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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北京口腔医院主院区电梯维保项目结果公告

  • 2026-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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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北京口腔医院主院区电梯维保项目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公司: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

中标公司: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采购标的物: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扶梯电梯维保项目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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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遴选文件

项目名称:北京口腔医院主院区电梯维保项目

项目编号: 查看完整信息

采 购 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章 遴选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遴选方法和评审标准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 遴选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查看完整信息

2. 项目名称: 北京口腔医院主院区电梯维保项目

3.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

1

北京口腔医院主院区电梯维保项目

1项

32万元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7*24小时不间断服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2级及以上和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或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 级。

三、获取遴选文件

1. 时间: 2026 年 6 月 26 日至 2026 年 7 月 3 日,每天上午 9 点至 11 点,下午 13 点至 16 点(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线上报名,方式: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线上报名 ,网址 。( 1 )凡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免费注册,技术支持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注册成功后,方可登录报名 ( 报名时需在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格式自拟 ) 。( 2 )潜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报名资料确认等流程所需的时间,报名务必在遴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完成,否则将无法保证成功报名。未成功报名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未成功报名采购包的遴选。

3. 售价: 500 元,文件售后不退。

四、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6 年 7 月 6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59 号京城机电大厦 A 座 17 层 1718 会议室

五、 公示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免责声明:请各供应商提高警惕,不要轻信其他任何媒介或者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供应商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其自身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公开遴选涉及公告均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

2.Email:liqing @ 、qianbc@

七、对本次遴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樊家村路9号院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楼17层1710室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晴、钱柏丞、和学娟、李思哲、胡杰谦、刘莎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550、196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

条款号

条目

内容

8.1

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0.64万元

保证金收受人信息:

缴纳保证金方式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

1)如采用网上银行方式的,供应商可在中招联合平台获取本项目缴纳保证金的虚拟账号(平台无支付功能),并按照遴选文件要求的具体金额缴纳保证金。本项目只接受供应商公司账户汇出的保证金(供应商为自然人除外),不接受个人汇款和现金。保证金虚拟账号针对不同供应商、项目各不相同,请勿泄露或从他人处获取账号信息,有效性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到账情况为准。

2)如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的,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

供应商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按照遴选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响应无效。

5.3.1

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

建议: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第一时间将合同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以便及时获知并退还保证金。

5.4.2

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1)在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的;

(2)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成交供应商不按遴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如需)。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的情形。

6.1

响应文件份数

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U盘1个。

注:

(1)正本和副本封面右上角需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2)副本可为签字盖章后的正本的复印件;

(3)电子版应包括响应文件正本的完整扫描版(PDF格式);

(4)若上述正副本及电子版存在不一致,以纸质版正本为准。

6.1

响应文件的密封

(1)响应文件封面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2)密封包装上建议加盖供应商公章;

(3)提倡将正本、副本、电子版文件一起密封包装。

7.1

遴选会议

供应商代表应携带授权书、身份证、驾驶本等身份证明材料参加遴选

备注

代理费

收费对象:

■成交供应商

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委令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手续费收费标准按采购包进行收取,当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低于人民币 柒仟元整 时,按固定金额 柒仟元整 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缴纳时间:在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全部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机构账号信息:

开户名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三元桥支行

账号:8查看完整信息83606

供应商须知

一、说 明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

1.1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遴选公告》。

1.2 供应商(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二、遴选文件

2 对遴选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2.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遴选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遴选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2.2 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遴选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3 响应文件构成

3.1 供应商应当按照遴选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响应文件格式》。

3.2 对于遴选文件中显示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和格式所表达的真实含义否则响应无效 , 如 “实质性格式” 中有盖章要求,盖章页面印有符合要求的公章即可,不以盖章位置非指定位置为由认为响应无效,公章指供应商单位公章,非合同章、投标专用章 。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遴选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4 报价

4.1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成交后,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4.2 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5 保证金

5.1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保证金。 供应商自愿超额缴纳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做无效处理 。

5.2 保证金有效期同响应有效期。

5.3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

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保证金:

5.4.1 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

5.4.2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6 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 、密封

6.1 响应文件份数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的规定准备。

6.2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6.3 没有按遴选文件实质性和符合性规定签字和盖章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6.4 本项目不接受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须以纸质版文件递交。

三、响应文件的提交

6.5 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供应商应在遴选公告中要求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提交至约定地点并签到证明递交,迟到的响应文件将被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拒收。

四、 遴选会议

7 遴选会议

7.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遴选文件的规定,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遴选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遴选会议。 供应商应携带授权书、身份证、驾驶证等身份证明材料参加。

7.2 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召开遴选会议。

8 评审委员会

8.1 评审委员会根据遴选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不少于5人的单数,其中技术专家不少于2人 。

五、确定 成交供应商

9 确定成交供应商

9.1 采购人将在遴选报告确定的 成交候选供应商 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9.2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按照遴选文件和响应文件的规定签署合同。

10 质疑

10.1 供应商认为遴选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质疑函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签字。

10.2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以及超出期限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

