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集团公司固井用缓凝剂集中采购项目(定商定价)(二次)公开招标公告-集中采购项目
- 2026-08-26
项目名称: 2026年度集团公司固井用缓凝剂集中采购项目(定商定价)(二次)公开招标公告-集中采购项目
招标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6年度集团公司固井用缓凝剂集中采购项目(定商定价)(二次)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产品为A14大类油田化学剂项下的固井用缓凝剂,物资编码:A14040407固井用缓凝剂有机膦酸盐类。详见表1:
表1 固井用缓凝剂集采品种
物资大类
中类
小类
物资品种及规格
编码
名称
编码
名称
编码
名称
编码
名称
11位编码
规格
A14
油田化学剂
A1404
固井用外加剂和外掺料
A140404
固井用缓凝剂
A14040407
固井用缓凝剂有机膦酸盐类
A查看完整信息8
固井用缓凝剂有机膦酸盐类 低温型 90℃以下 固体 (固体)无受潮板结 >60min
2.2 本次招标采购产品为一次招标未成功的标包B7,1个标包。
2.3 实施或交货地点:以采购合同签约为准。
2.4交货期或供货周期: 自集中采购结果公告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2.5技术要求:
固井用缓凝剂执行标准:PTS-A140404-04固井用缓凝剂采购技术规格书(详见附件3)。除了满足技术规格书,还需满足投标时产品加量百分比。
2.6其他: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有效的(有效的具体含义见备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的一级物资制造商,且准入产品与招标产品一致。
备注: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以9位分类编码为准)状态均为正常(凡是在集团公司供应商库内显示中止、终止或冻结的均无效),状态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确认资源库中状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报名环节系统不对潜在投标人状态进行审核。
3.1.2 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油田化学剂质量认可证书,并认证相应产品(B1-7标包:固井用缓凝剂)。
3.1.3 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由具有国家级CMA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结果须满足所投标包技术规格书要求;
提供第三方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扫描件或系统查询截图、第三方检验机构检测能力附表扫描件或系统查询截图,第三方检验机构能力附表应包括相应检验资质,【B1-7标包:固井用缓凝剂(SY/T 5504.1-2013 油井水泥外加剂评价方法 第1部分:缓凝剂)】。(注:检验报告中需明确产品加量百分比及检验代表性条件(详见表3);投标报的产品加量百分比不能低于检验报告中的加量百分比)。
表3 加量百分比及检验代表性条件
固井用缓凝剂各包按照采购技术规格书检验的代表性条件
包号
名称
采购技术规格书检验代表性条件
B7
固井用缓凝剂有机膦酸盐类 低温型 90℃以下 固体 (固体)无受潮板结 >60min
90℃(BHCT)
3.2 产品质量要求:
根据集团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采购物资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意见》(工单集团安全〔2024〕39号),投标人在中石油总部部门、专业公司、地区公司三级监督抽查中出现1批次不合格,受到暂停同一规格型号产品交易6个月处罚且处于处罚期内;投标人两年内被抽到3批次及以上不合格,受到暂停所有产品交易权限处罚且处于处罚期内。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23年以来未被政府各级监管部门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公示”-“行政管理信息查询”-“行政处罚”中记录一般B级工业生产安全事故处罚信息;
2023年以来未被国家、省部级相关监管部门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公示”-“行政管理信息查询”-“行政处罚”中记录较大环境事件处罚信息、且尚处于处罚期内;
(3)2023年以来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官网(/)的“首页”-“业务工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察管理”中被第三轮各批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典型案例;
(4)2023年以来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官网(/)的“首页”-“公开”-“事故及灾害查处”-“挂牌督办”中被列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未因行贿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为准();
(6)投标人不得被纳入到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示为准)。
(7)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
3.4 其他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在云梦泽智慧平台发布,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2026-09-02 23:59:00期间,点击【参与】,完成项目标段的投标登记。
云梦泽平台完成投标登记后,须登录中石油招标中心投标业务管理平台(/)完成标书费支付,具操作方式见附件7“招标费用支付操作指南(财税银)”。
注意:投标报名与支付标书费为两个独立平台,标书费付款支持个人账户汇款。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 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 招标文件下载: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参与并支付标书费后,登录并刷新云梦泽智慧平台(/bid/web-outportal/),在 “标段工作台” 中下载招标文件。
4.4 本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CA完成投标工作,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投标,CA办理网址:/v2/#/?channelId=PT1nTXljVE13QVRN#reloaded(具体操作详见云梦泽智慧平台>通知公告>操作说明中的“CA证书办理手册”的相关章节,CA证书办理问题咨询电话:4009197888)
4.5 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潜在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业务管理平台(/)付款成功后,在“我的订单”中会生成一条购买记录,点击订单及开票详情,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 2026-09-08 09:00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云梦泽智慧平台(/bid/web-outportal/)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步骤见云梦泽用户操作手册(投标端):
(1)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请确保完成企业证书办理、投标文件的电子签名(具体可参考操作手册中制作投标文件的相关章节)。
(2) 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3)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需自行承担结果。
5.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云梦泽智慧平台(/bid/web-outportal/)(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云梦泽智慧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CNY):拾万圆整(¥1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按项目收取(如投标多个标包,可任选一个标包支付一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险(不接受其他形式);
(2)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企业帐户单独汇出,账户名称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帐户;
(3)投标保证金支付途径: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电汇或保险)均通过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业务管理平台(/#/wel/index)的递交。 在状态为支付成功的本项目订单列表中任选一个,点击右侧投标保证金按钮进入,按页面提供的虚拟账号支付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可使用电汇保证金或支付保险的汇款凭证作为保证金递交依据。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梦泽中国石油采购与招标网(/bid/web-outportal/)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 侯跃、赵琳
电子邮件: Hou_yue@、zhao.lin@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邮 编:100029
联 系 人:文艺、赵峥
电子邮件:wenyi@、zhaoz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