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潍山东段信号电缆监测站机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 2026-07-28
项目名称: 津潍山东段信号电缆监测站机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SJY-2026056-XJ40
招标公司: 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信号电缆监测站机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津潍山东段信号电缆监测站机
二次 询比采购公告
询比采购编号: SJY-2026056-XJ 4 0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已经批准,采购人为 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 . 采购内容
2.1 采购内容:津潍山东段信号电缆监测站机
2.2 结算方式:
( 1 )到货付款:到货验收合格,收到相应金额发票后支付设备价款的百分之 30 ;
( 2 )安装付款:安装合格,收到相应金额发票后支付设备价款的百分之 30 ;
( 3 )竣工验收付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收到相应金额发票后支付设备价款的百分之 30 ;
( 4 )质保付款:本合同额的百分之 10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收到相应金额发票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
2.3 交货期:根据甲方要求供货;
2.4 交货地点:根据甲方要求供货。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 1)基本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 2 )供货渠道资质要求:
☑ 供应商为投标物资的制造商;
□ 供应商为投标物资制造商的授权代理商(需提供代理证明);
□ 供应商为投标物资制造商的授权供应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 3 )供应商能力资质要求:
☑ 供应商 / 制造商具有 ISO9000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供应商 / 制造商具有 ISO 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供应商 / 制造商具有 ISO 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4 )其他要求:
☑ 业绩要求:供应商具有 202 3 年至今轨道交通行业类似项目的应用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3.2 信誉要求: 制造商未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 司处罚期内;投标产品近一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 ,投标产品未在国家相关部门质量责任通报处罚期限内。任何借资质投标、转包的投标、提供虚假或不实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注:在拟确认(推荐)成交供应商后,按照采购人的供应商准入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如中标人资质不满足采购人相关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权利。
4. 时间要求
事项
日期
具体时间(北京时间)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
202 6 年 7 月 28 日
202 6 年 7 月 30 日
每日上午 09时至12时
下午 13时至17时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 6 年 8 月 1 日
上午 09时30分
开标时间
202 6 年 8 月 1 日(含)后另行通知
/
5 . 相关要求
事项
具体方式
备注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 采购与招标网( )、 中国通号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通购网()发布。
/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供应商登录通购网报名并获取相关文件
/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邮件方式,收件人邮箱: sjygkxj@ vip . 163. com
采用邮件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邮件主题格式为 :
“ SJY-2026056-XJ 4 0
+供应商名称”
开标方式
采用线上腾讯会议
/
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南路 1号院通号产业园B座0803室
/
6 . 电子采购相关要求
6.1 本项目采购有关的时间,均以采购人收到邮件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传送的报价和文件将被拒绝。
6. 2 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正常响应报价的,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6 .3 若供应商询比采购响应邮件主题格式不符合标准 , 视为无效无效报价 , 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
7. 行政监督单位
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工作部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南路中国通号产业园 B 座
联 系 人: 沈霄
联系电话: 18 010268567
异议联系人:裴志斌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信箱: peizhibin@
附件:
询比采购须知
1、 采购 内容
序号
物资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信号电缆监测站机(含手持终端、电子地图等) -车站
DLJh
套
4
宁津电务段
1
信号电缆监测站机(含手持终端、电子地图等) -中继站
DLJh
套
6
宁津电务段
具体技术规格要求:
1 . 系统设备配置
电缆综合监测及维护系统可以实时监测备用芯线状态、预警电缆故障,增加监测电缆工况的安全系数,提高信号电缆的维护水平。
