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2026级新生绿色通道特困学生爱心礼包采购比选公告
- 2026-08-18
项目名称: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2026级新生绿色通道特困学生爱心礼包采购比选公告
招标公司: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
采购标的物: 爱心礼包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根据学校2026级新生迎新工作安排,为保障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入校后生活学习需要,拟对绿色通道特困学生爱心礼包开展比选采购,现公开邀请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本次比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2026级新生绿色通道特困学生爱心礼包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
采购爱心礼包合计200份,每套礼包为学生生活学习综合套装,具体包含:
(1)图书:《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第一卷;
(2)外包装:定制统一礼盒;
(3)生活用品:保温杯、500ML洗发水、500ML沐浴乳、1KG洗衣液、成人牙刷、牙膏、纯棉毛巾。所有洗漱用品、日用品均为市面通用合规、保质期充足的正规合格产品,满足在校学生日常生活学习需要。
3.项目预算:人民币肆万元整(小写:40000.00元),报价为全包总价,包含货物采购、礼盒定制、包装、多校区分拨运输、装卸、税费、售后等全部费用,报价不得超出预算区间。
4.交货及服务要求
(1)交货时间:所有爱心礼包须于2026年9月1日前完成分校区配送并验收合格。
(2)交货地点:分别配送至以下三个校区指定地点,各校区具体分配数量及交货点位待后续与成交供应商沟通确认。
望京校区: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街12号
固安校区:京开高速北京大兴永定河桥南800米路东
昌平校区: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文化路1号
(3)质量要求:所有物品须为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包装完好、标识清晰且在有效期内;爱心礼包定制礼盒须统一、整洁,便于发放。
(4)服务包含范围:报价包含物品采购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税费、售后服务费等本项目全部相关费用;供应商须配合校方完成各校区的分拨、清点、交接等工作。
二、参与比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经营范围包含日用品、洗漱用品等相关品类,具备合法经营资质;
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健全财务制度,依法足额缴纳税收及社保;
4.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及其他不良法律纠纷记录;
5.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货品组织能力、仓储配送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比选文件报送要求
(一)报送方式与时间
1.第一阶段:电子版材料报送
供应商需在2026年8月21日10:00前,将参选材料的清晰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邮箱tianyusu@,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2026级新生绿色通道特困学生爱心礼包采购初审材料+供应商名称”。
电子版材料仅用于资格初审,逾期发送的电子版文件不予受理,校方将在电子版报送截止后的1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2.第二阶段:纸质版材料报送
通过初审的供应商,校方将通过邮件正式通知纸质版文件的提交时间、地点及要求;未通过初审的供应商不再另行通知。纸质版材料需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统一密封封装。
(二)需提交资料明细
全部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无公章视为无效材料:
1.正式项目报价函(一次性总价报价,包含物品采购、包装、运输、装卸、税费、售后服务等本项目全部相关费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非法定代表人时必
备);
5.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所供爱心礼包的日用品、洗漱用品等产品合格证明、质检报告、品牌资质及有效期证明,所有物资需符合校园学生用品安全标准,无“三无”产品、过期产品;
7.供货质量保障、交货时限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8.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如有)。
(三)报送规范
1.仅接受单一总价方案,多梯度、多方案报价均不予受理;报价有效期内价格固定不变;
2.纸质版报价函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封口处需加盖骑缝章;
3.成交单位需开具合规增值税发票,校方验收合格并收齐发票后,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14个工作日内支付全款。
四、评审规则
采购单位先对参选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与服务方案符合性审查,全部满足资质要求、服务标准、安全保障及履约时限的供应商,进入价格评审环节,采用最低价评审法确定成交服务商。若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形,由采购方结合服务方案完善度、同类项目经验综合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其他事项
1.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全部资质材料及产品信息真实有效,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直接取消参选资格;
2.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需自行了解各校区交货地点及相关情况,未自行了解导致的报价偏差、履约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交货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数量短缺或规格不符等情形,供应商须在校方指定期限内无条件更换或补足,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本次比选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所有。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