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沥青生产技术部样品外委检测(非常规)服务
- 2026-08-08
项目名称: 中海沥青生产技术部样品外委检测(非常规)服务
招标公司: 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标的物: 样品外委检测非常规服务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 中海沥青生产技术部样品外委检测(非常规) 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中海沥青生产技术部样品外委检测(非常规)
1. 采购范围:按照附件检测项目清单的要求对中海沥青所提供样品进行检测,满足公司的产品研发、攻关的需求。服务期限: 1+1+1年。
2. 技术要求:检测项见附件《检测项目清单》。检测样品的交付地点在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受托方负责运输,应保证样品完好和运输安全。
3. 允许分包,乙方检测能力需至少覆盖附件《检测项目清单》中检测项目总数的 70%,并签署承诺书。
2026年9月
1.营业执照
应答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应答人为分公司的,提供本单位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唯一投标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应答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的,报价均 无效。
2.业绩要求:应答自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相关业绩合同,应至少包括1个本采购项目样品检测清单中的服务内容。(注:如设置金额 ,金额与履约能力有直接相关性,否则不建议设置金额)。应答人须按规定要求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 1)合同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应答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名称、合同服务内容、服务验收证明材料(结算发票或业主验收文件或能证明合同履约的其他文件)。(注:是否需要服务验收证明材料请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
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 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 联合体及分包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允许分包,乙方检测能力需至少覆盖附件《检测项目清单》中检测项目总数的 70%,并签署承诺书。应答文件要真实有效,出现造假情况直接取消评审资格。
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投标人或投标人本次招标相关业务范围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本次招标的所属单位禁用的;在处罚期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或“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2)投标人a)处于责令整顿、停业或b)财产已被接管、冻结或c)处于破产状态的;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营业执照登记状态为吊销或注销的;
(5)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7)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机构有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8)投标人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损害中海油合法权益的情形,在涉及国家机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中存在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情形。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 2026 年 8 月 8 日)至( 2026 年 8 月 1 4 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 此 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2026 年 8 月 7 日
2026-08-08 14:00:00 2026-08-14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