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永定河休闲森林公园管理处自备井改造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
- 2026-08-11
项目名称: [更正]永定河休闲森林公园管理处自备井改造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
招标公司: 北京市永定河休闲森林公园管理处
中标公司: 北京创源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自备井改造项目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永定河休闲森林公园管理处自备井改造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
一、原合同信息
合同名称:永定河休闲森林公园管理处自备井改造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查看完整信息0170150-XM001-001
采购人(甲方):北京市永定河休闲森林公园管理处
供应商(乙方):北京创源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要变更信息
合同变更主要条款号:
5.工程价款
合同变更主要内容:
1.原合同第5.2条约定:本工程价款总计:人民币贰佰玫拾伍万叁仟叁佰玫拾叁元玫角捌分,¥2953393.98 元。修改为:本工程价款总计:人民币贰佰玖拾伍万叁仟叁佰玫拾叁元玫角捌分,¥2953393.98元。本项目最终结算价款以工程结算审计结果为准。2.原合同第5.4.3条约定: 工程结算评审完后支付最终结算价款的97%减去已支付预付款后的金额,支付时间:工程结算评审完 30 日内。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及财政审批程序做合理调整。修改为:乙方施工进度超过50%,且按施工节点报送已完成工程量清单及付款申请,甲方收到资料并审核无误后30 日内,甲方支付工程价款40%的进度款。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及财政审批程序做合理调整。3.原合同第5.4.4条约定: 工程竣工验收2年后支付最终结算价款的 3%,支付时间:竣工验收2年后30 日内。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及财政审批程序做合理调整。修改为: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最终结算款的 3%的银行质保函,质保期 限为工程竣工验收后2年。在甲方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提交完整结算资料并且甲方收到质保函后30 日内,甲方支付最终结算价款剩余价款的尾款。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及财政审批程序做合理调整。
三、变更公告时间
合同变更时间:2026-08-03
变更公告发布时间:2026-08-11
施工合同.pdf
补充协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