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系统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邀请公告
- 2026-07-09
项目名称: 中银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系统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邀请公告
项目编号: JSTCC26005103718
招标公司: 中银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资产负债管理系统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银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三星人寿”) 委托,就中银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系统采购项目(二次)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 :
中银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 :
JSTCC26005103718
三、 项目情况 :
(一)采购内容:
采购人拟采购资产负债管理系统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邀请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书》。
应答缺漏项处理:
■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应答及报价,否则其应答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
授予合同供应商数量: 1 家
服务期:本系统的服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至本合同项下全部服务完成止。其中, 2026 年底前完成基础建设进入测试阶段, 3 个月内完成测试并系统正式上线。系统正式上线后 1 年为免费维保期限,脱保之后有偿维保 2 年。
(二)采购流程:
供应商须按规定参加谈判。谈判内容包括且不限于技术方案部分、服务部分、价格部分等。
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供应商,不以报价最低作为唯一中标标准。 采购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不多于 1 名的拟授予合同供应商。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
授予合同 / 入围供应商数量
通过最终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数量
1
不少于 2 家
注:如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为 2 家,评审委员会须从项目情况、技术方案、报价等方面判断是否具备竞争性,并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如评审委员会未对上述情况进行分析记录,不得评审。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谈判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 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
(一) 供应商及所报产品 / 服务 的资质要求如下:
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2.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供应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止(以业绩证明文件签署时间为准) ,须具有保险行业资产负债管理系统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
供应商须如实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或最终用户盖章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框架协议、入围协议。如为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复印件,还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项下的最终用户盖章的订单复印件,或同时提供最终用户订货电子页面截图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业绩证明材料中一般应包含合同或协议标的物、采购内容、签订时间、合同或协议正文第一页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信息。
如评审委员会认定提供材料不能完整包含上述信息,则对应业绩被视为证明无效。合同或协议的买方必须为最终用户。
4. 本项目允许原厂或原厂授权代理商参加。如为原厂则需要提供所投产品完整的软件著作权和源代码权属证明文件;如为原厂授权代理商,需要提供原厂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厂技术服务承诺书、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及所投产品完整的软件著作权和源代码权属证明文件,并加盖原厂公章。
5. 供应商 与招标人不存在关联交易等任何违反相关合规管理规定的情形,须提供相关声明函。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 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 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 联合体: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其他情形
4. 项目分包:
□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 截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 ,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审委员会在谈判当日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应答文件不同,以评审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7. 供应商近 3 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止)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 截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或中银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 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 / 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 / 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 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同一分包,如项目不存在分包,则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 1 )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 2 )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 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依法诚信参与项目,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不得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参与项目;不得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参与项目;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串通报价;不得与评审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审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贿谋取授予合同;不得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采购活动。供应商如出现上述行为之一的,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银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2. 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3. 供应商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供应商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采购邀请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应答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其应答无效。
14. 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配合完成相关税务合规审查。
15. 供应商须承诺未曾在招标人的招标采购活动中提供过虚假信息,未曾在过往采购活动中有过围标串标行为或围标串标嫌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公告将同时在中银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官网( http://www.boc-samsunglife.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e:// )和金采网( )进行发布。
五、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或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领取采购文件:
1. 获取时间:自 2026 年 7 月 10 日起至 2026 年 7 月 16 日止,每日上午 9:00 ,下午 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文件提供方式:电子文件。
3. 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官网( )“供应商注册”入口完成注册(注册要求见其他补充事宜),注册完成后通过“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 JSTCC 江苏招标电子交易平台”,进入“搜索项目”栏目,在搜索框中输入本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点击对应的项目进行“关注”,关注完成后进入“我的项目”栏目,选择本项目下载电子文件。
4. 文件售价:免费。
5. 本项目收取平台服务费: 31.80 元(平台服务费售后不退 , 平台提供在线下载电子发票)。
6. 注册要求: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官网( )“供应商注册”入口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通过“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 JSTCC 江苏招标电子交易平台”,进入“搜索项目”栏目,在搜索框中输入本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点击对应的项目进行“关注”,关注完成后进入“我的项目”栏目,选择本项目并支付平台服务费,支付完成后电子发票可自行在平台下载。
7. 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 JSTCC 江苏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发送给供应商,供应商注册时提供的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技术支持电话: 400-058-0203 , 查看完整信息 。
七、项目说明会【 ■ 适用 / □不适用】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举行项目说明会议,就本项目需求及相关要求向各供应商介绍情况。各供应商须派相关代表(项目经理及编制应答文件的商务人员等)参加会议,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会议时间: 2026 年 7 月 17 日上午 10:00 。
地点:远程异地网络会议。
请已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登录招标代理平台下载“远程异地项目说明会须知”。
八、踏勘:【□适用 / ■ 不适用】
踏勘时间: 20XX 年 XX 月 XX 日 XX:00
踏勘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
踏勘地点:
九、应答文件的递交:
(一)本项目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27 日 9 时 00 分。
(二)递交密封良好的纸质版应答文件(纸质版 1 份正本、 7 份副本;电子版 1 份)。
纸质版应答文件递交要求:应答文件用中文编写, A4 纸装订(胶装)。
其中正本必须注明“正本”字样,正、副本内容必须保持一致,若正本和副本、电子版本不符,以正本为准。被邀请谈判人的应答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用复印件,注明“副本”字样。
电子版应答文件递交要求: 提供光盘,不接受任何其他存储介质,电子版须与应答文件正本密封在一起。
1 .应答文件递交时间: 2026 年 7 月 27 日 8 时 00 分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 . 应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8 号院 1 号楼哈德门广场西塔 1102-3 。
3 . 除特别约定外,本项目将使用纸质应答文件谈判、评审,以纸质应答文件为准。
十、开启报价及谈判
(一)谈判时间: 2026 年 7 月 27 日 9 时 00 分。
(二)谈判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8 号院 1 号楼哈德门广场西塔 1102-3 。
十一、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检部门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邮箱:【 jwbgs_zysxrs@bank-of-china.com 】
信函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40 号国航世纪大厦 22 层 中银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纪委办公室】
十二、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三、联系方式 :
采购过程中涉及的澄清答疑及投诉反映等,联系方式如下: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8 号院 1 号楼哈德门广场西塔 1102-3
邮 编: 100005
联 系 人:赵腾宇、马佳、韩远珍、沈蓉、徐悦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 查看完整信息 、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函件: zty@jstcc.cn 、 maj@jstc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