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勤班车服务采购采购意向公告
- 2026-08-18
项目名称: 通勤班车服务采购采购意向公告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通勤班车服务采购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通勤班车采购服务
采购内容:通勤班车保障服务
采购数量:1年
主要功能或目标:提供安全、稳定舒适负责的保障服务
需满足的要求:通勤班车保障服务
基本参数:①海淀区线路1方向。单程约6公里,停靠点6个,每日需往返2趟,约36人乘坐,车龄3年之内50座以上大客车,需配备随车安全员1名(客车具体型号视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通勤时间约220天。②海淀区线路2方向。单程约8公里,停靠点5个,每日需往返2趟,约12人乘坐,车龄3年之内19座小客车,需配备随车安全员1名,通勤时间约220天。③海淀区线路3方向。单程4公里,停靠点5个,每日需往返2趟,约28人乘坐,车龄3年之内40座以上大客车,需配备随车安全员1名,通勤时间约220天。④海淀区线路4方向,单程5公里,停靠点5个,每日需往返2趟,约11人乘坐,车龄3年之内19座小客车,通勤时间约220天。相关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无外资及港澳台资背景,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⑦近三年内(2023年7月至今)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受到军队大单位采购和地方省级以上政府采购处罚的记录,没有被军队审计部门违纪通报;⑧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⑨行驶车辆具备配置安全员条件。 68.00 2026年09月 无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王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