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JJD-717113-202210-010]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竞价公告
- 2026-07-24
项目名称: [NJJD-717113-202210-010]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 NJJD-717113-202210-010
招标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竞价公告
竞价单编号:NJJD-717113-202210-010
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就市场煤采购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煤种:烟煤
2. 采购数量:80,000吨
3. 交货地点:陕西省,渭南市,韩城市,韩二煤场
4. 交货日期:2022-10-07 至 2022-10-22
5. 运输方式:汽运
6. 交货价格:到厂价
7. 数量验收方式:厂方
8. 质量验收方式:厂方
9.货款结算方式:双方完成结算结果确认后【__】个工作日内,由卖方向买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__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已结算确认的无争议货物的全部货款。
10. 是否含税:含税
二、交易平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电子交易平台( / )
三、时间安排
1. 竞价模式:一次报价
2.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2-10-07 16:22:11
四、质量标准
煤炭指标
单位
典型值
拒收值
发热量(收到基低位)
kcal/kg
≥4,000
<3,300
干燥基全硫St,d
%
<2.6
≥3.2
干燥无灰基挥发份Vdaf
%
收到基灰分Aar
%
全水分(Mt)
%
<12
空干基内水(Mad)
%
粒度
mm
灰熔点(ST)
℃
哈式可磨系数(HGI)
HGI
五、奖惩标准
(一)合同价格执行 一票 、 到厂验收 。合同价格=煤价。
1.煤价(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 13% ),采用 单卡计价 方式。
煤价=基准价格+质量调整价+数量调整价
(1)基准价格(含增值税):质量指标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第3项约定标准的煤炭到厂交货含增值税的基准价格,具体如下:
煤种 热值范围
(千卡/千克) 热值基准价格
(元/[(千卡/千克)×吨]) 加权方式 基准价格公式
原煤 【 4000-8000 ) 合同周期 固定单价
说明:【4000-8000 ) 描述的是一个左闭右开区间,即本区间只包含左端点。
(2)质量调整价(含增值税):
① 热值 指标(含增值税)指标以本合同第一条第4项约定的各品种“煤炭质量”为基准,在约定范围内的,不调整价格。超出约定范围的,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
煤种 煤质指标 指标范围
(千卡/千克) 变化区间
(千卡/千克) 价格增减额
(元/[(千卡/千克)×吨]) 加权方式 质量调整价公式(质量调整价用S表示)
原煤 热值 【 3900-4000 ) 1-100 -0.0010 合同周期 S=价格增减额
原煤 热值 【 3800-3900 ) 1-100 -0.0030 合同周期 S=价格增减额
原煤 热值 【 3700-3800 ) 1-100 -0.0060 合同周期 S=价格增减额
原煤 热值 【 3600-3700 ) 1-100 -0.0090 单批次 S=价格增减额
原煤 热值 【 3500-3600 ) 1-100 -0.0120 单批次 S=价格增减额
单批次热值在3700千卡/千克及以上时按 合同周期 加权结算;单批次热值小于3700千卡/千克时按单批次热值结算。单批次热值在3500千卡/千克以下时,以3500千卡/千克对应元/[(千卡/千克)×吨]为基准,热值每降低1-100千卡/千克区间,按0.0030元/[(千卡/千克)×吨]扣减结算价。
② 硫分/挥发分等 (含增值税)指标以本合同第一条第4项约定的各品种“煤炭质量”为基准,在约定范围内的,不调整价格。超出约定范围的,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
煤种 煤质指标 指标范围
(%) 变化幅度
(%) 价格增减额
(元/吨) 增减基准(%) 加权方式 质量调整价公式
(质量调整价用S表示)
原煤 干燥基硫分 【2.6-100) 0.01 0.3 2.6 单批次/合同周期 S=(增减基准-验收值)/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
原煤 全水 >12 0.01 0.01 12 单批次/合同周期 S=(增减基准-验收值)/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
(3)数量调整价(含增值税):
以本合同第一条第3项约定的 供货总数量 为基准,在约定范围内的,不调整价格。超出约定范围的,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
总到货率(%) 数量调整价公式
(数量调整价用P表示) 说明
最后一辆汽车供煤导致到货率超过120 无 按议价煤采购流程签订合同
最后一辆汽车供煤导致到货率超过110且未超过120 P=不调整 按本合同价格续签补充协议
90≤总到货率≤110 P=不调整 符合合同要求
总到货率<90 P=(总结算量-合同量)×15 按合同未供应量乘以15元/吨(含增值税)扣款
(二)本合同约定的基准价格为固定单价,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买方做任何调整。
六、争议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方式1解决:方式1 向买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2.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大唐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 联系人:解楠
3. 联系电话:09135386368
八、备注
受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大唐燃料电子交易平台由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负责运营。 采用一次竞价的模式,竞价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按招标量划定中标单位及中标量,以中标单位报价作为合同价格。平台对煤炭竞价实行有偿服务,兹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价服务费收费主体单位: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二、竞价服务费交纳对象:煤炭供应商(不含承运等供应商)。 三、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1元/吨(含税)。 四、竞价服务费收取及确认规则 具体规则请参照平台《供应商须知》、《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 五、竞价服务费缴费账户: 账户名称: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查看完整信息3921 大额支付行号:查看完整信息 税务登记号:91460200MA5TGN5W6D 邮寄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1号楼B座10层 邮政编码:100040 联系电话见平台首页。
九、合同附件
市场煤采购合同标准模板(到厂交货).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