第三章 遴选方法和评审标准

1.1 评审委员会根据下述资格、符合性审查要求对所有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

1.2 评审委员会所有成员集中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1.3 专家小组成员根据供应商情况和遴选文件要求,综合考虑出具遴选报告。遴选报告应当由专家小组全体成员签字,持不同意见的专家小组成员应当在遴选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

资格、符合性审查要求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1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遴选公告中要求的特殊资格条件(如有)

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分支机构参加遴选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2

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提供了符合遴选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3

响应书

按遴选文件要求提供,且承诺的响应有效期满足遴选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

4

授权委托书

按遴选文件要求提供;

5

报价一览表

按遴选文件要求提供且符合报价规定的(报价未超过遴选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

6

分项报价表

按遴选文件要求提供;

7

采购需求偏离表

按遴选文件要求提供;

8

串通投标

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9

其他无效情形

供应商、响应文件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遴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如未按照遴选文件的规定提交保证金等。

备注: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遴选文件要求提供且签署、盖章的;(供应商须提供或实质满足本表所列资格、符合性证明文件,如未提供将作无效响应处理。通过审查标注为√;未通过审查标注为×。

评审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1

响应报价

10

满足遴选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分值。

(报价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

同类项目业绩

18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2023年6月1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承接过与本项目同类的项目,每提供1个合格的项目业绩得2分,最高得18分。

注: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尾页、标的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日期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合同未注明签署日期的不予认可。

3

相关证书

6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证书复印件并盖章得2分,最高6分。

4

拟派本项目服务团队配备情况

12

1、人员证书:

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10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提供工作简历),技术工程师(不少于2名)均具有机电或电气或机械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管理员(1名)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书(代号A),质量检查员(1名)具备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证书(代号DTY),驻场人员(2名)具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T证)。

上述人员每有一类人员满足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得相应分值,具体如下:

(1)项目负责人满足要求得3分;

(2)技术工程师满足要求得3分;

(3)安全管理员满足要求得2分;

(4)质量检查员满足要求得2分;

(5)驻场人员满足要求得2分;

本项合计最高得12分,不满足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对应类别不得分。

注:工作简历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需提供所有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5

6

2、配备情况:

根据供应商拟派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配备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配备情况及分工、岗位职责、主要人员类似项目经验、人员培训计划、人员管理措施等方面。

人员分工明确、配备齐全,岗位职责明确,主要人员类似项目经验丰富,人员培训计划安排合理,人员管理措施详细,对项目实际需要的契合度高,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6分;

人员分工较明确、配备较齐全,岗位职责较明确,主要人员有一定的类似项目经验,人员培训计划安排较合理,人员管理措施较详细,对项目实际需要有一定的契合度,基本能满足采购需求,得4分;

人员分工不够明确、配备欠齐全,岗位职责不够明确,主要人员没有类似项目经验,人员培训计划安排欠合理,人员管理措施简陋,未契合项目实际需要,无法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

未提供此项内容不得分。

6

对合同条款的响应程度

5

根据供应商对遴选文件合同条款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审,全部满足遴选文件合同条款无偏离得5分,否则不得分。

7

日常驻场与值班方案

8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日常驻场及值班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内部 包括但不限于 详细工作安排、设备日常巡检、巡视及检修安排、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安排等。

方案详细、全面,针对本项目,对采购需求响应程度高,日常驻场、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与值班计划完整,各项服务标准细化且合理,得8分;

方案基本详细、基本全面,部分针对,对采购需求响应程度佳,日常驻场、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与值班计划基本完整,各项服务标准基本合理,得5分;

方案不够详细、不够全面,不够有针对性,对采购需求响应程度有欠缺,日常驻场、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与值班计划有欠缺,各项服务标准不够细化,无法满足招标需求,得2分;

未提供此项内容不得分。

8

电梯维保服务方案

8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电梯维保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内部 包括但不限于针对本项目的维保计划(含配合使用单位进行应急演练和供应商自行进行的应急演练)、工作实施方案、劳动保 护措施、协助配合采购方的项目内容等 。

电梯维保服务方案完整全面,针对电梯所有设备实际情况提供半月、月、季度、半年、年度维护保养计划,方案详细,合理可行,针对本项目,得8分;

电梯维保服务方案基本完整,针对电梯所有设备实际情况提供半月、月、季度、半年、年度维护保养计划,合理可行,部分针对,得6分;

电梯维保服务方案基本完整,针对电梯所有设备实际情况提供半月、月、季度、半年、年度维护保养计划,欠缺针对性,得4分;

未提供此项内容不得分。

9

应急维修方案

5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 应急维修方案 ”进行综合评审。

提供的方案包括本项目所有种类电梯的应急保障,方案中响应及时,电梯突发事故解决措施安排合理、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5分;

提供的方案包括本项目所有种类电梯的应急保障,方案中响应较及时,电梯突发事故解决措施安排基本合理、基本满足项目要求的,得3分;

提供的方案包括本项目所有种类电梯的应急保障,方案中响应程度有重大缺陷,电梯突发事故解决措施安排不合理、无法满足项目要求的,得1分;

