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内容策划制作和媒体推广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
- 2026-07-17
项目名称: [更正]内容策划制作和媒体推广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
招标公司: 中共北京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宣传文化部
中标公司: 互联时代(北京)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内容策划制作和媒体推广项目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内容策划制作和媒体推广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
一、原合同信息
合同名称:内容策划制作和媒体推广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XCYLC-ZTXY-2026-F460250-06
采购人(甲方):中共北京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宣传文化部
供应商(乙方):互联时代(北京)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要变更信息
合同变更主要条款号:
3.1,3.2
合同变更主要内容:
3.1 合同金额:总价为:人民币 1,388,000 万元(大写: 壹佰叁拾捌万捌仟 元整)。变更为:3.1 合同金额:总价为:人民币 1,388,000 元(大写: 壹佰叁拾捌万捌仟 元整)。3.2 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正式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预付款合同金额的60%(人民币捌拾叁万贰仟捌佰 元整);项目结束后,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全部服务工作、提交结项报告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正式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伍拾伍万伍仟贰佰 元整;对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追究乙方相关责任的权利。变更为:3.2 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正式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60%(人民币832,800元,大写:捌拾叁万贰仟捌佰 元整);项目结束后,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全部服务工作、提交结项报告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正式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尾款,为合同金额的40%(人民币555,200元,大写:伍拾伍万伍仟贰佰 元整;对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追究乙方相关责任的权利。
三、变更公告时间
合同变更时间:2026-07-17
变更公告发布时间:2026-07-17
内容策划制作和媒体推广项目分包六合同-互联时代.pdf
内容策划制作和媒体推广项目分包六合同及廉政-互联时代.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