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北京市分公司2026-2028年车辆租赁及驾驶员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公开询比(比选)公告
- 2026-08-18
项目名称: 中国铁塔北京市分公司2026-2028年车辆租赁及驾驶员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公开询比(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 HX-202600037-007
招标公司: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中国铁塔北京市分公司 2026-2028 年车辆租赁及驾驶员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公开询比(比选)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 项目编号:
采购包一: 中国铁塔北京市分公司 2026-2028 年车辆租赁及驾驶员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HX-202600037-007 )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采购车辆租赁及驾驶员业务外包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常态化租赁车辆 40 辆;驾驶员业务外包共 60 人,其中常规驾驶员 57 人(燃油车驾驶员 32 人、新能源车驾驶员 25 人)、静音发电车驾驶及维保服务人员 2 人、调度员 1 人。
本期整体 预估不含税上限预算为 1684.47万元,本项目人员业务外包部分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为6%,车辆租赁部分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为13%, 含税采购预算为 18 20 .40 万元,小规模纳税人按国家标准执行(如遇国家政策调整税率或减免增值税,则不含税价保持不变,调整相应增值税款及含税价)。 本项目 划分两个 采购包,允许供应商对所有采购包进行响应,允许供应商中选的最多采购包数为 1。 具体情况如下:
采购包
采购内容
含税总预算(万元 /2年)
采购包一
驾驶员业务外包服务
1257.60
采购包二
车辆租赁服务
562.80
合计
18 20 .40
1.6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 2 个采购包,每个采购包成交供应商数量为 1 个。若供应商在前序采购包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则在后序采购包不再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1.7 成交供应商 数量及 成交 份额: 本项目不划分份额 。
1.8 本项目最高限价: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报价方式采取在采购上限单价的基础上进行整体折扣报价,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 100% ,否则其应答将被否决。
本项目采购上限单价表:
采购包划分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采购上限单价(含税,元 /月)
总金额采购上限单价(两年)(含税,万元)
备注
采购包一(驾驶员业务外包部分)
常规驾驶员
燃油车
32
9000
691.20
新能源车
25
8000
480.00
静音发电车驾驶及维保服务
2
12000
57.60
调度员
1
12000
28.80
临时驾驶员
按需
按需
-
小计
60
-
1257.60
采购包二(车辆部分)
轿车类
25
5000
300.00
预估车辆使用情况:
市公司用车 10辆,分公司用车30辆。
越野类
8
6500
124.80
商务用车
( 7座及以下)
6
8000
115.20
应急保障指挥用车
1
9500
22.80
临时车辆
按需
按需
-
小计
40
-
562.80
合计
1820.4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详见本公告 “ 1.5 采购项目概况”。
2.2 服务期:自框架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 2 年或达到框架协议金额上限。
2.3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3. 供应商 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响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3 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响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4 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 / 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 / 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响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5 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3.6 业绩要求:
采购包一:
供应商自 2023 年 8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应具有同类(人员业务外包服务)业绩,累计含税金额达 800 万元(含)人民币及以上。
注:
( 1 )合同采购内容须为人员业务外包服务,即由供应商承接采购方的业务 / 岗位,自行配备人员完成服务并自行管理。可接受的类型包括:岗位外包、业务流程外包、人力资源外包、驾驶员外包等。
以下情形不予认可: (一)合同性质为劳务派遣的(以 " 劳务派遣 " 作为合同名称或服务内容表述的,或合同明确以派遣用工为内容的);(二)合同仅约定人员数量、单价,无明确服务范围或成果交付要求的;(三)合同名称或内容为综合性服务、物业管理、施工总承包等,无法直接识别人员外包内容的。
若合同文本无法直接体现人员外包性质的,须由原合同采购方出具盖章说明函,载明该合同实际采购内容为人员业务外包服务(非劳务派遣),并注明具体服务内容、人员数量及合同金额,同时提供采购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
( 2 )若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同时提供至少 1 张结算发票、网上税务系统结算发票查验截图、结算单据、验收证书等证明企业完成过此类业务的证明文件。
( 3 )若为框架合同: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同时提供采购订单或结算发票或网上税务系统结算发票查验截图(订单须经甲方或甲方使用部门确认盖章),其中,采购订单若为电子订单的,需提供订单清单(格式由供应商自拟且经甲方或甲方使用部门确认盖章)或电子订单截图(经甲方或甲方使用部门确认盖章):订单清单需要体现的字段包括但不限于省份、地市、订单状态、产品名称、交易量、单位、订单号、订单时间、合同号、含税总价;电子订单截图需要体现的字段包括但不限于订单号、合同号、采购内容、采购金额、订单时间等。
( 4 )上述涉及的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如有)、合同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
