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一局七公司安徽绩溪项目0#柴油采购项目公开竞价采购公告
- 2026-07-19
项目名称: 中国电建水电一局七公司安徽绩溪项目0#柴油采购项目公开竞价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柴油、上下水库连接道路工程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水电一局七公司安徽绩溪项目
0#柴油采购项目
竞价采购文件
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七月
中国·(长春)
目 录
第一章 竞价采购公告
一、 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竞价规则
三、采购要求
四、报价表
五、联系方式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第二章 评审办法(最低价法)
第三章 合同及附件
合 同
一、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及价格(元)
二、付款
三、货物品质
四、质保期
五、交货地、交货期
六、运输
七、发货通知和验收
八、付款单据
九、不可抗力
十、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十二、合同附件
十三、合同的生效
十四、其他条款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一、响应函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响应担保
四、报价表
五、承诺书
六、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一章 竞价采购公告
因中国电建水电一局安徽绩溪家朋抽水蓄能电站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上下水库连接道路工程(Q3标)施工需要,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6年7月23日10:00前将响应文件提交至“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网址为/bidweb/#/supplierLogin,以下简称“数智化平台”)。平台注册等相关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7月22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在数智化平台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若对本竞价项目采购要求等有疑问的,应当于2026年7月22日10时00分前(北京时间)通过数智化平台向采购人提出答疑问题。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数量
备注
1
柴油
0#柴油国(VI)
460吨
中石油或中石化
二、竞价规则
1.本项目采用逆向竞拍报价方式,竞价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可多次通过数智化平台进行竞价,竞价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收报价。竞价倒计时前20分钟内,如有供应商进行报价则进入超时竞价,竞价截止时间延长20分钟,直至竞价结束。竞价最小幅度为0.8万元(即供应商在除首次报价外,每次进行竞价时所报价格不得高于目前最低价-竞价最小幅度),供应商在参与每次竞价时均需上传最新版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才算有效竞价。
2. “平台填列报价”与“最终版报价文件总价”应保持一致,若两者不一致,以“平台填列报价”为准。
三、采购要求
1.竞价供应商需对所有分项进行报价,并写明单价及总价,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装卸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现场加注费、加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交付买方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天内,卖方须派驻专用加油车辆常驻施工现场,实行驻场供油;买方通过电话/微信下达加油通知后,卖方加油车辆须在30分钟内抵达需方指定用油设备位置,完成现场加油交付。
3.交货地点: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家朋乡党坑村村民委员会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徽绩溪家朋抽水蓄能电站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上下水库连接道路工程(Q3标)施工现场。
4.质量标准或要求:
(1)卖方必须严格按照车用柴油国(Ⅵ)(GB19147-2016)标准供应合格柴油;
(2)卖方的产品需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买方ISO14000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买方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3)以上标准均以国家发布的最新标准为准,当以上规程、规范、标准发生更新时,以最新版的要求为准;
(4)供应保障:卖方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免费配备一辆流动加油车满足项目现场施工需要。
(5) 卖方应随同每批材料发运附一份中国石油或中国石化出具的进货和质量证明文件(必须由中国石油、中国石化进货)。
5.质保期:货到现场验收合格6个月。
6.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并提供营业执照;
(2)供应商需要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若供应商本身提供运输服务的需提供有效的《危化品运输许可证》,若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需提供第三方单位有效的《危化品运输许可证》等资质文件及双方的运输协议。
7.履约保证金
(1)履约担保的形式:保证金/银行保函
(2)履约担保的金额:保证金20万元/银行保函20万元
(3)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前,按合同签约买方要求提交。
8.付款比例:
先货后款,买卖双方每月11日对账,对账周期为上月11日至当月10日,结算以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为准,对账经双方确认后卖方在当月30日前开具增值税发票,买方收到发票后3个月内支付当期结算货款95%,剩余结算总价款的5%作为产品质保金,质保期限届满且产品无质量问题后30个工作日内返还。
9.验收方式:共同验收。
(1)油品计量以移动加油车加油枪计量表实时显示数据为最终结算依据,双方现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买方有权不定期对卖方加油车油品质量、加油数量(采用计量杯、计量桶、过磅等方式)、重量(吨)进行抽样检查,0#柴油统一按密度0.83g/cm³标准换算,一吨柴油折合1205升。若经核查发现卖方油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加油数量、重量计量偏差超出±3‰合理误差范围(偏差大于-3‰时按照卖方送货单数量为准;偏差小于或等于-3‰时,按实收数量为准,若出现负偏差,本批次所有车次均核减方量),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整改费用及相关责任均由卖方全额承担。
(2)移动加油车计量表正常计量误差须控制在±3‰合理范围内。若加油过程中查实卖方存在人为篡改、暗中操作计量表、弄虚作假等行为,造成实际供油数量短缺且超出允许计量误差的,一经发现,当批次所供柴油不予计量结算,同时卖方须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次,若卖方累计发生三次违约行为,买方有权单方解除本采购合同,并将卖方纳入供应商黑名单,并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过磅检验方法:加油车进场跟随买方人员去过磅,过磅时所有人员离车15米以上距离,记录加油车毛重;进场加油完成后,加油车去补油前,加油车跟随买方人员去过磅,过磅时所有人员离车15米以上距离,记录加油车皮重;卖方应将在场时所有加油记录提供给买方核验,核算加油总升数,并按照1205升/吨转换吨数,对比加油车净重吨数。核验结果按照第9条(1)款执行。
