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协议采购量分配工作的通知
- 2026-08-01
项目名称: 关于开展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协议采购量分配工作的通知
招标公司: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关于开展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协议采购量分配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8-01 来源:
分享:
X
各区医疗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中选品种供应清单已对外发布,按照《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ZCYLM-2026-1)》和《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第二批接续)(ZCYLM-2026-2)》规定,现开展中选药品协议采购量分配工作,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机构范围
全市已参加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第四批新品和第二批接续集采的医疗机构。
二、操作方式
相关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湖北医保服务平台”(下称“系统”,网址:https://ybj.hubei.
gov.cn/hubeiHallSt/web/hallEnter/#/Index)完成协议采购量分配工作。请医疗机构使用中成药联盟集采报量时的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医疗机构可登录北京市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网址/hallEnter/#/unitLogin,进入“药品交易结算-通知公告-集采账号领取”菜单中查询账号密码),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进行中选产品的选择和确认。
医疗机构登录系统,在“采购量分配”模块中“供应清单列表”界面可导出供应清单;填报采购需求产品在中选范围的,医疗机构在“中选产品采购量确认”界面进行采购量确认;填报采购需求产品为待分配的,医疗机构在“待分配量选择和确认(第四批)”和“待分配量选择和确认(第二批接续)”界面分别进行选择和确认。
上述操作完成后,医疗机构须通过“结果上报”界面提交上报。具体操作方法请参照系统内相关操作手册。数据一经提交,原则上不可修改。若密码有误可联系辖区医疗保障部门重置密码。
四、时间安排
医疗机构于2026年8月3日起至2026年 8月10日(周一) 12时前完成数据填报确认并提交。
五、工作要求
各区医保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做好本项工作,督促医疗机构按期按要求完成。各有关医疗机构应指定熟悉相关工作的专人负责,在系统开放时间内完成协议采购量分配、确认、提交等工作,确保数据合理、准确。
项目期间市级咨询电话:查看完整信息(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特此通知。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8月1日
【打印本页】 【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