( 5 )单项合同业绩金额及业绩时间以合同金额及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内未体现具体金额,以其他可体现合同金额的材料(如有效的成交通知书或订单等)为准;框架合同业绩金额以采购订单 / 结算发票 / 网上税务系统结算发票查验截图金额为准,业绩时间以采购订单时间 / 结算发票开票时间 / 网上税务系统结算发票查验截图开票时间为准(框架合同证明材料中,若采购订单和结算发票同时出现,或采购订单和网上税务系统结算发票查验截图同时出现,均按照订单计取)。
( 6 )网上税务系统查询链接: https://inv-/ 。
( 7 )上述相关材料需提供扫描件,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不完整或者模糊无法认定的,则该份业绩不予认可。
采购包二:
供应商 自 202 3 年 8 月 1日至 响应 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 应 具有同类( 车辆租赁类服务业绩 ) , 累计 含税 金额达 35 0万元 ( 含 ) 人民币及以上。
注:( 1)若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同时提供至少1张结算发票 、 网 上税务系统结算发票查验截图 、 结算单据 、 验收证书等证明企业完成过此类业务的证明文件。
( 2)若为框架合同: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同时提供采购订单或结算发票或网上税务系统结算发票查验截图(订单须经甲方或甲方使用部门确认盖章),其中,采购订单若为电子订单的,需提供订单清单(格式由 供应商 自拟且经甲方或甲方使用部门确认盖章)或电子订单截图(经甲方或甲方使用部门确认盖章):订单清单需要体现的字段包括但不限于省份、地市、订单状态、产品名称、交易量、单位、订单号、订单时间、合同号、含税总价;电子订单截图需要体现的字段包括但不限于订单号、合同号、采购内容、采购金额、订单时间等。
( 3)上述涉及的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如有)、合同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
( 4)单项合同业绩金额及业绩时间以合同金额及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内未体现具体金额,以其他可体现合同金额的材料(如有效的 成交通知书 或订单等)为准;框架合同业绩金额以采购订单 /结算发票/网上税务系统结算发票查验截图金额为准,业绩时间以采购订单时间/结算发票开票时间/网上税务系统结算发票查验截图开票时间为准(框架合同证明材料中,若采购订单和结算发票同时出现,或采购订单和网上税务系统结算发票查验截图同时出现,均按照订单计取)。
( 5)网上税务系统查询链接:https://inv-/。
( 6)上述相关材料需提供扫描件,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不完整或者模糊无法认定的,则该份业绩不予认可。
3.7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甲方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 )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3 年 8 月 1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 年 8 月 1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 年 8 月 1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列为北京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 10 )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供应商黑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列入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北京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
( 11 )供应商在甲方同类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尚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报告的,不得参加甲方招标项目响应。
( 12 )供应商非集中采购项目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不涉及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或恢复合作后再次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全国或北京市)充分竞争采购领域非集中采购项目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 13 )因撤销响应文件,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全国或北京市)充分竞争采购领域同类项目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9 本项目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3.10 采购包二:供应商须承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的 30 个日历日内全部服务车辆到达甲方指定地点,须提供书面盖章承诺。
3.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凡未 通过资格后审的 供应商 ,其 响应文件 将被否决。
5. 采购文件 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 / )、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发布公开询比(比选)公告,具体如下:
5.1 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 202 6 年 8 月 18 日至 202 6 年 8 月 21 日 23 时 59 分 59 秒 (北京时间,下同)。
5.2 采购文件 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与 响应 的潜在 供应商 ,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 采购文件 :
5.2.1 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进行本项目 采购文件 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 供应商 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 “ 7. 供应商 注册及 CA 办理”。
5.2.2 完成注册后, 供应商 选择 “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 采购文件 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 “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 / 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 采购文件 。支付方式详见 5.3 条款。