(4)计量器具检验方法:在加油过程中,买方不定期使用固定容积器具检验加油升数,核验加油枪表数是否准确,核验结果按照第9条(1)款执行。
10.响应保证金:
10.1 形式:采用保函或保证金形式。
10.2 金额: 人民币壹万元整 。
10.3 采用保函形式的请于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至采购人处 (建议提前一个小时)保函有效期为120天,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若无法提供保函,请提供同等金额的保证金(退还时按原账号退还)。
10.4 保证金收取方式:采用在线收取保证金,由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
10.5 保证金在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前到达。
11.本次采购将通过数智化平台全程在线开展,供应商需通过数智化平台,按照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响应文件内容应清晰简洁,响应文件整体容量应小于10MB。
四、报价表
报价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暂估数量
(吨)
基准价
D(元/吨)
固定浮动值
E(元/吨)
综合单价
P=D+E
(元/ 吨 )
响应总价
(元)
备注
0#柴油
460
8565
中石油或中石化
注: 1.数量仅为计划需求量,双方结算应以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2.上表中的基准价(D)以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6月18日公布的安徽省0#柴油的最高批发价(即0#:8565元/吨);结算时以响应供应商到货当日最新一期发布的0#柴油的最高批发价价格为基准计算。
3.固定费用(E)是指:响应供应商根据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安徽省0#柴油的最高批发价基础上浮动的金额,下调为负数,上浮为正数,同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检验费、装车费、运输费、仓储费、配送费、现场管理费、保险费及所有杂费、利润等交货前发生的所有费用一并组成的固定单价;在招标时固定费用作为响应供应商报价的基础数据;在合同执行期间作为买卖双方确定合同结算单价的基础数据,出现市场价格波动、实际数量增减、在供应时间调整等情况下固定费用在合同执行期间均不予调整。固定费用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综合交货单价(P)=基准价(D)+固定单价(E);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装卸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现场加注费、加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交付买方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锦西路933号
邮 编:130000
联 系 人:郜伟楠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512563073@qq.com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512563073@qq.com
2026年7月19日
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第二章 评审办法(最低价法)
为规范股份公司采购工作,根据股份公司有关采购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法。
二、评审原则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审组织及服务
1.为做好评审工作,成立评审小组和工作小组。
2.评审小组
2.1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审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熟悉相关业务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评审小组成员为3人及以上单数。
2.3评审小组组建后报股份公司采购管理机构备案。
2.4评审工作由评审小组负责。
3.工作小组
3.1由采购人组成工作小组,在评审期间为评审小组服务。
3.2接受评审小组指派进行基础数据摘录汇总、对比等工作。
四、评审程序及内容
1.响应文件初步评审
1.1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响应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响应保证金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
(3)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对采购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9)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采购文件要求的;
(10)纠正响应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11)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1.2算术错误修正
1.2.1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
(2)若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总报价。
1.2.2评审小组按以上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3供应商不能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重大偏差。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差。
2.响应文件澄清
2.1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及报价水平等,评审小组认为需要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成本价佐证,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
2.2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澄清问题由评审小组组长确认后发出。
2.3供应商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4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5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和供应商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3.响应文件详细评审
3.1评审小组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3.2经评审的报价
3.2.1经评审的报价计算公式
经评审的报价=报价+算术错误修正+遗漏修正
3.2.2遗漏修正
审核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报价组成中此部分价格的最高金额进行加价。
3.3评审及排序
根据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经评审的报价相等时,按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按并列推荐。
第三章 合同及附件
合 同
(柴油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SHCL-01-ZSYJ-家朋-2026-材料-
签订日期:
买 方: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东南湖大路3799号
邮 编:130000
电 话:
联系人:孙 雷
卖 方:
地 址:
邮 编:
联系人:
电 话:
使用项目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徽绩溪家朋抽水蓄能电站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上下水库连接道路工程(Q3标)施工项目部
地 址: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家朋乡党坑村
邮 编:245351
项目联系人:郜伟楠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订立,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条款,买方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卖出下列货物用于安徽绩溪家朋抽蓄Q3标段项目使用。
一、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及价格(元)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单位
数量
基准价D
(元/吨)
固定费用E
(元/吨)
综合单价
(元/吨)
P=D+E
总价小计
(元)
品牌
备注
1
柴油
0#柴油国(VI)
吨
460
8565
中石油或中石化
大写: RMB: 元
合计金额(元): (人民币大写)
RMB: 元
其中不含税金额为: (人民币大写)
RMB: 元
税额为: (人民币大写)
RMB: 元
1.数量仅为计划需求量,双方结算应以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2.上表中的基准价(D)以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6月18日公布的安徽省0#柴油的最高批发价(即0#:8565元/吨);结算时以响应供应商到货当日最新一期发布的0#柴油的最高批发价价格为基准计算。
3.固定费用(E)是指:响应供应商根据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安徽省0#柴油的最高批发价基础上浮动的金额,下调为负数,上浮为正数,同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检验费、装车费、运输费、仓储费、配送费、现场管理费、保险费及所有杂费、利润等交货前发生的所有费用一并组成的固定单价;在招标时固定费用作为响应供应商报价的基础数据;在合同执行期间作为买卖双方确定合同结算单价的基础数据,出现市场价格波动、实际数量增减、在供应时间调整等情况下固定费用在合同执行期间均不予调整。固定费用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综合交货单价(P)=基准价(D)+固定单价(E);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装卸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现场加注费、加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交付买方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5.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且经买方书面同意外,本合同约定的含税包干总价/包干单价不作任何调整,买方无需向卖方支付或报销其他任何费用。非因买方的原因,项目结算时税率和本合同约定税率不一致导致买方损失,卖方应足额补偿;如遇法定税率调减,本合同含税综合单价相应地调减。
二、付款
1.履约保证金
(1)履约担保的形式:保证金/银行保函
(2)履约担保的金额:保证金20万元/银行保函20万元
(3)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前,按合同签约买方要求提交。
2.先货后款,买卖双方每月11日对账,对账周期为上月11日至当月10日,结算以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为准,对账经双方确认后卖方在当月30日前开具增值税发票,买方收到发票后3个月内支付当期结算货款95%,剩余结算总价款的5%作为产品质保金,质保期限届满且产品无质量问题后30个工作日内返还。
发票条款:
每次付款前,卖方须向买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开具纸质版发票且须在发票开具后7个工作日内将发票联、抵扣联提交给买方。如卖方未按约定提供合法、有效、完整、准确的发票,买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对方开具合格增值税发票,买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卖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卖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必须与本合同中签订的买方公司全称一致;发票开具方与收款方必须与本合同中签订的卖方公司全称一致;开票时应注意企业名称和其他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如因卖方造成的开票错误,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买方发票开具信息:
发 票 信 息
名 称: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税 号:9查看完整信息368R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3799号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2200查看完整信息452
卖方指定付款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税 号:
三、货物品质
1.卖方必须严格按照车用柴油国(Ⅵ)(GB19147-2016)标准供应合格柴油;
2.卖方的产品需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买方ISO14000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买方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3.以上标准均以国家发布的最新标准为准,当以上规程、规范、标准发生更新时,以最新版的要求为准;
4.供应保障:卖方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免费配备一辆12吨流动加油车满足项目现场施工需要。
5.卖方应随同每批材料发运附一份进货和质量证明文件(必须是由中国石油、中国石化进货)。
四、质保期
货到现场验收合格6个月。
五、交货地、交货期
1.交货地: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家朋乡党坑村村民委员会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徽绩溪家朋抽水蓄能电站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上下水库连接道路工程(Q3标)施工现场。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天内,卖方须派驻专用加油车辆常驻施工现场,实行驻场供油;买方通过电话/微信下达加油通知后,卖方加油车辆须在30分钟内抵达需方指定用油设备位置,完成现场加油交付。
六、运输
1.本合同项下0#柴油(计量单位:吨)由卖方负责全程运输,承担运输组织、车辆调度、装卸、押运及安全管理等全部责任,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买方无需另行支付运费。
2.卖方自行负责本合同项下0#柴油运输的,须自身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3类)合法资质;若卖方委托第三方专业承运单位承担运输任务,则所选第三方承运单位必须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3类)对应资质。