未提供此项内容不得分。

10

电梯部件质量保证方案措施及承诺

8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涉及到的电梯部件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审。

供应商需提供拟定电梯部件配件表(格式自拟,含品牌、型号、单价等信息)。供应商所提供配件必须为原厂配件(需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中选后可以提供原厂质量合格证明),并负责一年质保。

电梯部件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靠,满足现有电梯要求,提供保障措施及电梯部件配件表及相关承诺,满足遴选文件需求,得8分;

未提供此项内容不得分。

11

重大活动服务保障

6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重大活动服务保障”进行综合评审,内部 包括但不限于 重大活动、节假日、采购人特殊要求等内容的服务保障。

服务保障方案完整、详细,保障措施合理、可行,得6分;

服务保障方案较完整、较详细,保障措施较合理、较可行,得4分;

服务保障方案简陋、不够详细,保障措施欠合理、欠可行,得2分;

未提供此项内容不得分。

12

安全管理方案

5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安全管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内部 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劳动保护计划、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和风险控制、重点难点分析和管理措施等 。

安全管理方案完整、详细、合理,得5分;

安全管理方案较完整、较详细、较合理,得3分;

安全管理方案简陋、不够详细、存在瑕疵,得1分;

未提供此项内容不得分。

13

清洁保养维护方案

3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清洁保养维护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清洁保养维护方案进行了详细的阐述,能正确理解本项目需求,考虑全面,阐述思路清晰,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详细论述,得3分;

清洁保养维护方案虽然进行了阐述但并未贴合需求进行详细论述,方案中有少量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得2分;

清洁保养维护方案阐述简单,未能正确理解本项目需求,方案中没有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得1分;

未提供此项内容不得分。

第四章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与合同条款内容不一致的以采购需求为准。以下技术指标或服务要求中如出现设备或产品品牌或指向某个品牌,仅作为参考该设备或产品所需达到的具体技术性能要求,不作为该设备或产品的品牌要求。如遴选文件中涉及政策文件有更新或废止的,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执行中按照国家、地方及行业的最新标准要求。

一、 采购标的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

1

北京口腔医院主院区电梯维保项目

1项

32万元

1年

二、 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7*24小时不间断服务。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详见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三、 技术要求

(一)服务内容

1、维保范围:采购人主院区维保电梯数量共计41台,其中直梯33台、扶梯8台。

2、维保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地点

生产厂家

梯号

位置

电梯编号

电梯型号

层数

设备类型

额定载重

运行速度

(m/s)

