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航飞机地面电源机组(电动式车载)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 2026-07-22
项目名称: 关于国航飞机地面电源机组(电动式车载)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 CGXM-PUR-A-202624013
招标公司: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关于国航飞机地面电源机组(电动式车载)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国航飞机地面电源机组(电动式车载)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国航飞机地面电源机组(电动式车载)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PUR-A-202624013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五)项目需求:
采购内容及主要规格:
车辆名称
主要规格
数量(台)
飞机地面电源机组(电动式车载,交流输出)
交流系统:额定频率400Hz,额定功率≥180kVA;
电动式车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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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地面电源机组(电动式车载,交直流输出)
交流系统:额定频率400Hz,额定功率≥180kVA;
直流系统:额定功率≥22KW;
电动式车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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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供应商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供应商须为所投飞机地面电源机组(电动式车载)设备的制造商。
(四)供应商所投飞机地面电源机组(电动式车载)应满足本项目基本技术需求,必须有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发布的设备通告信息及相应检测报告。
(五)供应商自2024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间,在中国大陆地区的飞机地面电源机组(电动式车载)累计销售业绩≥15台。
(六)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七)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八)供应商须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清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九)供应商非中航集团受限供应商(不良行为供应商、淘汰供应商、禁止交易企业),未在处理期和处罚范围内。
(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07月22日至2026年07月28日23时59分59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7.设备制造商资格声明(格式自拟)。
8.供应商所投飞机地面电源机组(电动式车载)民航局通告及检测报告。
9.供应商自2024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间,所生产的飞机地面电源机组(电动式车载)在中国大陆地区的销售业绩清单及与清单一一对应的相关真实有效的合同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对所提供业绩清单内容及合同证明文件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10.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完整审计报告。
11.提供2025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或税务机构开具的缴费证明等复印件
12.提供2025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说明文件,格式自拟)。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缴费证明等复印件
13.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下载的供应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14.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清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
15.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下载的供应商《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卓
联系人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人电子邮箱:bai_zhuo@airchina.com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
十、其他
(一)报名材料均须盖章。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报名材料分为必传和非必传,必传项目需上传符合要求的材料。
(三)公告时间截止后将无法主动递交或补充材料,如需补充材料请于公告时间(含本项目后续公告)内递交,对上传的报名材料请务必核实,如报名材料不符合公告要求或有明显歧义则视为报名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