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冈制造吨级生物基精细化学品转化平台建设项目
- 2026-07-25
项目名称: 昆冈制造吨级生物基精细化学品转化平台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ZY26-SH07-GC884
招标公司: 昆冈先进制造(北京)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生物基精细化学品转化平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昆冈制造吨级生物基精细化学品转化平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6-SH07-GC88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昆冈制造吨级生物基精细化学品转化平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已由昆冈先进制造(北京)有限公司批复以(昆冈制造〔2026〕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昆冈先进制造(北京)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招标人为昆冈先进制造(北京)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昆冈制造吨级生物基精细化学品转化平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主体港) 。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将建设集团内部首套柔性化、模块化、通用型生物基精细化学品转化平台,核心建设内容包括:原料与前处理单元、菌种培养单元、发酵单元、分离纯化单元、精制干燥单元、包装成品单元,实现“菌种-发酵-分离-精制”全流程覆盖。装置规模:1吨/年中试研发平台装置。新建一套工艺装置,包含原料与助剂配制单元、发酵单元、分离精制单元、干燥包装单元;公用工程包含无菌空气净化、仪表风系统、氮气净化系统、水纯化系统、循环水、冷冻水系统、蒸汽系统、废水、废固收集系统、废气收集增压系统。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8月20日(以甲方签署的开工报告为准);
计划中交日期:2026年12月30日(以甲方确认的中交日期为准);
EPC总包项目计划服务期限:自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承包合同保修期之日止,如本项目的工程质量保修期延长,则服务期限相应延长。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
昆冈制造吨级生物基精细化学品转化平台建设项目批复内容,建设原料与前处理单元、菌种培养单元、发酵单元、分离纯化单元、精制干燥单元、包装成品单元,涉及该项目详细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项目施工等内容,需要确定详细设计、设备和材料,项目施工的EPC总承包单位。具体以附件1:吨级生物基精细化学品转化平台建设项目EPC总包范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设计单位(或其分支机构)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投标人应为“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内承包商,且资质状态为“正常”;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质、等级与本项目要求的资质、等级、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内载明的资质、等级一致。(以开标时查询结果为准)
3.2.资质要求
3.2.1施工企业投标
3.2.1.1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满足《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0]210号)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资质。
3.2.1.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1.3承诺设计分包商资质符合3.2.2.1要求。
3.2.2设计单位投标
3.2.2.1具有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3.2.2.2承诺施工分包商资质符合3.2.1.1、3.2.1.2要求。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告中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自成立年起提供。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加盖公章)。
3.4.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至少有1项石油化工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文件:
1)设计业绩应提供工程设计合同主要页;及建设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移交、试运行证明文件,或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时间以工程竣工、移交、试运行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2)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业绩应提供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及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
3)时间以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上记载的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2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3 从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无行贿犯罪。
3.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5.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6开标当日未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三商”黑名单(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示信息为准)。
(注:第3.5.1—3.5.4项由投标人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第3.5.5—3.5.6项由投标人提供盖有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进行查询复核)。
3.6.项目经理要求
3.6.1施工企业投标
3.6.1.1 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需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
3.6.1.2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证书扫描件)
3.6.1.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石油化工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并附相关证明文件。
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提供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提供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的以设计施工总承包方或施工总承包方签字为准。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的以复印件中体现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方或施工总承包方项目经理为准,没有体现的以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
(2)时间以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上记载的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6.2设计单位投标
3.6.2.1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需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
3.6.2.2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石油化工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并附相关证明文件。
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设计业绩证明应提供工程设计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建设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移交、试运行证明文件,或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同时提供相关图纸的签署页。
(2)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证明提供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提供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的以设计施工总承包方签字为准。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的以复印件中体现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方项目经理为准,没有体现的以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
(3)时间以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上记载的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6.3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施工企业牵头项目经理需满足3.6.1的要求,联合体设计单位牵头项目经理需满足3.6.2的要求。
3.7.设计负责人要求
3.7.1设计单位投标
3.7.1.1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需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
3.7.1.2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石油化工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负责人业绩或工程设计负责人业绩,并附相关证明文件。
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设计负责人业绩证明应提供工程设计合同主要页;建设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移交、试运行证明文件,或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同时提供相关图纸的签署页。
(2)时间以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上记载的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7.2施工企业投标:应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符合3.7.1.1和3.7.1.2的要求。
3.7.3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设计负责人符合3.7.1.1和3.7.1.2的要求。
3.8.施工负责人要求
3.8.1施工企业投标
3.8.1.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需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
3.8.1.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证书扫描件)。
3.8.1.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石油化工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负责人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提供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的以施工方签字为准。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的以复印件中体现的施工方项目经理为准。以上都不能体现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应提供至少一项以上证明材料,另再附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2)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提供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的以设计施工总承包方签字为准。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的以复印件中体现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方项目经理为准,没有体现的以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
(3)时间以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上记载的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8.2 设计单位投标:应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具有满足3.8.1.1、3.8.1.2、3.8.1.3的要求。
3.8.3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施工负责人需满足3.8.1.1、3.8.1.2、3.8.1.3的要求。
3.9机械设备要求: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10.其他人员要求。
3.10.1施工企业投标。
3.10.1.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需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和投标截止日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10.1.2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提供证书扫描件)
3.10.1.3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与设计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1.4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副高级或以上职称或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职称证书或者注册证书扫描件);
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证书扫描件)
安全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证书扫描件)
3.10.2设计单位投标
3.10.2.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需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和投标截止日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10.2.2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与施工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2.3承诺施工分包商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10.2.4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副高级或以上职称或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职称证书或者注册证书扫描件);
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证书扫描件)
安全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证书扫描件)
3.11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2联合体要求
3.12.1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应超过3家,所有成员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3.12.3若采用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3.12.3.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资质要求:施工企业或设计单位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12.3.2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即:同一标段)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3.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中标的,牵头人要对本项目全部工作负责,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12.3.4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结算和资金收付,联合体内部的资金结算、拨付由联合体各方自行处理,与发包人无关。
3.12.3.5联合体协议应写明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开立农民工工资代发账户,并全面履行本合同项下所有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代发义务。
3.12.3.6联合体成员均应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在承包商资源库资质等级查询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专业分类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
3.13其他要求
3.14.1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3.14.2投标人须承诺:若就本次招标事项向招标机构提出异议并收到正式答复后,对已查明的事实不接受,且无新的事实证据重复提出异议或升级异议,最终答复结果与原答复一致、未改变实质结论的,前述行为将被认定为不当异议。异议事项处理完毕后,投标人接受招标机构提请招标管理部门,遵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工程物装〔2024〕65号)相关规定,将该不当异议行为纳入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并予以惩戒。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 6 年 7 月 24 日 至202 6 年 7 月 31 日 17:00前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如遇到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wel/index,账号密码和招标平台一致,如有问题,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售价为 200元 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本项目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发票开出后,潜在投标人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附件一:投标人办理U-key指南、投标人用户手册
5. 投标文件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在6.1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15 万元 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
②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一致) : 202 6 年 8 月 14 日 上午 8:45 (北京时间) ;
6.2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再集中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6.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http://www.cn pc bidding.com )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冈先进制造(北京)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陕西北路1726号
联系人: 俞洋
项目联系邮箱: yuyangsh@
异议受理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异议受理邮箱: shzbyy@
202 6 年 7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