无论卖方自行运输还是委托第三方承运,均须确保承运单位、运输车辆、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全部持有合法有效证件,包含但不限于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道路运输证、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等,所有运输相关资质及人员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3.运输车辆须为合规密闭式专用油罐车,车况良好、无渗漏、无油污,符合国家危险品运输安全及环保要求;严禁使用报废、改装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运输。
七、发货通知和验收
1.货物到达本合同买方指定现场后,在买方指定负责人员及卖方指定负责人员到场的前提下移交货物。卖方应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装运至买方指定地点,卖方应于货物启运前,将发货通知以电话形式通知买方及预计到达时间,以便买方安排出厂前验收和到货接收。如果卖方未通知买方而自行发运,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卖方负责。
2.油品计量以移动加油车加油枪计量表实时显示数据为最终结算依据,双方现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买方有权不定期对卖方加油车油品质量、加油数量(采用计量杯、计量桶、过磅等方式)、重量(吨)进行抽样检查,0#柴油统一按密度0.83g/cm³标准换算,一吨柴油折合1205升。若经核查发现卖方油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加油数量、重量计量偏差超出±3‰合理误差范围(偏差大于-3‰时按照卖方送货单数量为准;偏差小于或等于-3‰时,按实收数量为准,若出现负偏差,本批次所有车次均核减方量),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整改费用及相关责任均由卖方全额承担。
3.移动加油车计量表正常计量误差须控制在±3‰合理范围内。若加油过程中查实卖方存在人为篡改、暗中操作计量表、弄虚作假等行为,造成实际供油数量短缺且超出允许计量误差的,一经发现,当批次所供柴油不予计量结算,同时卖方须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次,并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若卖方累计发生三次违约行为,买方有权单方解除本采购合同,并将卖方纳入供应商黑名单。
4.过磅检验方法:加油车进场跟随买方人员去过磅,过磅时所有人员离车15米以上距离,记录加油车毛重;进场加油完成后,加油车去补油前,加油车跟随买方人员去过磅,过磅时所有人员离车15米以上距离,记录加油车皮重;卖方应将在场时所有加油记录提供给买方核验,核算加油总升数,并按照1205升/吨转换吨数,对比加油车净重吨数。核验结果按照第七条2款执行。
5.计量器具检验方法:在加油过程中,买方不定期使用固定容积器具检验加油升数,核验加油枪表数是否准确,核验结果按照第七条2款执行。
八、付款单据
为了支付货款,卖方应呈交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单据:
1.税率 %增值税专用/普通(保留一项即可)发票1份;
2.货物验收单据;
3.对账结算单。
九、不可抗力
凡在制造或运输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事故(例如水灾、旱灾、冰灾、雪灾、雷电、火灾、暴风雨、地震、海啸等),致使卖方推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可不负责任。在上述事故发生时,卖方须立即书面通知买方,并于7天内向买方邮寄由主管政府出具的事故证明。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尽快交货。如事故延续20天以上,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且双方并不因此互负责任。
十、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不可抗力原因外(例如水灾、旱灾、冰灾、雪灾、雷电、火灾、暴风雨、地震、海啸等),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卖方应当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应按每七天收取合同额的0.5%,不足七天按七天计算。违约金可从货款中扣除。给买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买方还有权向卖方继续索赔。如卖方延期交货超过规定三周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且卖方应当向买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
2.卖方保证所供货物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买方权利的权属瑕疵,否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全额退还已付款,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3.因卖方供货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任何事故的,卖方需赔偿买方及第三方一切损失。
4.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内容转包、分包给任何第三人,否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5.卖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造成包括但不仅限于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的,都由卖方自行承担,给买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买方损失。
6.如卖方交付的产品有质量等问题,经买方验收不合格的,卖方应负责在买方指定的时间内维修整改或更换,直至符合合同约定要求,因上述问题造成卖方逾期交货的,卖方还应按本合同第十条第1款承担逾期交货的责任及违约金。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与本合同有关的或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十二、合同附件
无。
十三、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为电子合同,由中文书写,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于中国电建供应链云服务平台(网址/web/index)上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其他条款
1.买方因自身经营情况调整,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双方应据实结算,且双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各方通讯地址以合同载明的为准,邮寄通知的,寄出7日后视为送达,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发件方按照变更前地址发送通知7日后视为送达。
(以下无正文)
买方 卖方
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注册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3799号
注册地址: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
开户行:
账 号:2200查看完整信息452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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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 号: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水电一局七公司安徽绩溪项目
0#柴油采购项目
响应文件
供应商 :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录
一、响应函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响应保证金.
