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开展第93届全国药品交易会海南展台搭建及管理服务项目的比选公告
- 2026-08-23
项目名称: 关于委托开展第93届全国药品交易会海南展台搭建及管理服务项目的比选公告
采购标的物: 展台搭建及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委托开展
第93届全国药品交易会海南展台搭建及
管理服务项目的比选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宣传展示海南自贸港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成效,深化与全国医药行业交流对接,拓展产业合作市场渠道,我厅拟组团参加2026年10月21—23日在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顺义馆)举办的第93届全国药品交易会。本次计划在该展馆搭建198平方米海南特装展台,集中推介展示我省医药企业品牌形象及优质产品。现就海南展台搭建及管理服务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第93届全国药品交易会海南展台搭建及管理服务项目。
(二)最高限价:26万元。
(三)采购需求:会前完成198平方米(展位为12米*6米、12米*4.5米、12米*6米三块长方形光地)海南特装展位设计、搭建施工、布展,展会期间做好展台的服务管理,会后进行撤展。
(四)服务期限:2026年8月-11月。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具备从事展览装修工程资格及服务展会项目经验。
三、响应文件
(一)需求应答表。
(二)报价函,报价控制在最高限价以内(含测算明细)。
(三)承接本委托内容的工作方案,包含展位设计方案、展会服务保障方案等。
(四)本单位简介、相关业绩及优势等相关材料。
(五)拟提供服务的团队人员名单、资质、工作经验等相关材料。
(六)参选人资格要求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上查询截图和声明函)。
四、其他相关事项
(一)根据展会规定,特装展台布展必须购买“展览会公众责任险”。其他具体要求详见《第93届全国药品交易会参展手册》(附件1)。
(二)以上报价材料按所列顺序装订成册后,同时扫描成电子版光盘,纸质件和电子版光盘一并用信封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在封面处标注报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所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价材料一式贰份。
(三)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2026年8月31日10:00前将材料送至(或快递、邮寄至)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物医药产业处(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9号7楼738办公室),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五、比选方式
采用综合比选方式,综合考量参选单位专业能力、业绩经验、工作方案、报价等方面指标,对相关单位机构提交的资料进行综合比选。
本项目报名期限届满后,有效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次比选活动自动终止,我厅将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另行组织采购。
六、展台示意图及设计要求
展位为12米*6米、12米*4.5米、12米*6米三块长方形光地。展台提供给九家不同企业使用,要求分割成2个面积为36平方米和7个面积为18平方米的展台,见附件2。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8月23日
附件: 附件1:第93届全国药品交易会参展手册
附件2:第93届全国药品交易会海南展团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