保养种类

保养次数

1

北京市丰台区樊家村路 9 号院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5

门诊楼

22N3L16-67

1-5

LEHY-MRL

-II

7

乘客电梯

1600

1.75

半包

24

2

北京市丰台区樊家村路 9 号院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6

门诊楼

22N3L16-67

2-6

LEHY-MRL

-II

7

乘客电梯

1600

1.75

半包

24

3

北京市丰台区樊家村路 9 号院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18

住院楼

22N4B16-44

1-18

LEHY-IIIB

12

乘客电梯

1600

1.75

半包

24

4

北京市丰台区樊家村路 9 号院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19

住院楼

22N4B16-44

2-19

LEHY-IIIB

12

乘客电梯

1600

1.75

半包

24

5

北京市丰台区樊家村路 9 号院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20

综合一区

22N3L13-49

0-20

LEHY-MRL

-II

4

乘客电梯

1350

1.75

半包

24

6

北京市丰台区樊家村路 9 号院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21

综合一区

22N3L13-49

1-21

LEHY-MRL

-II

4

乘客电梯

1350

1.75

半包

24

7

北京市丰台区樊家村路 9 号院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23

科教楼

22N4V13-90

3-23

LEHY-III

10

乘客电梯

1350

1.75

半包

24

8

北京市丰台区樊家村路 9 号院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24

科教楼

22N4V13-90

4-24

LEHY-III

10

乘客电梯

1350

1.75

半包

24

9

北京市丰台区樊家村路 9 号院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25

科教楼

22N4B16-44

3-25

LEHY-IIIB

11

乘客电梯

1600

1.75

半包

24

10

北京市丰台区樊家村路 9 号院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27

科教楼

22N4B16-44

4-27

LEHY-IIIB

11

乘客电梯

1600

1.75

半包

24

11

北京市丰台区樊家村路 9 号院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29

综合二区

22N4V08-29

9-29

LEHY-III

9

乘客电梯

825

1.75

半包

24

12

北京市丰台区樊家村路 9 号院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30

综合二区

22N4V13-90

5-30

LEHY-III

9

乘客电梯

1350

1.75

半包

24

13

北京市丰台区樊家村路 9 号院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31

综合二区

22N4V13-90

6-31

LEHY-III

9

乘客电梯

1350

1.75

半包

24

14

北京市丰台区樊家村路 9 号院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1

门诊楼

22N3L16-66

7-1

LEHY-MRL-

II

7

乘客电梯

1600

1.75

半包

24

15

北京市丰台区樊家村路 9 号院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2

门诊楼

22N3L16-66

8-2

LEHY-MRL-

II

7

乘客电梯

1600

1.75

半包

24

16

北京市丰台区樊家村路 9 号院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3

门诊楼

22N3L16-66

9-3

LEHY-MRL-

II

7

乘客电梯

1600

1.75

半包

24

17

北京市丰台区樊家村路 9 号院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4

门诊楼

22N3L16-67

0-4

LEHY-MRL-

II

7

乘客电梯

1600

1.75

半包

24

18

北京市丰台区樊家村路 9 号院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7

门诊楼

22N4B16-43

0-7

LEHY-IIIB

7

乘客电梯

1600

1.75

半包

24

19

北京市丰台区樊家村路 9 号院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8

门诊楼

22N4B16-43

1-8

LEHY-IIIB

7

乘客电梯

1600

1.75

半包

24

20

北京市丰台区樊家村路 9 号院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9

门诊楼

22N4B16-43

2-9

LEHY-IIIB

6

乘客电梯

1600

1.75

半包

24

21

北京市丰台区樊家村路 9 号院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10

门诊楼

22N4B16-43

3-10

LEHY-IIIB

6

乘客电梯

1600

1.75

半包

24

22

北京市丰台区樊家村路 9 号院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11

住院楼

22N4B16-43

4-11

LEHY-IIIB

12

乘客电梯

1600

1.75

半包

24

23

北京市丰台区樊家村路 9 号院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12

住院楼

22N4B16-43

5-12

LEHY-IIIB

12

乘客电梯

1600

1.75

半包

24

24

北京市丰台区樊家村路 9 号院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13

住院楼

22N4B16-43

6-13

LEHY-IIIB

12

乘客电梯

1600

1.75

半包

24

25

北京市丰台区樊家村路 9 号院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14

住院楼

22N4B16-43

7-14

LEHY-IIIB

12

乘客电梯

1600

1.75

半包

24

26

北京市丰台区樊家村路 9 号院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15

住院楼

22N4B16-43

8-15

LEHY-IIIB

12

乘客电梯

1600

1.75

半包

24

27

北京市丰台区樊家村路 9 号院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16

住院楼

22N4B16-43

9-16

LEHY-IIIB

12

乘客电梯

1600

1.75

半包

24

28

北京市丰台区樊家村路 9 号院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17

住院楼

22N4B16-44

0-17

LEHY-IIIB

12

乘客电梯

1600

1.75

半包

24

29

北京市丰台区樊家村路 9 号院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22

住院楼

22N3L10-Z1

3-22

LEHY-MRL-

II

2

乘客电梯

1050

1.00

半包

24

30

北京市丰台区樊家村路 9 号院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26

科教楼

22N4L16-67

3-26

LEHY-MRL-

II

11

乘客电梯

1600

1.75

半包

24

31

北京市丰台区樊家村路 9 号院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28

综合二区

22N4B16-44

5-28

LEHY-IIIB

9

乘客电梯

1600

1.75

半包

24

32

北京市丰台区樊家村路 9 号院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32

门诊楼

22N3L10-Z1

4-32

LEHY-MRL-

II

4

乘客电梯

1050

1.75

半包

24

33

北京市丰台区樊家村路 9 号院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33

门诊楼

22N4L16-67

4-33

LEHY-MRL-

II

2

乘客电梯

1600

1.00

半包

24

34

北京市丰台区樊家村路 9 号院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34

门诊楼

22K2S30-C6

3-34

KS-SBF-II

自动扶梯

0.5

半包

24

35

北京市丰台区樊家村路 9 号院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35

门诊楼

22K2S30-C6

3-35

KS-SBF-II

自动扶梯

0.5

半包

24

36

北京市丰台区樊家村路 9 号院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36

门诊楼

22K2S30-C6

3-36

KS-SBF-II

自动扶梯

0.5

半包

24

37

北京市丰台区樊家村路 9 号院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37

门诊楼

22K2S30-C6

3-37

KS-SBF-II

自动扶梯

0.5

半包

24

38

北京市丰台区樊家村路 9 号院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38

门诊楼

22K2S30-C6

3-38

KS-SBF-II

自动扶梯

0.5

半包

24

39

北京市丰台区樊家村路 9 号院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39

门诊楼

22K2S30-C6

3-39

KS-SBF-II

自动扶梯

0.5

半包

24

40

北京市丰台区樊家村路 9 号院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40

门诊楼

22K2S30-C6

3-40

KS-SBF-II

自动扶梯

0.5

半包

24

41

北京市丰台区樊家村路 9 号院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41

门诊楼

22K2S30-C6

3-41

KS-SBF-II

自动扶梯

0.5

半包

24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及《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DB11/418-2019)的规定,完成电梯每15日一次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并按采购人要求做好维保记录。

2、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符合《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20)中涉及维保安全的相关规定;若涉及自动扶梯/人行道,同时符合《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2011)的相关要求。