四、报价表
五、承诺书
六、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他资料
一、响应函
响应函
致: 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
1.我方已经仔细地研究了 中国电建水电一局七公司安徽绩溪项目0#柴油 竞价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件、技术要求、附表、澄清、补遗以及竞价采购文件中所列的事项,并完全理解和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我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总报价,税率 %,交货地点为 ,按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和技术服务。
2.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竞价采购文件要求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供货。
(4)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竞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数据。
4.本报价自响应截止之日起 120 日内有效。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 ( 姓名)系 ( 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我方)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自委托之日起至合同履行结束止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该授权委托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附被授权人的社保证明或者劳动合同。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三、响应担保
全流程:采用保函形式的提供原件,保函原件开标前送达(可邮寄)指定地点,响应文件中采用扫描件。采用保证金形式附银行电汇或转账凭证扫描件。
1.保函
(1)采用保函的,格式如下:
响应保证金银行保函
(若供应商按照银行保函方式提交响应保证金,须按本格式编制)
致:(受益人,以下简称“贵方 ”)
本保函作为 (供应商名称)对 贵方 关于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 包号: )的响应邀请而提供的响应保函。
我们 (银行名称)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一旦在收到贵方提出的就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通知,立即无追索地向贵方支付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保证金:
(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的;
(2)成交供应商拒绝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和响应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的;
(3)成交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供应商串通响应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同时,我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一旦在收到贵方提出的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书面通知,立即无追索地、按实际应支付的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向贵方支付保证金,该保证金最多不超过本保函第二段承诺的金额。
本保函自签发之日起生效,直至响应有效期满后止。如果贵方和供应商一致书面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则本保函有效期相应延长。
如果供应商成交,本保函将在上述期满后继续生效,直至供应商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履约保证金为止。
出函银行名称: (盖章)
负责人: (签字)
签发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注:原则上不得对保函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否则承担可能承担的响应失败的风险
(2)保函原件退回地址: 。
2.保证金
(1)汇款回单
(2)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开 户 行:(规范名称)
开户行号:
银行账号:
四、报价表
报价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暂估数量
(吨)
基准价
D(元/吨)
固定浮动值
E(元/吨)
综合单价
P=D+E
(元/ 吨 )
响应总价
(元)
备注
0#柴油
460
8565
中石油或中石化
备注:1.数量仅为计划需求量,双方结算应以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备注:2.上表中的基准价(D)以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6月18日公布的安徽省0#柴油
的最高批发价(即0#:8565元/吨);结算时以响应供应商到货当日最新一期发布的0#柴油
的最高批发价价格为基准计算。
备注:3.固定费用(E)是指:响应供应商根据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安徽省0#柴油的最
高批发价基础上浮动的金额,下调为负数,上浮为正数,同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检验
费、装车费、运输费、仓储费、配送费、现场管理费、保险费及所有杂费、利润等交货前发
生的所有费用一并组成的固定单价;在招标时固定费用作为响应供应商报价的基础数据;在
合同执行期间作为买卖双方确定合同结算单价的基础数据,出现市场价格波动、实际数量增
减、在供应时间调整等情况下固定费用在合同执行期间均不予调整。固定费用按四舍五入保
留两位小数。
备注:4.综合交货单价(P)=基准价(D)+固定单价(E);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
材料、装卸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现场加注费、加油车辆
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交付买方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供应商(供应商单位全称):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1.报价有效期:120天(必填)
2.付款方式:(必填,可报更优付款方式)
3.质保期:(必填)
4.交货期:(必填,可报最短交货期)
5.交货地点:(必填)
6.增值税发票税率:(必填)XX%专票/普票(保留一项即可)
7.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必填)
8.响应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若供应商本身提供运输服务的需提供有效的《危化品运输许可证》,若委托
第三方运输的需提供第三方单位有效的《危化品运输许可证》及双方的运输协议。9. 提供柴油的具体运营方式(必填):
供应商(供应商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五、承诺书
承 诺 书
我(供应商单位全称)在此郑重承诺:如若我方中标,我方作为供应商,充分理解由于采购人、采购人项目业主、设计等各种原因,导致我方收到预中标通知书但不能签订正式合同,或者已签订正式合同在履行合同时出现合同中标的物数量和合同金额部分减少甚至全部取消,我方承诺不因此向采购人进行任何索赔或要求补偿,自愿承担所有损失。
供应商(供应商单位全称):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六、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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