5.2.3 获取 采购文件 操作详见《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 “供应商”身份 登录 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5.3 采购文件 费用: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按项目发售,供应商通过华信电子招投标平台( / )完成注册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标书费缴纳。标书费缴纳成功后,支付完成后请将支付成功截图发送至邮箱 2480748944@qq.com ,华信电子招投标平台新供应商注册:未注册供应商,需输入网址( / ),在平台首页点击【帮助中心】,根据【华信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 - 供应商注册】完成在线注册。注册成功后,于平台首页点击【供应商登录】,登陆后在功能菜单“系统功能 -> 组件下载”中下载【华信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 ( 供应商)】,并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标书费缴纳。于 华信平台缴费成功后,到 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点击“线下支付”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下载比选文件。除此之外,我公司不接受其他支付方式,也不再发布其他售卖文件的支付信息。 ( 供应商注册审核、发票 等 事宜 请联系 于 女士 查看完整信息 )
5.4 采购文件 款发票事宜:【采购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送至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填写的发票接收邮箱,请注意查收。标书费缴纳后可在华信电子采购平台 自行 开具标书费发票。】
6. 响应文件 的递交
6.1 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即 响应 截止时间)为: 202 6 年 8 月 26 日 9 时 30 分。
6.2 电子 响应文件 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 段 ,然后点击右侧 “查看 / 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 按钮 进行 响应文件 递交。
6.3 供应商 应在 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 响应文件 的上传。 供应商 未在平台下载 采购文件 或电子 响应文件 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 响应文件 。
电子 响应文件 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 1 )当电子 响应文件 上传异常时, 供应商 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 2 )因 供应商 自身原因导致电子 响应文件 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 供应商 自行承担。
( 3 )因 供应商 自身原因导致 响应文件 未解密的,视为 供应商 撤销 响应文件 。
( 4 )因 供应商 之外的原因造成 响应文件 未解密的,视为撤回 响应文件 。
( 5 )因 供应商 自身原因导致电子 响应文件 递交失败的,其 响应 无效。
7. 供应商 注册及 CA 办理
7.1 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 响应 的潜在 供应商 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 采购文件 。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 供应商 ,请点击平台首页 “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 供应商 ,请点击平台首页 “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7.2 CA 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 CA 证书进行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为了避免影响正常响应,供应商请至少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2 个工作日及时办理 CA 证书。手机 CA 证书售价 350 元人民币 / 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 CA 证书的供应商应确保 CA 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 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 4009005950 (工作日 8 : 30-17 : 00 )。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8. 响应文件 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 开启在 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 响应文件 递交地点。邀请所有 供应商 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会议, 供应商 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公开询比(比选)公告 同时在 中国招标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 / )、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上发 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10.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22 号铁塔大厦
邮 编: 100089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https://www.china-tower.com
开户银行: /
账 号: /
采购代理机构: 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佟麟阁路 95 号尚信商务 5 层
邮 编: 100031
联 系 人: 王子晴、王晓睿、崔翔、李佳颐、杨敬武、李桂媛、杨佳祺、杜明慧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王子晴), 查看完整信息 (王晓睿)
传 真: /
电子邮件: wangziqing.hx@chinaccs.cn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
异议接收 方式:方式 ①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 - 其他阶段 - 项目异议”模块提出;方式②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 wangziqing.hx@chinaccs.cn )实名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 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名):
202 6 年 8 月 18 日
附件: 中国铁塔北京市分公司2026-2028年车辆租赁及驾驶员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公开询比(比选)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