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乡定福庄西村幼儿园2086.98平方米房屋及4.33亩院落出租
- 2026-07-24
项目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乡定福庄西村幼儿园2086.98平方米房屋及4.33亩院落出租
项目编号: S110000D033010012665
招标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乡定福庄西村幼儿园
采购标的物: 院落出租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S110000D033010012665
交易程序类型
常规交易程序
项目编码
2026-CY/04-0730
挂牌金额
739,296.16元
挂牌日期
2026-07-24
截止日期
2026-07-30
#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北京
项目编码
2026-CY/04-0730
不动产权证证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
2086.98
房屋使用现状
使用中
房屋用途
细分类别
商办综合用房
附属设施
无。
坐落(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天泰定福苑10号
# 权属信息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否
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内容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否
影响标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 拟出让信息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拟出让期限(年)
1年
拟出让用途
幼儿园
拟出让方式
出租
# 挂牌及公告
是否挂牌
是
披露方式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挂牌日期
2026-07-24
截止日期
2026-07-30
挂牌总金额(元)
739,296.16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5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类型
延长信息发布
延牌周期(工作日)
5
延牌次数
#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其他方式描述
#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
0.00
交纳期限(工作日)
交纳方式
处置方法
处置方法说明
其他
# 交易条件
公告价格(元)
739,296.16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1.租金单价0.8元/平方米/天(租金按建筑面积计,不含物业管理费),院落30000元/亩/年无递增,租金季付,提前收取租金,先付押金。
2.租赁期间,受让方实际使用产生的电、通讯、消防等费用,由受让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收费标准自行承担,物业费由受让方按照合同约定缴纳,本租金不包含上述费用。
3.履约保证金100000元,提前支付,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4.无免租期。
5.在合同期内,出让项目如遇征地、占地、拆违或其他原因拆除的,合同自动终止;受让方将积极配合拆除工作,须在约定搬离限期内及时搬离租赁物,如延期搬离给出让方造成损失的,受让方应予以赔偿;土地补偿费及地上物补偿费归出让方所有,受让方不得向出让方方、征占人以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提出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赔偿、补偿等请求。
6.租赁期内,受让方不得在租赁物四至范围内搭建任何违法建设。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不得翻建、改建、扩建现有建筑物。
7.未经出让方同意,不得擅自转包转租或擅自采取联营、合作等形式变相转包转租。不得将集体经营性用房担保贷款或借款,或作抵押帮助贷款或借款。
8.项目在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挂牌日期不作为起租日期,房屋起租日期以合同中约定为准。
9. 租赁期内,受让方应依法管理、保护和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使用租赁物,租赁物由受让方负责修缮、维护。
10.租赁期内,受让方应保证政府管理、公安、消防、救助人员及其紧急器械、车辆等在进行紧急救险或执行公务时能顺利进出租赁物;应对租赁物四至范围内的市政设施妥善保护,不得损坏,否则应承担修复所需的一切费用。
11.受让方以公司的名义与出让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受让方签合同的公司被工商部门注销,所签订合同将同时终止。
#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须为北京市朝阳区依法注册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
2.受让方在报名前须取得出让方签字确认并加盖双方公章《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报名受让的先决条件,一并提交农交所;
3.在中国网站查询信息中涉及行政处罚、黑名单信息中无不良记录等。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该项目出让标的建筑面积2086.98平方米,为地上1至2层,院落面积4.33亩。
2.该标的项目业态为教育服务(幼儿园),项目用途为居民服务业(幼儿园)。该项目在创建基本无违建区的违法图斑内。
3.占地四至:东至:定福庄二路,西至:小区8号楼,南至:11号底商,北至:天泰定福苑东2门。
4.该标的所占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规划用途为建设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
5.受让方纳税纳统地点需为北京市朝阳区。
6.该标的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出租标的相关手续状态并接受因此产生的风险。
7.意向受让方递交本项目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8.该项目挂牌及交易后,若非原承租方成功受让,由出让方于90日内负责清退现有承租方并保证房屋交割至新受让方,如因此产生纠纷或损失,由出让方全部承担。
9.该项目挂牌及交易后,承租方须承接并延续现有入驻生源的有关本项目的合同义务。
10.受让方违反合同约定提前退租的,缴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如遇国家征地、拆迁等不可抗力,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受让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让方和农交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让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4)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给出让方造成损失的。
# 交易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
丁武鹏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