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海域深远海海上风电项目开发评估评价及海洋数据共享技术服务”项目供应商资源公开征集公示
- 2026-07-21
项目名称: “南海海域深远海海上风电项目开发评估评价及海洋数据共享技术服务”项目供应商资源公开征集公示
招标公司: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北京新能源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联合体、海上风电项目开发评估评价、海洋数据共享技术服务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南海海域深远海海上风电项目开发评估评价及海洋数据共享技术服务”项目
供应商资源公开征集公示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北京新能源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计划于近期对“南海海域深远海海上风电项目开发评估评价及海洋数据共享技术服务”项目进行采购。诚邀具备相关能力及业绩的国内优秀供应商(以下简称“申请人”),与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北京新能源分公司接洽联络。现将相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 采购包名称
南海海域深远海海上风电项目开发评估评价及海洋数据共享技术服务
二、 主要服务内容
合作期间(长协签订后三年内)为中国海油在广东、广西、海南国管海域深远海海上风电资源获取提供技术支持服务,主要围绕资源选划、规划纳入等阶段开展相关技术研究、方案编制及专项咨询服务。
1.国管海域海上风电资源获取技术支持服务
根据 采购人 要求,开展广东、广西、海南国管海域深远海海上风电资源选划研究,结合海洋功能区划、航运、军事、生态环保、油气设施等约束条件,对潜在开发场址进行分析论证,编制资源选划方案及相关技术报告;协助采购人开展规划纳入、项目申报及核准前技术支撑工作,并配合开展融合发展技术、经济性及开发可行性分析,为项目资源获取提供技术支持。
2.海上风电项目前期专项技术咨询服务
根据 采购人 项目推进需求,提供资源获取阶段相关专项技术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风资源观测、水文气象观测、海洋环境调查、地形测量、地质勘察、鸟类调查、电磁及噪声监测等专项技术咨询及成果编制,为项目规划纳入及后续核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三、 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
四、 对合格申请人的要求
序号 名称 具体要求
1 法人资格 申请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提供原件扫描件。
2 资质要求 ①申请人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包含“物理海洋”、“海洋化学”、“海洋生物生态”、“海洋地质”、“海洋测绘”、“海洋声学”、“电磁”。②申请人具有有效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且专业类别应包括“海洋测绘”投标时提供资质原件扫描件。
3 业绩要求 申请人具有近 3年内具备 1 个(含)以上海上风电相关的海洋资源调查研究相关技术支持服务业绩。业绩须提供证明文件(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工作范围描述页、履行业绩的证明材料)等。
4 财务状况 申请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3-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5 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海洋相关专业副高级职称证书;项目参与人员具有从事海上调查 5 年以上工作经历。
6 联合体 不接受
7 信用及信誉要求 申请人如存在以下情形,其资格审查申请将不被接受或否决:(1)申请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申请截止日止(以事故书面认定材料出具时间为准)所承担的服务项目出现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且经过官方机构或第三方权威机构调查并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申请人承担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责任并对申请人进行处理的;(2)申请人或申请人本次申请参加相关业务范围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本次招标的所属单位禁用的;在处罚期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或“业务状态”为“冻结”的;(3)申请人 a)处于责令整顿、停业或 b)财产已被接管、冻结或 c)处于破产状态的;(4)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5)申请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营业执照登记状态为吊销或注销的;(6)申请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申请人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8)申请人与资格审查邀请人、资格审查邀请人委托的招标机构有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9)申请人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损害中海油合法权益的情形,在涉及国家机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中存在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情形。(10)以上所述申请人,包括分包商和联合体成员。
五、 其它要求
1、申请人需填写提交《供应商投标意向确认书》,格式详见附件。
2、申请人需填写提交《供应商响应关键信息确认函》,格式详见附件。
3、 带“★”项为关键指标要求,如申请人不能满足《供应商响应关键信息确认函》中任何一个带“★”项的关键指标要求,其资格审查申请将不被接受或否决。
4、申请人应对照上述要求,向采购人提供证明资质、资格、业绩、技术能力的证照、资质证书、合同等其它证明文件或书面材料;
5、申请人应按本项目要求,编制完整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的任何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6、★递交方式:请申请人按上述要求整理完成所需资料,并在 2026年7月31日中午12点前 ,将文件上传至以下链接: https://c.wss.pet/s/kfm21tui9et。逾期未将符合要求的申请文件上传至指定链接的申请人,其资质审查申请将被拒绝。
六、 沟通与联系
联系人:杨鸿瑞
联系方式:010-8991 2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