3、供应商提供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持有有效的电梯修理资质证书,委派人员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交采购人备案。

4、供应商需按照电梯使用维护说明书提出的保养项目、方法和周期要求,制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方案,确保其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

5、供应商应按《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的规定,每15日对电梯进行一次日常维护保养,做好维保记录并交采购人备案;同时配合采购人开展日常安全巡查工作。

6、供应商需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定需要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其中电梯困人救援演练不少于1次,并有记录登记交采购人备案。

7、供应商需设立24小时日常维护保养值班电话,24 小时畅通,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

8、供应商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电梯发生困人时,应当在10分钟内抵达现场并及时解决。

9、出现的任何电梯安全事故以及由此造成的后续问题均由供应商负责,并由供应商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赔偿责任。

10、供应商拟派现场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做到持证上岗。

11、供应商在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及制定应急预案,提交采购人备案。

12、供应商可向采购人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每月向采购人书面报告所维护保养电梯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及电梯更换修理需求。

13、本项目维保统一按半包(包含正常情况下损坏的单价2000元及以下电梯零部件)标准执行。

在维保期间,供应商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零部件完整无损。如电梯因正常使用磨损出现问题,在合同约定免费提供设备项目清单中的所需要维修更换零配件和材料,供应商负责维修和更换,采购人不需要为电梯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14、供应商需建立回访制度(包括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维修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

15、供应商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每年度定期检验,检测费由供应商承担并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活动及相关安全培训。

16、供应商应当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给采购人。

17、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本项目进行分包、转包。

18、供应商需对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并记录教育和培训情况,交采购人备案。

19、供应商要确保2名维保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在采购人单位驻场,包括节假日及法定假日在内。

20、供应商要严格按照,电梯安全使用保养规范,进行日常巡查巡视管理维护等工作,如因供应商管理、巡查不到位,造成发生事故,火灾等情况的,供应商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21、供应商需依规对电梯和限速器及安全附进行定查、自查、125%制动试验等,检测项目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22、维保设备所有配件、备件(备件必须是原厂件,如原厂停产只能购买非原厂件,需经采购人确认同意)均由供应商承担。停服时间不超过24小时;维修响应时间需在10分钟内到场。

(三)电梯机组设备设施的清洁保养维护

1、清洁保养:定期检查井道、机房等电梯重要部件的清洁与保养,保证运转正常。

2、系统检查:全面检查电梯系统的各个部件,确保它们正常运转。

3、电气检测:检查电气线路和控制系统,防止电气故障。

4、润滑维护:为运动部件添加润滑油,减少磨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5、泄漏检测:检查井是否有水渗漏现象,及时修复,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6、性能测试:对电梯系统进行性能测试,确保各项指标达到设计要求。

7、紧固检查:拧紧所有紧固件,防止因松动引起的运行异常。

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本合同为文件中的模板,非正式签订合同。在未违反本合同模板实质性(主要)条款的前提下,采购人可对正式签订的合同作出相应变更以保障合同的实际履行,供应商应明确知悉。

北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使用单位 (甲方) :

维保单位(乙方):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使用说明

1、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日常维护保养。

2、维保单位: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从事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的单位。

3、日常维护保养:对电梯进行的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日常维护或保养性工作。其中清洁、润滑不包括部件的解体,调整只限于不会改变任何安全性能参数的调整。

4、清包:只提供劳务,不提供任何电梯零部件。

5、半包:既提供劳务,又免费提供部分电梯零部件。免费零部件项目详细清单:1)直梯:按钮、指示灯、轿内照明LED灯板/灯管、LED显示、LED印板、LED灯管、轿内照明LED灯板、轿内照明LED灯管、触点组件、门开关、门开关组件、开关(触点)、继电器、继电器(OMRON)、门滑块、靴衬、蜂鸣器、小开关门机触点、导靴油杯、光幕安全回路小继电器、熔断器、门机皮带、开门限位胶垫、门缓冲胶、门锁触点弹片、门自闭弹簧、门吊轮防尘垫、光幕硅胶护套、门机固定小螺丝、卡扣、胶套、门扇防撞胶、门机传动小滚轮、轿厢各类缓冲胶、减震垫、隔音胶块、导靴润滑毛毡、导向防尘毛条、应急照明灯、停电指示灯、报警按钮按键、轿厢内小开关、接线端子、绝缘套管、扎带、电线、保险管、安全钳防尘罩、润滑脂、黄油、清洁剂、除锈剂、棉纱、毛刷、小型保养耗材等。

