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北京销售公司2026-2028年环保技术服务采购
- 2026-08-21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北京销售公司2026-2028年环保技术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 ZY26-CZ13-FW136
招标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销售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环保技术服务、环境监测技术服务、环境应急预案技术服务咨询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中国石油北京销售公司2026-2028年环保技术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6-CZ13-FW136
1. 招标条件
中国石油北京销售公司2026-2028年环保技术服务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销售分公司(简称“中国石油北京销售分公司”),现委托中国石油物资沧州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 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和《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和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36号)相关要求,计划对相关环保技术服务进行采购,服务对象为中国石油北京销售公司所属油库(2座)、加油站(120座)、新能源等经营场所,站点规模在服务过程中可能存在增减。
2.2 服务周期:本次招标有效期 3 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算起)。
2.3 服务地点:北京销售公司所属加油站、油库、新能源场站等。
2.4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设置控制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各项控制价(单项取费标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5 服务要求:投标人需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结合对本招标项目的理解和应用,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销售分公司2026-2028年环保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需要,制订、提供项目服务方案。内容不限于:
① 项目内容
② 项目工作目标
③ 项目机构设置(框图)、岗位职责
④ 项目服务方案
⑤ 服务保障措施
⑥ 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⑦ 服务期、质量承诺及措施
⑧ 合理化建议
2.6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3个标段。
标段一:环境监测技术服务:出具带有CMA认证标志的环境监测检定报告。检测项目包括:加油站油气回收处理装置排放 NMHC 浓度、油库油气回收处理装置排放 NMHC 浓度及处理效率、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液阻、气液比及在线监控比对、动静密封点油气泄漏浓度、加油枪胶管残油量、底部装油油品滴洒量、厨房油烟净化器排放物、土壤环境、地下水环境、污水及废水污染物、锅炉排放物、场界大气污染物、噪音、用水合理性指标分析等。
采购估算:435万/3年,其中145万/年。
标段二:环保设备设施维保服务:承担招标人指定的油库和加油站油气回收检测(含油气回收二次及在线监测设备)、维护和调试服务;动静密封点油气泄漏浓度检测;油烟净化器清洗、维修;防渗漏监测设备设施维护、调试。
采购估算:540万/3年,其中180万/年。
标段三:排污许可证办理技术咨询和环境应急预案技术服务咨询
①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新增、变更、延期和执行报告编制等内容,在办理过程中负责在系统中数据及相关资料(资料由招标人提供)的解读及填报。
②每三年需要从新编制、修订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内容,同时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备案,取得环境应急预案登记表。
采购估算:180万/3年,其中①35万/年②25万/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一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环境监测的 CMA 认证资质,且 CMA 认证资质范围内检测能力涵盖下列检测项目7项及以上,并在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取得环境技术服务机构备案(提供生态环境局官网备案截图)。(必须包含前七项):
1. 加油站油气回收处理装置排放 NMHC 浓度(DB11/208);
2. 油库油气回收处理装置排放 NMHC 浓度及处理效率(DB11/206);
3. 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液阻、气液比及在线监控比对(DB11/208);
4. 动、静密封点油气泄漏浓度(GB37822);
5. 厂界大气污染物(DB11/208)
6. 加油枪胶管残油量(DB11/208)
7. 底部装油油品滴洒量(DB11/208)
8. 厨房油烟净化器排放物(DB11/1488);
9. 土壤环境(GB36600、GB31570、DB11/T811、DB11/T1278);
10. 地下水环境(GB/T14848);
11. 污水及废水污染物(GB8978);
12. 锅炉排放物(GB13271);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加油站、油库类环境监测,的相关业绩1项,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⑴业绩合同或服务协议复印件,应反映出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等;
⑵业绩合同或服务协议相关配套检测报告复印件。
3.3人员要求:
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15名全职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务合同。
3.4设备要求:承诺配备满足本标包所需要的检测设备。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6信誉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①投标人未发生较大服务事故;②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记录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⑥投标人未被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blacklist);如投标人在评标和定标阶段被纳入“三商黑名单”的,则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如已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招标人不得与其继续签订合同。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查为准。
3.7其他要求:
3.7.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在未经招标人同意情况下,不允许分包。
3.7.2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3.8技术要求:
承诺出具检测报告符合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管理要求,实际检测结果为不合格时,提供技术支持、指导,配合招标人维修工作,直至合格后重新出具检测报告,因此导致的服务量不再重复收取费用。
( 二 )标段 二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加油站、油库环保设备维修服务1项(一个合同视同为一项),并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业绩合同或服务协议复印件,应反映出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等。
3.3人员要求:
至少配备1名取得安装防爆维修许可证的人员,维修保养人员相关环保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经验不低于3年,须提供人员许可证复印件及人员社保证明。
