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内容策划制作和媒体推广项目分包二中央重点新闻网站新媒体推广项目合同变更公告
- 2026-07-17
项目名称: [更正]内容策划制作和媒体推广项目分包二中央重点新闻网站新媒体推广项目合同变更公告
招标公司: 中共北京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宣传文化部
中标公司: 北京中新雅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新媒体推广项目、内容策划制作和媒体推广项目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内容策划制作和媒体推广项目分包二 中央重点新闻网站新媒体推广项目合同变更公告
一、原合同信息
合同名称:内容策划制作和媒体推广项目分包二 中央重点新闻网站新媒体推广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XCYLC-ZTXY-2026-F460250-02
采购人(甲方):中共北京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宣传文化部
供应商(乙方):北京中新雅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要变更信息
合同变更主要条款号:
3.1,3.2
合同变更主要内容:
3.1 合同金额:总价为:人民币500,000 万元(大写:伍拾万元整);变更为:3.1 合同金额:总价为: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3.2 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正式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预付款合同金额的60%(人民币叁拾万元整);项目结束后,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全部服务工作、提交结项报告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正式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对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追究乙方相关责任的权利。变更为:3.2 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正式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60%(人民币3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项目结束后,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全部服务工作、提交结项报告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正式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尾款,为合同金额的40%(人民币2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对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追究乙方相关责任的权利。
三、变更公告时间
合同变更时间:2026-07-17
变更公告发布时间:2026-07-17
内容策划制作和媒体推广项目分包二合同及廉政-中新雅视.pdf
内容策划制作和媒体推广项目分包二合同-中新雅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