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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JJD-313401-202212-134]2022年12月-01(田厂烟煤1.5)竞价公告

  • 2026-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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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NJJD-313401-202212-134]2022年12月-01(田厂烟煤1.5)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 NJJD-313401-202212-134

招标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烟煤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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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01(田厂烟煤1.5)竞价公告

竞价单编号:NJJD-313401-202212-134

田家庵电厂就2022年06月市场煤采购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煤种:烟煤

2. 采购数量:15,000吨

3. 交货地点: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淮南田家庵发电分公司

4. 交货日期:2022-12-11 至 2022-12-30

5. 运输方式:火运

6. 交货价格:到厂价

7. 数量验收方式:厂方

8. 质量验收方式:厂方

9.货款结算方式:双方完成结算结果确认后【__】个工作日内,由卖方向买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__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已结算确认的无争议货物的全部货款。

10. 是否含税:含税

二、交易平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电子交易平台( / )

三、时间安排

1. 竞价模式:一次报价

2.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2-12-10 11:43:59

四、质量标准

煤炭指标

单位

典型值

拒收值

发热量(收到基低位)

kcal/kg

≥4,800

<3,800

干燥基全硫St,d

%

<1.5

≥2

干燥无灰基挥发份Vdaf

%

18

≤16

收到基灰分Aar

%

全水分(Mt)

%

<13

≥13

空干基内水(Mad)

%

粒度

mm

≤50

灰熔点(ST)

≥1,350

<1,300

哈式可磨系数(HGI)

HGI

五、奖惩标准

品种规格及质量要求:

卖方所供煤炭需满足《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和以下煤质指标要求:

品名/煤种 发热量 全水 灰分 挥发分 硫分 灰熔点 哈氏可磨系数 粒度

Qnet,ar

(千卡/千克) Mt

(%) Aad

(%) Vad(%) St,d(%) ST

(℃) HGI (mm)

烟煤 ≥4800 ≤ 13 ≥18 ≤ 1.5 ≥1350 50

所供煤炭中不得含有任何对卸输煤设施、煤炭制粉系统及燃烧设备造成意外损坏的物质,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由卖方承担。符合下列条件的,买方有权拒收并终止合同:【1.2.3.4】

1. Qnet,ar<3800千卡/千克;2.干基全硫≥2.0%;3。全水>13%;灰熔点T2<1300℃;4.Vad<16(%)

二、 运输方式

1. 运输:本合同项下煤炭的运输由【卖方】组织,托运人为【卖方/其他发货人】,并以火车运输的方式运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

如卖方与发货人不一致,卖方需向买方提供由发货人出具的发运煤炭权属的证明材料,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结算附件。

2. 风险分担: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在货物交付买方之前,煤炭所有权归卖方所有,其毁损、灭失的风险及损失由卖方承担。在货物交付买方后起,煤炭所有权转归买方所有,其毁损、灭失的风险及损失由买方承担。

3.费用承担:在货物交付买方之前,有关本合同项下煤炭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堆存费、仓储等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交付买方后,有关煤炭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

三、 数量及质量验收

1. 数量以吨为计量单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以买方轨道衡计量结果为验收依据;质量以买方化验结果为验收依据(按照国家标准采样、制样、化验)。

卖方有权对数量及质量验收过程进行监督,但不得影响和干预买方验收工作,必要时可与买方联合验收。

2. 以【买方】数量、质量为验收依据的,如卖方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应在接到该批次验收结果【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异议,经协商后可委托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授权资质的第三方煤质检验机构进行复检,买、卖双方以复检结果进行最终验收结算。如卖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则该验收结果即作为最终验收结算依据。

3. 检验费用:数量检测费用由【买】承担,质量检测费用由【买】承担。

4.出卖人装车前应提供由相关资质机构提供的煤质化验报告,若未提供则视为认同买受人化验数据,不得提出异议。出卖人对到厂检测数据提出异议时,由出卖人提出书面申请,买受人监督部门将存查煤样送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复检,如复检结果与到厂化验结果差值在国家标准允差范围(收到基低位热值±0.3MJ/kg)内,以到厂检验结果进行结算,发生的复检等相关费用将在由卖方。如复检结果与到厂化验结果超过国家标准允差,以复检结果进行结算,发生的复检等费用由买方承担。

5.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卖方应熟知和遵守买方验收相关制度或标准(见附件),掺杂使假或违反附件所列制度或标准的责任由卖方承担。

