026年07月10日23时59分
在公示期间,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公示以及上述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文件)反馈给项目联系人,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昊宇
联系人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人邮箱:haoyu.sun@
八、发布媒介
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采购管理平台()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除上述外,在其它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