监测内容应该包含但不限于:铁路电缆全长(包括接续箱、盒)实施在线监测,主要电气参数超标、工况异常及故障时可实时报警、定位,监测数据、工况状态及技术资料图形化、表格化显示,自动统计分析保持,随时查阅,可测试电缆备芯长度、备芯环阻、备芯绝缘等。
系统还应具备电缆径路管理功能,涵盖 铁 路信号电缆维护管理工作全过程。
2 . 环境要求
( 1 ) 工作温度:室外- 40 ℃ ~ +70 ℃,室内-15 ℃ ~ +45 ℃;
( 2 ) 空气相对湿度:室内不大于 90%(25 ℃),室外不大于95%(25 ℃);
( 3 ) 大气压力:不低于 70.1 kPa(相当于海拔高度3000m以下) 。
3 .主要功能 及技术要求
3 .1 电缆在线监测功能:
( 1 ) 短路断路故障报警定位:实现对电缆备用芯线短路断路故障在线监测报警及故障距离定位。
( 2 ) 电缆绝缘监测:实现对电缆备用芯线的线间绝缘及对地绝缘的在线监测,可根据用户设定的阈值进行预警及告警。
( 3 ) 电缆环阻监测:实现对电缆备用芯线的环线直流电阻在线监测,可根据用户设定的阈值进行预警及告警。
( 4 ) 电缆绝缘不良故障定位:实现对< 3MΩ电缆绝缘高阻故障位置精确定位查找。
( 5 ) 电缆识别分辨诊断:系统实现电缆识别分辨功能,通过室内发送识别信号,室外手持识别接收对同沟电缆的分辨进行唯一性精准识别。
3 .2 径路监测功能:
( 1 ) 图纸电子调阅:将电缆径路竣工图、箱盒端子配线图、设备和箱盒地理位置信息等数据电子化,可实现快速调阅查找。
( 2 ) 电缆故障位置辅助定位:结合电缆在线监测故障定位信息和箱盒标签位置信息,在图纸上直接显示故障位置地理信息,实现快速智能辅助定位。
( 3 ) 箱盒身份识别:实现箱盒身份识别、履历查询和图纸调阅。
( 4 ) 电缆巡检功能:通过手持终端探测箱盒标签自动录入数据,形成完整的巡检报告,并可自动记录、显示和查询 。
3 .3箱盒监测功能:
具备 电缆箱盒温度、湿度、开启、振动、水浸等参数实时采集功能,自动显示、记录箱盒工况,并具备阈值设定和报警功能。
3 .4技术要求
3 .4.1电缆在线监测:
( 1)短路断路故障报警定位:单端智能测试,在线监测电缆备用芯的断线或短路位置,测试精度≤1%,测试距离≥12公里;
( 2)电缆绝缘监测 :在线监测电缆备用芯对地绝缘电阻、线间绝缘电阻,监测范围 0~20MΩ,测试精度≤5%,超出门槛值时给出预警提示;
( 3)电缆环阻监测:在线监测电缆备用芯线环线直流电阻,监测范围0~2000Ω,测试精度≤1%,超出门槛值时给出预警提示;
( 4 )电缆绝缘不良故障定位:人工选线自动测试任意芯线的绝缘不良( ≤3MΩ)故障位置,测试精度≤1%,测试距离≥12公里,测试速度≤2分钟。
( 5 )电缆识别分辨:无需甩线、无需解开电缆屏蔽接地即可实现对目标电缆的精准识别分辨,识别距离 ≥12公里;
( 6 )系统具备日曲线、月曲线、年曲线及查询功能;
( 7 )数据存储时间不少于 3个月,报警数据保存不少于1年;
( 8 )系统具备智能分析功能,通过电缆工况变化趋势生成电缆健康报告;
( 9 )系统具有监测数据自动生成报表,曲线分析功能;
( 1 0 )系统具有自定义报警上下限值功能;
3 . 4 .2径路监测
( 1) 当探测器读取电子标签的ID后,在手持终端上可自动弹出箱盒的基础数据信息(如电缆径路图、箱盒配线图、箱盒履历信息等);
( 2)可定制化巡检,设定时间及内容以及巡检人员,完整记录整个巡检过程;
( 3)具有电缆径路图纸、电缆配线图纸电子化功能 ;
( 4)具有室外电缆、信号设备快速查阅;
( 5)系统具有故障点在图纸高亮显示,并智能诊断故障点距就近箱盒距离;
( 6)具有系统管理功能:操作员、密码的增删改查;
( 7)具有系统日志功能;
( 8)数据存储时间不少于6个月,报警数据保存不少于1年。
3 . 4.3 接口要求 :
通过信号集中监测网络通道实现车站、车间和段的三级联网 ; 电缆监测应具备接入集中监测系统条件,并实现集中监测查询功能,具体要求在设计联络阶段确定。
3 .4.4 软件要求:
系统应优先选取通用化的支持软件。
3 .4.5 系统的可靠性、安全性要求
( 1)系统故障时不得影响其他信号系统的使用安全。
( 2)系统防干扰措施。
( 3)系统至外部信号设备的接口通道,均需设有防雷措施。
( 4)控制系统电源输入端需设有防雷措施。
( 5)合理接地,具有高抗电压瞬变、抗电磁干扰能力,符合国家电磁兼容标准和防雷标准。
3 . 4 . 6 电磁兼容要求
系统应满足下列电磁兼容要求:
设备应全面遵守《轨道交通电磁兼容 第 4部分:信号和通信设备的发射与抗扰度》(GB/T 24338.5-2009)中有关的电磁兼容的规定。
按照《轨道交通电磁兼容 第 4部分:信号和通信设备的发射与抗扰度》(GB/T 24338.5-2009)中规定的程序分别进行对环境的电磁干扰测试和抗环境电磁干扰的测试。
应采用有效方式防护信号和控制系统电子设备及人身安全。
应在电源、计算机、数据通讯线路、输入输出接口、机架结构及地线设置等方面采取电磁兼容和防雷设计,包括元器件的选用和印刷电路板的设计制作 。
l 出厂试验检测及资料要求
要求供方在产品出厂前按照相关检验标准对产品进行检验,并向我方提供产品的合格证书、保修单、装箱单和使用说明书等。
1)投标人应对提供的设备的规格型号、外观、原厂配件及测试记录进行检查,交付我方的设备要做到规格型号正确,外观完好,原厂配件及测试记录齐全。
2)投标人要根据买方对不同产品的测试需求的要求,交付时提供测试记录。
3)测试过程中如果出现不合格品要及时更换后,再测试。并在测试记录中写明不合格品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4 )投标人交货时应填写招标人提供的设备测试表格,并与货物同步交付招标人。
l 主要服务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提供制造商产品服务承诺函及本次投标授权函 ;
2) 投标人应在《订购单》下达 2周内将货物发至 业主 指定地点(含装卸);
3) 按 业主 要求的时间、地点,安排安装调试,并进行使用培训;
4) 投标人须协调业主办理到货验收和安装调试工作;
5) 按招标人要求安装硬件驱动程序 ;
6) 按招标人要求完成安装后的软、硬件测试;
7) 投标方负责督导所供系统、设备调试开通,并有义务配合所参与系统的开通调试和故障分析。保证配合招标方工程进度的实施;
8) 对招标方提供 7*24电话服务、技术及备件支持。投标方在接到招标方的故障报修电话后 2 小时内作出响应,必要时双方协商以最快的方式携带相关设备赶到现场排除故障;
9) 提供产品升级换代信息,对提供的产品须在停产前六个月,正式通知招标单位,并提供替代型号及方案,配合招标方进行测试、选型。对新产品提供免费讲解和培训服务;
10) 对招标方以往现场采用的同类设备提供支持服务。
l 质保期服务
1) 质量保证期应 不低于 设备到货验收后的 2 年,质保期内投标方应保修所有供货设备。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系统发生故障,投标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设备。
2) 在质量保证期内硬件免费更换和维修。
3) 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投标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修改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售后服务的费用由双方通过商务协商解决,其中备品备件的费用不高于此次投标价格。