3.4设备要求:至少配备2(一用一备)套满足本项目技术服务所需的设备,其技术性能和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市场的通常标准(以要求较高的为准),应提供投标人设备采购发票、照片和清单,以及国家计量院出具的在有效期的设备检测合格证书。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6信誉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①投标人未发生较大服务事故;②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记录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⑥投标人未被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blacklist);如投标人在评标和定标阶段被纳入“三商黑名单”的,则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如已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招标人不得与其继续签订合同。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查为准。
3.7其他要求:
3.7.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在未经招标人同意情况下,不允许分包。
3.7.2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3.8技术要求:
承诺确保政府组织的对由投标人承担的环保设备设施维保服务的加油站环保设备检测结果为合格。投标人应承诺对招标人确定的所属加油站的油气回收装置、在线监测设备在经过调试后,能够通过当地生态环境局检测,不能通过当地生态环境局检测所发生的罚款由投标人承担。
( 三 )标段 三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或排污许可证办理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10个(每提供1份排污许可申办或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成功案例算1项业绩),并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⑴业绩合同或服务协议复印件,应反映出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等;
⑵地方环保部门环境应急预案备案表复印件或回执(以批复时间为准)。
3.3人员要求:
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3名专业服务人员,其中维修保养人员相关环保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经验不低于3年,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务合同。
3.4技术要求:
投标人需在北京具有或承诺中标后30日内设立专门维修站点,服务专用车辆不少于2辆,以便及时完成维修服务。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6信誉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①投标人未发生较大服务事故;②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记录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⑥投标人未被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blacklist);如投标人在评标和定标阶段被纳入“三商黑名单”的,则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如已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招标人不得与其继续签订合同。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查为准。
3.7其他要求:
3.7.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在未经招标人同意情况下,不允许分包。
3.7.2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通过 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 和在 中国石油招标中心 招标文件购买平台自助购买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方式。
4.1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6年8月21日至2026年8月28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1)报名投标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网址: /bidder/ebid/base/login.html 。
(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
(2)支付标书费
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支付标书费。网址:/#/wel/index。
(登陆账号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招标平台一致,投标人首次登录需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登录密码,提交成功后可以同时使用户名密码或手机验证码登录。详见附件《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用户操作手册》。)
4.2 招标文件按标包/标段售卖,售价 200 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请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
4.3 潜在投标人在4.1的规定时间内,在完成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招标文件后,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4.4 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购买平台付款成功后自行下载。
4.5 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
(1)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 “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2)已办理U-key的投标人应复核U-key证书是否处于有效期内,如证书失效,需按上述程序购买新的U-key。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6.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 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标包1为 2 万元 人民币;标包2为 2.5 万元 人民币;标包3为 1.5 万元 人民币。
5.2.1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银行保函或保险。
5.2.2电汇
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帐户单独汇出,且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投标保证金电汇账号:
投标人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平台(网址: /#/wel/index)个人中心中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点击投标保证金递交详情,可以获取保证金收款路径及电汇金额,由投标人帐户单独汇出;成功缴纳保证金后,可通过订单页面查询缴纳状态。
5.2.3银行保函
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或现场送达的方式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至招标代理机构,银行保函原件应密封。
银行保函邮寄或送达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院3号楼26层。
5.2.4保险
保险额度应与投标保证金金额相同;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平台(网址:/#/wel/index)完成投保(投保状态显示投保成功),投标人必须使用的存款账户购买保险,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6. 开标
6.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6年9月8日 8时 40 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无现场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销售分公司
联 系 人:张廉溪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异议受理单位):中国石油物资沧州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3号楼26层
邮编: 100029
联系人:董浩杉、孙成富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czdhs@
中国石油物资沧州有限公司
2026年8月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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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