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科教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遴选公告2026年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6-08-06
项目名称: 2026年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科教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遴选公告2026年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招标公司: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采购标的物: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根据工作安排,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承担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在京医疗卫生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企业等。
三、工作任务
(一)首都医学科技创新重大问题凝练研究及推广应用
根据首都疾病负担测算结果,结合临床实际需求,组织开展10种重大疾病的国内外诊疗差距系统分析。形成各疾病特异性分析指标,解析形成差距的原因,凝练科学问题,提出需要优先解决的首都重大医学科学问题清单,在医学科研规划、项目立项部署和科研资源配置等领域进行推广应用。
(二)生物安全指标体系构建及推广应用
通过多种方法,构建1套覆盖人群传染病、动物疫病、植物疫情等领域的风险综合指标体系,涵盖3个层级不少于30种风险因子的指标集,对每层级指标进行权重赋值,制定风险评分和分级预警规则。基于构建的指标体系和汇聚的多部门监测数据,针对不少于5种风险因子建立数据治理、评分和分级预警的自动化流程,在月度综合风险评估中推广。
(三)北京市属医学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画像及推广应用
建立一套适用于北京市属医学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价值评估方法与体系。该体系以科研人员成果自述、成果原始材料和外部证据等为信息源,构建覆盖科学价值、临床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的评估框架。可通过科技计量指标的量化筛选,结合基于内容的创新要素提取和内容分析,形成递进式的成果分层识别机制。在日常工作中推广应用,有效识别具有重大原创性和突破性贡献的标志性成果,为卫生科技决策提供支持。
四、申请单位要求
具体要求如下: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请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三)申请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的工作汇报,按照要求汇报工作进展;
(四)申请项目(一)的单位应牵头承担过国家和北京市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相关项目,具备较强的科研组织与综合管理能力;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长期从事临床研究、流行病学、循证医学及科研管理等相关工作,主持过国家级或国际医学研究项目,深入了解北京市科研项目的整体布局与发展趋势,能够准确把握本地区医学科技创新的重点领域与方向。项目主要人员应由专职从事临床研究、流行病学、循证医学、科研管理、卫生管理等工作的专业人员组成,具备系统的调研组织、专家咨询、问题凝练与成果转化能力,并具有相关项目实施经验。对项目目标和任务要求应有深刻理解,能够制定科学、合理、可实施性强的研究方案,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跟进,按计划高质量完成项目任务。
(五)申请项目(二)的单位申请单位应具备国际一流软硬件设施和支持PB级生物大数据存储、汇聚、安全管理与共享的能力,可支撑多源生物大数据深度融合分析;具备大规模病原组学数据库和可实时追踪病毒演化动态更新平台,可支撑风险事件的演化链条追踪;近五年承担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究”重点专项项目,具备生物安全数据融合解析和演化追踪的成熟经验;具备丰富的多源生物数据融合分析和模型工具开发经验,具备生物领域监测预警指标体系构建,以及基于指标体系进行事件评分预警的经验和能力,确保项目高效执行。
(六)申请项目(三)的单位申请单位应申请单位应牵头承担过国家和北京市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相关项目,具有自主建设或可稳定使用的医学论文数据库、专利数据库、机构规范库和指南引用库等基础数据资源,具备开展大规模科研成果分析的数据条件与工具支撑。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长期从事医学科技评价、科学计量学或医学信息学等相关研究工作,主持过国家级或省部级医学研究项目,深入了解北京市医学领域整体学科布局与发展态势,能够准确把握医学科技创新的重点方向与评价需求。项目团队应由医学科技评价、医学信息学、卫生科研管理、临床研究、流行病学等专业人员组成,具备医学数据资源深度整合、多源数据分析、评价指标体系设计与实证研究的系统能力,并具有相关项目实施经验。
五、项目经费
见附件1
六、申报和评审事宜
(一)申报时间: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8月13日
(二)填报材料:申请单位下载并填写《科教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具体见附件2)。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三)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26年8月13日17时前将《申请书》pdf版(含签章页)提交至:kejiaochu@,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购买服务XX项目”字样。
(四)组织评审:我委将组织评审专家从项目方案科学合理、可行、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等方面进行评审,各任务择优遴选出1家项目承担单位。评分标准见附件3。
(五)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北京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予以公示。
七、联系方式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科技教育处
联系电话:项目(一)55532632(二)(三)55532633。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科技教育处
2026年8月6日
附件:1.科教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明细及金额
附件:2.科教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承办申请书
附件:3.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