4) 招标方在维护或使用设备过程中出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时,可通过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向投标方售后服务部提交服务需求,寻求技术支持。投标方接到技术支持的服务需求后,投标方工程技术人员将根据故障的级别进行响应。一般故障将首先通过电话支持服务进行响应,如仍无法解决,投标方会提供现场技术支持服务。对设备重大问题,将按照重大问题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5) 投标方提供如下质保期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Ø 由于系统设计和设备制造中存在的技术和质量问题引起故障,而使所供设备不能正常工作,以及存在招标方不能解决的关键问题,投标方应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并尽快解决设备存在的各种问题。
Ø 在质量保证期间,投标方应按招标方要求,免费更换或返修所有故障的设备,以保证系统正常运转。
Ø 投标方应提供足够的合格技术人员处理任何故障。修复任何故障必须是连续地进行,直至系统恢复正常为止,并出具经过招标方认可的详细故障分析报告。
6) 质保期期间,投标方在收到维修设备后不大于 48小时内完成设备维修和故障分析,并在收到维修设备后5日内将维修后的设备及故障分析报告发送至招标方指定地点。若不能按时完成设备维修工作,投标方应提供备机,并在收到维修设备后5日内将备机发送至招标方指定地点。若质保期内的备件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方使用需求,投标方在收到招标方通知后3日内免费补齐。
7) 投标方承担质保期内设备维修及故障处理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Ø 维修好的设备运送至招标方指定地点的运费;
Ø 现场故障处理服务产生的一切费用;
Ø 设备维修费用。
8) 投标方将近期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知招标方。重大问题的范围包括不属于投标方设备原因造成的问题。
9) 投标人应保证所售设备,都能得到产品制造厂商或软件开发方的技术支持及服务。在使用过程中,需要设备厂商及供货商到现场指导时,需要提前通知。供货商协调技术人员在 48小时内到现场服务指导。
l 培训
1) 培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中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系统管理、系统运维等内容。培训目标对象包括:系统运维和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2) 培训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实施过程中技术指导、产品架构、安装调试、系统维护、产品升级、配置管理等内容。投标人应根据培训对象不同,设置专项培训和知识传递计划,确保系统使用人员能熟练的使用系统;运维人员可以胜任各种维护工作;如未达到预期效果,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免费重新进行培训。
3) 培训计划中,投标方应该明确提出各个项目阶段所需进行的培训主题、内容、参与人员,以及为招标方提供的标准课程和培训计划。
4) 投标人负责安排具有一定理论水平、丰富实践经验、一定教学经验的讲师投入培训教学,在培训计划中,提供主要讲师资质及经历。
5) 投标人承担的培训费用包含如下几项:教员和教材费用。投标人应不限制参加的人数 。
2 、评审小组
采购人依据项目的复杂程度和技术要求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技术、商务、采购等方面的三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
3 、评审办法
条款号及名称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
√ 最低价法
2.1.1
形式评审标准
供应商名称
与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一致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询比采购公告中 4.获取询比采购文件时间和方式中获取询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应按询比采购公告中 4.获取询比采购文件时间和方式中获取询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写,A4版式,中文简体文字。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将加盖单位章后的响应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响应文件的编制
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响应文件份数
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的形式:电子版 1 份,须提供完整的响应文件扫描件 PDF (须签字盖章)
响应文件内容的完整性
符合询比采购公告中 4.获取询比采购文件时间和方式中获取询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响应文件应当对询比采购文件有关交货期、交货地点、响应文件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采购文件要求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2.1.2
资格评审标准
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证书复印件,并 符合询比采购公告中的 3 . 供应商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资质, 并 符合询比采购公告中的 3 . 供应商资格要求
财务要求证明材料
谈判后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供应商管理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不满足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与其签订合同。
业绩要求证明材料
符合询比采购公告中的 3 .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 合同
√ 中标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
√ 竣工验收报告 /验收证明
√ 业主证明