(2)数量以轨道衡衡量重量的,车皮自重以收货人轨道衡车号识别系统识别的重量为准。

(3)全水以13%为基数,全水>13%拒收,若拒收不了超水予以扣吨处理,全水>13%每超1个百分点扣结算吨位的1%。

四、合同价格

(一) 合同价格=煤价+运费+杂费

1. 煤价(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3%),采用【单卡计价】方式

煤价=基准价格+质量调整价+数量调整价+其他因素调整价

(1) 基准价格:质量指标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第3项约定标准的煤炭到厂交货含税基准价格,具体如下:

品名/煤种 热值范围

(千卡/千克) 热值基准价格 加权方式 基准价格公式

元/(千卡/千克)×吨 单批次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热值基准价格

烟煤 Qnet,ar≥4800 0.2400(元/ (千卡/千克)×吨 加权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热值基准价格

(2) 质量调整价:

①发热量指标以本合同第一条第4项约定的各品种“煤炭质量”为基准,在约定范围内的,按照品种基准价格/相应基准发热量进行加价或减价。超出约定范围的,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

品名/煤种 煤质指标 指标范围 该热值区间价格(元/ (千卡/千克)×吨) 加权方式 质量调整价公式

烟煤 低位热值 4800-7000 0.2400 加权 收到基低位热量×该热值区间价格

烟煤 低位热值 4700-4799 0.2390 加权 收到基低位热量×该热值区间价格

烟煤 低位热值 4600-4699 0.2380 加权 收到基低位热量×该热值区间价格

烟煤 低位热值 4500-4599 0.2370 加权 收到基低位热量×该热值区间价格

烟煤 低位热值 4400-4499 0.2350 加权 收到基低位热量×该热值区间价格

烟煤 低位热值 4300-4399 0.2330 加权 收到基低位热量×该热值区间价格

烟煤 低位热值 4200-4299 0.2310 加权 收到基低位热量×该热值区间价格

烟煤 低位热值 4100-4199 0.2270 加权 收到基低位热量×该热值区间价格

烟煤 低位热值 4000-4099 0.2230 加权 收到基低位热量×该热值区间价格

烟煤 低位热值 3900-3999 0.2180 加权 收到基低位热量×该热值区间价格

烟煤 低位热值 3800-3899 0.2130 加权 收到基低位热量×该热值区间价格

烟煤 低位热值 3000-3799 0.06 单批次 收到基低位热量×该热值区间价格

烟煤 低位热值 0-3000 0.03 单批次 收到基低位热量×该热值区间价格

②【硫分/挥发分等】指标以本合同第一条第4项约定的各品种“煤炭质量”为基准,在约定范围内的,不调整价格。超出约定范围的,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 阶段扣罚 )(指标不足变化幅度的按变化幅度列执行扣减,请注意控制,以免增加考核):

品名/煤种 煤质指标 指标范围 变化幅度 价格增减额

(价格或比例) 增减基准 加权方式 质量调整价公式

烟煤 St,d 1.5%<St,d≤1.8% 0.1% -10元/吨 1.5 加权 (干基硫分-增减基准)/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

烟煤 St,d 1.8%<St,d≤2.0% 0.1% -15元/吨 1.8 加权 (干基硫分-增减基准)/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

烟煤 St,d 2.0%<St,d 0.1% -25元/吨 2.0 不加权 (干基硫分-增减基准)/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

烟煤 Vad 16%≤Vad<18% 1% -10元/吨 16 加权 (干基挥发分-增减基准)/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

烟煤 Vad 14%≤Vad<16% 1% -15元/吨 15 加权 (空干基挥发分-增减基准)/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

烟煤 Vad Vad<14% 1% -25元/吨 16 不加权 (空干基挥发分-增减基准)/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

烟煤 ST 1300℃<ST<1350℃ 10℃

(不足10℃按照10℃计) -2元/吨 1350 不加权 (到厂验收灰熔点-增减基准)/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

烟煤 ST ST≤1300℃ 10℃

(不足10℃按照10℃计) -15元/吨 1300 不加权 (到厂验收灰熔点-增减基准)/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

六、争议解决

争议解决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1)向买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按照申请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田家庵电厂

2. 联系人:隋昊

3.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八、备注

受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大唐燃料电子交易平台由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负责运营。 平台对煤炭竞价实行有偿服务,兹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价服务费收费主体单位: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二、竞价服务费交纳对象:煤炭供应商(不含承运等供应商)。 三、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1元/吨(含税)。 四、竞价服务费收取及确认规则 具体规则请参照平台《供应商须知》、《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 五、竞价服务费缴费账户: 账户名称: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查看完整信息3921 大额支付行号:查看完整信息 税务登记号:91460200MA5TGN5W6D 邮寄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1号楼B座10层 邮政编码:100040 联系电话见平台首页。

九、合同附件

市场煤采购合同标准模板(到厂交货).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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