2) 扶梯:扶手带入口保护开关、梳齿板开关、梯级缺失开关、急停按钮、指示灯、小熔断器、微动开关、梯级防滑小胶垫、梯级限位垫块、梯级轴套、小固定卡扣、锁片、卡簧、围裙板毛刷、梯级防撞胶、缓冲胶垫、 扶手带压紧轮小胶套、防偏胶垫、扶手出入口防尘垫、橡胶防尘挡片、扶手带固定小压块、紧固螺丝、垫片、扶手入口保护胶条、防撞软胶、围裙板防震胶、隔音胶条、密封胶条、内外盖板固定卡扣、塑料堵头、装饰小盖帽、围裙板间隙防夹软胶条、梳齿板小缓冲胶、限位橡胶墩、上下行启动按钮、急停按钮保护罩、按钮灯、运行指示灯、方向箭头指示灯、小灯泡/LED灯珠、 蜂鸣器、故障报警小喇叭、提示音元件、保险管、小型接线端子、绝缘护套、扎带、短线材、行程开关胶套、微动开关防尘帽、专用润滑脂、黄油、链条润滑油、清洁除锈耗材、各类O型圈、密封垫圈、橡胶垫片、减震胶墩、小型过滤棉、防尘网、通风口防尘棉、链条润滑毛毡、张紧装置缓冲胶、小弹簧、复位弹簧、各类机械小弹片、滚轮防尘套、小型轴承防尘盖(非更换轴承本体)等。

6.大包:既提供劳务,又免费提供大多数电梯零部件。不在免费更换的零部件项目详细清单:

1)电梯:控制柜(整柜)、曳引机、钢丝绳、曳引轮。

2)扶梯:扶手带、电动机、控制柜(整柜)

北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使用单位(甲方)

维保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北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电梯维护保养及金额明细表》(见附件一)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抢修服务。

第二条 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应当按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DB11/418)完成半月、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见附件二)。

第三条 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6899)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标准外,还应当满足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

1、 乙方派驻项目经理需具备5年以上医院电梯维保项目管理经验, 所有人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所派人员必须经甲方认可,并提交证件复印件留存甲方备案。

2、乙方应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 1 个月,提醒甲方向电梯检验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并负责办理电梯年检的一切手续、资料及相关费用等,并保证电梯年检通过。

3、乙方须建立完整的电梯维保档案,实时更新维保记录、故障处理报告及配件更换台账,并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维保总结报告;所有维保作业须全程录像存档,保存期不少于2年;遇突发故障须5分钟内响应、10分钟内抵达现场,确保24小时内修复完毕并恢复运行。

4、根据季度考核的分数,考核分数在 90 分以上,按照季度全额拨付季度维保费,如果分数在 90 到 80 之间扣除季度维保费的 5%,如果分数在 80到 70 之间扣除季度维保费的 10%,如果分数在 70 到 60 之间扣除季度维保费的 20%,如果考核分数在 60 分以下解除合同。每季度结束,双方根据考核结果确认维保费金额,由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向乙方支付该季度维保费。如乙方未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则甲方有权延期付款且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不得因此拒绝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如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除应按照甲方要求予以更换外,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消除影响等)。

5、投标人提供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持有有效的电梯修理资质证书,委派人员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交采购人备案。

6、电梯工作人员必须保证 24 小时在采购人单位驻场,需2名驻场工作人员,包括节假日及法定假日在内。设立 24 小时日常维护保养值班电话,24 小时畅通,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

7、维保服务期间,涉及电梯的小型改造施工、调整电梯停靠楼层等非维保服务采购涵盖的内容时,由乙方报价经甲方确认同意后可委托乙方实施。如乙方不能实施的,甲方可委托第三方实施,乙方需提供便利条件,免收一切配合费用,并配合甲方予以验收,验收合格后纳入乙方维保范围。

第四条 日常维护保养期限

本合同期限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乙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当于期限届满15日前重新签订合同。

第五条 日常维护保养费

维护保养费总计 元(人民币),大写: 。 该费用包括电梯及五方对讲 系统的保养、维修(包含全部配件)及年检等所需的全部费 用,

第六条 结算方式

(一)甲方按 ( □月 ☑ 季 □半年 □年 ) 支付维护保养费,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

(二)支付方式: □支票 □汇到乙方指定帐号。

第七条 日常维护保养方式: □清包 ☑ 半包 □大包 。

半包维保中更换零部件按部分零部件详细清单里边配件,由乙方免费提供。不在半包范围内的配件,供应商报价由甲方确认。

大包维保中更换零部件按大多数零部件详细清单里边配件,由乙方免费提供。不在大包范围内的配件,供应商报价由甲方确认。

第八条 乙方抢修服务热线电话: 。

抢修服务时间 (困人除外): 在接到故障或事故报警后 10 分钟内到达现场,超出时间引起的事故或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能提供正常连续的服务直至故障或事故排除。

第九条 驻场: 乙方 ( ☑ 是 □否) 提供驻场作业服务 (驻场费用应当已经包含在日常维护保养费中) 。

驻场作业人员职责:

1. 日常维保作业:严格按照电梯维保规范,定期对医院所有电梯进行巡检、保养、调试,做好维保记录,确保电梯运行平稳、安全。

2. 故障应急处理:24小时待命,接到电梯故障、困人等报修后,第一时间抵达现场处置,快速排除故障,保障电梯及时恢复运行,避免影响医院诊疗、病患转运。

3. 安全隐患排查:每日巡查电梯运行状态,包括但不仅限于排查门系统、制动系统、应急装置等关键部件,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处理并上报,杜绝电梯带病运行。