□ 其他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种类要求:
√ 提供上述勾选的任一项证明材料即可
□ 需同时提供上述勾选的所有证明材料
□ 其他要求:
信誉要求证明材料
符合询比采购公告中的 3 .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 ①供应商贪污贿赂犯罪行为查询结果截图。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查询指南:进入首页 - 点击高级搜索 - 打开案由 - 选择刑事案件 - 贪污贿赂 - 单位行贿
②供应商相关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分别通过《信用中国》( )查询,查询指南:进入首页 - 点击信用服务或个人信用 - 选择失信被执行人查询)。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报价
供应商应按 4. 获取询比采购文件时间和方式中获取询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报价。符合如下要求:
( 1 )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双方发生的所有费用均以人民币进行结算与支付;
( 2 )供应商报价应包含采购标的、运费、税金及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其他全部费用。
( 3 )响应文件中报价应为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在内的含税价格,同时应列明不含税价格和增值税税额。
响应文件有效期
响应文件有效期应为 90 日,从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特殊情况下,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响应方案
符合询比采购须知中 1、采购内容的要求
质量标准
符合询比采购须知中 1、采购内容的要求
完成期限
符合询比采购须知中 1、采购内容的要求
合同条款
按照采购人合同文件签订
对非关键条款的偏差
允许偏差的范围: /
允许偏差的项数: / 项
3.1.1
评审价格
最终报价的大写含税价格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3.2 评审价格比较和排序(最低价法)
3.2.1
评审要求
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确定供应商最终报价的评审价格,并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评审价格超过最高限价(如有)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2. 2
供应商并列时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的规则
√ 由评审小组投票确定
□ 由评审小组抽签决定
4 、询比采购文件的澄清
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澄清和修改询比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提交报价和文件的供应商。
5 、响应文件的澄清
采购人(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 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采购人(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询比采购文件的范围且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6 、 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询比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除满足询比采购公告规定的资格要求外,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 与本 包件 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 3 )与本包件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4 )为本包件的代理机构;
( 5 )与本包件的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6 )与本包件的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7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 8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9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0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11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12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13 )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 14 )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7 、 询比采购原则上为一次性报价,但采购人有权发起议价。若采购人决定发起议价,供应商应在规定地点、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评审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供应商的报价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8 、 采购人按照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向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同时将询比采购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9 、合同授予
采购人和确定的供应商应当根据询比采购文件和确定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确定的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有需求调整,实际采购金额将随项目需求调整而变化,采购人不承诺最终成交金额。
响应文件格式(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