4. 配合医院管理: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后勤管理,配合医院完成电梯安全检查、台账整理、资质报备等工作,及时汇报电梯维保及运行情况。

5. 现场秩序维护:引导病患、医护人员安全乘梯,制止违规乘梯行为,维护电梯使用秩序。

6. 配件与资料管理:妥善保管维保工具、备用配件,整理完善电梯维保档案、应急处置记录,确保资料完整可查。

第十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

(二)义务

1、应当对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供乙方查询。签订合同前应当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或复印件:

(1) 产品合格证;

(2) 使用维护说明书;

(3) 电气原理图;

(4) 电气敷设图;

(5) 安装说明书;

(6) 电梯整机、安全部件和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或结论;

(7) 电梯运行全部记录;

(8) 故障及事故记录;

(9) 改造、重大维修原始记录;

(10)北京市特种设备登记卡;

(11)电梯施工自检记录;

(12)上年度的检验报告;

2、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摄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

3、配备电梯安全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

(1)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

(2)负责对乙方的维护保养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

(3)负责对乙方提交的电梯安全隐患提示单签字确认。

如果更换电梯安全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4、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5、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6、除乙方无法解决的情况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7、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8、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 个月,提示乙方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9、甲方安排专属安全员,负责对乙方进行电梯维保工作季度考评表。

第十一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资料。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二)义务

1、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

2、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 电梯困人时,应当在 10 分钟内抵达现场。

3、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2人,且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5、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每月向甲方书面报告所维护保养电梯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及电梯更换修理需求。

6、在维保期间,乙方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零部件完整无损。如电梯因正常使用磨损出现问题, 所需要维修更换零配件和材料,在范围内的乙方负责维修和更换,甲方不需要为电梯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7、建立回访制度(包括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维修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

8、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每年度定期检验,检测费由乙方承担并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活动及相关安全培训。

9、应当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交给甲方。(交接文件完成后由甲方确认完毕后支付后续尾款)

10、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

11、投标人对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并记录教育和培训情况,交采购人备案。

12、投标人要严格按照,电梯安全使用保养规范,进行日常巡查巡视管理维护等工作,如因投标人管理、巡查不到位,造成发生事故,火灾等情况。投标人承担一切损失。

13、乙方作为电梯维保作业实施单位,对自身维保作业全过程安全及作业质量承担直接责任。作业人员须持有效从业证件上岗,严格遵守国家特种设备安全规范及甲方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自觉服从甲方安全员监督检查与周期考核。因乙方违规操作、维保不到位、人员资质不符等自身原因造成故障、事故及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与经济赔偿责任。

14、出现的任何电梯安全事故以及由此造成的后续问题均由乙方负责,由乙方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赔偿责任。

15、按照电梯使用维护说明书提出的保养项目、方法和周期要求,制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方案,确保其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三)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并按照合同总价万分之三标准支付违约金。若乙方返工【 2 】次或【 1 】日内仍无法解决的,甲方有权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予以解决,因此产生的费用及风险均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四)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乙方整改完毕后还应当承担复检费用。直至检验合格为止。复检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予以解决,因此产生的费用及风险均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五)因乙方维护保养不符合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等原因导致电梯在使用、管理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或其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六)接到故障通知后,乙方工作人员未按照约定时间到达现场的,每发生一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此类累计出现达【3】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七)乙方应保证其有资质和能力签订并履行本合同,并保证其委派的作业人员有资质和能力执行本合同约定的事项。若违反本项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八)乙方因违反本合同约定而需要向甲方支付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等),甲方均有权再向乙方支付款项时予以先行扣除。

(九)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的其他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如经甲方催告后【】日内拒不改正或改正后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乙方基于本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补足。本合同所约定的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直接经济利益的减损、可得利益的损失。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为向乙方主张权利而支付的调查取证费、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审计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或保全担保保险费、律师代理费、咨询费、执行费、差旅费以及甲方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款、向行政机关缴纳的罚款等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违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一)依法向 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 /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一)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二) 维护保养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 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 年。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协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与维护保养记录一并保存。

(三)维保设备所有配件、备件(备件必须是原厂件,如原厂停产只能购买非原厂件,需经采购人确认同意;)均由投标人承担。停服时间不超过 24 小时;维修响应时间需在 10 分钟内到场。

(四)投标人需依规对电梯和限速器及安全附进行定查、自查、 125%制动试验等,检测项目所产生的费用都由投标人承担。

(五)乙方配合甲方进行电梯年检工作,年检费由乙方承担。

(六)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可在协商一致后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变更大包、半包维保范围。变更后相关费用、物资承担及权责划分参考本协议执行,双方法定安全责任不因模式调整而免除。

第十六条 附则

本合同自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 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6 份,甲方执 4 份,乙方执 2 份, 执 份。

附件1.报价单

附件2.北京口腔医院电梯维保工作月度考评表

附件3.企业资质

附件4.安全协议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 许可证号码:

单位负责人: 住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电梯安全管理员: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传真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传真电话:

帐号: 开户银行:

邮政编码: 帐号: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报价单

附件2:

北京口腔医院 电梯维保工作季度考评表

考核项目

权重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得分

维保质量

40%

维保计划完成率

100%得 25 分,每降 5%扣 5 分,扣完为止

设备完好率

≥99%得 25 分,每降

0.5%扣 5 分,扣完为

维修验收合格率

100%得 25 分,每降 5%扣 5 分,扣完为止

隐患排查及时性

及时发现并反馈得 25

分,遗漏 1 处重大隐

患扣 10 分,扣完为

服务态度

15%

沟通配合情况

良好得 50 分,一般

得 30 分,较差得 10

投诉处理情况

及时处理得 50 分,拖延处理得 30 分, 未处理得 0 分

应急响应

25%

一般故障响应时 间

≤30 分钟得 50 分, 31-60 分钟得 30 分, >60 分钟得 0 分

紧急故障响应时 间

≤15 分钟得 50 分, 16-30 分钟得 30 分, >30 分钟得 0 分

记录管理

20%

维保记录完整性

100%得 50 分,每缺

失 1 项扣 10 分,扣

完为止

报表提交及时性

按时提交得 50 分,每延迟 1 次扣 10 分,扣完为止

总分

100%

考核结论

□ 优秀(≥85

分) □ 合格

(60-84 分) □

不合格 (< 60

分)

整改要求(如不合 格):

整改完成情况:

考核(复查)人员: 考核(复查) 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1.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遴选公告中要求的特殊资格条件(如有) (加盖公章)

2 .供应商资格声明书(实质性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在参与本次项目遴选中,我单位承诺: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遴选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五)我单位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六)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以及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工程施工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遴选活动均须填写):

序号

单位名称

相互关系

1

2

我单位与本项目其他潜在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及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也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影响公平竞争的行为,接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之间如果存在上述情形将会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单位在此声明,本次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有效的,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而导致响应无效,甚至造成任何法律和经济纠纷,完全由我单位负责;保证在整个遴选过程中独立进行,未组织、未参与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串通投标,包括但不限于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号)规定的行为,如有违反,将自愿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对此作出的行政处罚,并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后果以及给采购人或其他第三方带来的损失)。

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 响应书(实质性格式)

响应书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参加你方就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组织的遴选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

1.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遴选文件,自愿参与遴选并承诺如下:

(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

(2)除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遴选文件的全部要求。

(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4)如我方成交,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遴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我方郑重承诺:

(一) 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保证参加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 采购活动时提交的所有公司资质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二) 严格遵守国家、医院等有关采购及招投标活动的法律法规、制度,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投标过程中不发生任何串通投标、围标行为,不使用非法手段谋取中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 不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礼券)、有价证券,或提供无偿服务;不报销应由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为甲方安排旅游或最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宴请甲方;不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工作安排、出国(境)提供方便。

(四) 不单独约见甲方工作人员;不到甲方工作人员家中或其他非办公场所商谈业务。

(五) 不向甲方工作人员询问评标情况或施加任何影响。

(六) 不通过中介公司或任何单位、个人向甲方工作人员打招呼,施加压力。

(七) 已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承诺书的全部内容,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本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八) 我公司承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与本项目各投标单位之间不存在下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7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8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若违反上述承诺,我司愿意接受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2. 其他补充条款: 我方承诺,如遴选文件中特殊资格条件未明确,也符合采购需求中可能涉及的国家法律法规、行业强制性标准 要求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 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提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签字章或印鉴)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电子件:

说明:

1. 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

2. 若响应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否则,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3.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

4. 供应商应随本《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的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电子件。提供身份证的,应同时提供身份证双面电子件。

5. 报价一览表(实质性格式)

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包号

供应商名称

投标报价

大写

小写

注:

1.此表中,投标报价应和《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

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6. 分项报价表(实质性格式)

分项报价表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价(元)

数量

合价(元)

备注 / 说明

1

2

3

总价(元)

1. 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

2. 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遴选文件。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7. 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

采购需求偏离表

序号

遴选文件条目号

遴选文件要求

供应商响应内容

偏离情况

说明

(如有)

注:

1. 对遴选文件中的所有商务(交货期或服务期或工期等)、技术要求(采购需求)可逐项详细应答,应明确回答“ 完全响应”或“负偏离”或“正偏离” 。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 响应无效。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8. 其他非实质性格式

8-1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

供应商如成交,采购代理服务费需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的,请认真核实后填写下表。

开具发票类型

数电专用发票() 数电普通发票()

开票信息

开票单位全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手机号码

邮箱

注:此附件签字盖章及内容格式不做无效响应条款,仅方便采购代理机构后续代理费开票事宜。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

8-2供应商同类项目成功案例

项目名称、内容简述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合同签订时间

履约情况

注:合格的案例材料要求详见“ 评审标准 ”中“同类项目业绩”要求。

8-3 团队人员方案

序号

拟派人员姓名

岗位

类似经验

备注

注:相关证明材料可附后

9.其他证明材料 或者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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