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26-2027年石蜡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 2026-08-27
项目名称: 黑龙江2026-2027年石蜡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GWDC-WB-2026-ZBZX-FR-00103
招标公司: 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石蜡运输服务、石蜡公路运输服务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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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丨 2026-2027年石蜡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服务类别:
运输服务
货物类别:
化工
地区:
黑龙江
发布日期:
2026-08-27
报名截止日期:
2026-09-02
投标截止日期:
2026-09-07
招标内容:
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026-2027 年石蜡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6-XJW10-FW013-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成本,出资比例 100% ,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主要提供专业化运输配送服务的企业。为了切实做好运输保供工作,除自有运力以外,现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一家符合条件的石蜡产品公路运输服务商作为补充运力;
2.2 招标范围:国内符合条件的运输物流企业,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供石蜡公路运输服务。服务期间以实际承运数量为准,招标人不承诺、不保证最低工作量;
最高限价:
序号
承运介质
起始地
收货地
运距
计价单位(含税)
最高限价(含税)
投标报价
1
石蜡
大庆
东光
1400
元 / 吨
203
在最高限价的基础上整体下浮 %
2
石蜡
大庆
蓟县
1260
元 / 吨
237
3
石蜡
大庆
武清
1230
元 / 吨
186
4
石蜡
大庆
秦皇岛
1065
元 / 吨
170
5
石蜡
大庆
香河
1260
元 / 吨
191
6
石蜡
大庆
大城
1325
元 / 吨
203
7
石蜡
大庆
文安
1380
元 / 吨
203
8
石蜡
大庆
黄骅
1365
元 / 吨
203
9
石蜡
大庆
宝坻
1230
元 / 吨
191
10
石蜡
大庆
河间
1475
元 / 吨
209
11
石蜡
大庆
雄县
1410
元 / 吨
209
12
石蜡
大庆
任丘
1425
元 / 吨
203
13
石蜡
大庆
安新
1430
元 / 吨
214
14
石蜡
大庆
保定易县
1540
元 / 吨
226
15
石蜡
大庆
房山
1200
元 / 吨
226
16
石蜡
大庆
藁城
1515
元 / 吨
226
17
石蜡
大庆
宁晋
1640
元 / 吨
237
18
石蜡
大庆
石家庄周边
1600
元 / 吨
237
19
石蜡
大庆
正定
1520
元 / 吨
226
20
石蜡
大庆
衡水
1335
元 / 吨
214
21
石蜡
大庆
唐县
1515
元 / 吨
226
22
石蜡
大庆
新乐
1415
元 / 吨
226
23
石蜡
大庆
邢台
1685
元 / 吨
248
24
石蜡
大庆
河北邯郸
1730
元 / 吨
254
25
石蜡
大庆
营口
780
元 / 吨
136
26
石蜡
大庆
大连
1020
元 / 吨
164
27
石蜡
大庆
张家口
1400
元 / 吨
293
28
石蜡
大庆
运城
2170
元 / 吨
381
29
石蜡
大庆
大连
415
元 / 吨
108
30
石蜡
大庆
东光
900
元 / 吨
188
31
石蜡
大庆
津南
740
元 / 吨
152
32
石蜡
大庆
房山
900
元 / 吨
165
33
石蜡
大庆
河北
1100
元 / 吨
191
34
石蜡
大庆
宁晋
1050
元 / 吨
187
35
石蜡
大庆
营口
300
元 / 吨
77
36
石蜡
大庆
运城
1620
元 / 吨
248
37
石蜡
大庆
正定
1020
元 / 吨
186
38
石蜡
大庆
藁城
1000
元 / 吨
180
39
石蜡
大庆
蓟县
650
元 / 吨
154
40
石蜡
大庆
秦皇岛
550
元 / 吨
170
41
石蜡
大庆
天津港
700
元 / 吨
152
42
石蜡
大庆
内蒙通辽
350
元 / 吨
124
43
石蜡
大庆
东光
980
元 / 吨
179
44
石蜡
大庆
东丽
820
元 / 吨
158
45
石蜡
大庆
房山
950
元 / 吨
170
46
石蜡
大庆
藁城
900
元 / 吨
187
47
石蜡
大庆
宁晋
1170
元 / 吨
189
48
石蜡
大庆
营口
220
元 / 吨
61
49
石蜡
大庆
运城
1700
元 / 吨
304
50
石蜡
大庆
正定
1110
元 / 吨
186
51
石蜡
大庆
内蒙通辽
630
元 / 吨
141
2.3 项目投资估算:¥ 199.98 万元,( t 含税 ¨不含税);
2.4 服务地点:大庆、大连、抚顺至河北周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7 年 8 月 31 日止;
2.7 其他: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扫描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此项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查询渠道:天眼查专业版 /home ;查询选项:法人、任职、投资;查询深度: 3 级)。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须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化工产品(普货)公路运输服务项目定商限价招标》(招标编号: GWDC-WB-2026-ZBZX-FR-00103 )入围服务商,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3.2.2 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提供有效证件扫描件。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 30 日内具有石蜡公路运输服务业绩 1 项。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括:封面页 / 首页、工作内容、合同金额及签字盖章页)、结算发票扫描件(发票开具日期应在开标截止日前 30 日历日(含 30 日)),模糊不清或不是石蜡公路运输业绩的不予认定,以发票时间为准。
3.4 人员要求
3.4.1 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主要负责人持有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明,安全生产人员持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提供证书扫描件。
3.4.2 驾驶人员要求:投标人须单独书面承诺,在提供运输服务前提供与服务车辆相匹配的运输服务人员,一车配备一名驾驶员。运输服务人员符合“服务标准及要求”中“服务人员要求”。
3.5 设备要求:
3.5.1 投标人须提供服务本项目的自有运输车辆不少于 5 辆(车型为 33 吨位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投标人须提供车辆清单,清单内容包括车牌号、车辆类型、购置日期、核载吨位;须随车辆清单一并提供以下相关有效证件的扫描件,且证件信息须与车辆清单内容完全一致: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含车头、车挂分别对应的证件)、车辆登记证、车辆年检合格证明。投标车辆需提供有效的商业保险证明 ( 至少包括第三者责任险)。
3.5.2 投标人须单独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明确声明投标车辆为投标人自有车辆,且不存在下列情形:车辆处于抵押状态(因正常购车贷款产生的抵押情形除外);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扣押;进入拍卖、变卖等司法处置程序;存在融资租赁尾款未结清情形。
3.6 财务要求:
3.6.1 投标人须单独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明确声明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2 投标人须提供出具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页(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页)扫描件。截至投标截止日,若公司新成立不足 1 年的,则提交投标截止日上一个自然月并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
3.7 信誉要求:
3.7.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截图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3.7.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截图,截图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3.7.3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 () (提供截图,截图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3.7.4 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内网 /#/ 、外网: / ))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7.5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纳入“三商”黑名单的惩戒相关内容如下:投标人须签署《响应“三商”黑名单管理要求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①惩戒主体:纳入黑名单的“三商”;纳入黑名单的“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在惩戒期内在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该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②黑名单等级:集团公司级和企业级。③惩戒适用:集团公司级黑名单惩戒适用全集团,企业级黑名单惩戒适用原则上本单位。④惩戒范围:区分物资、工程、服务类型(《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规定中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无损检测、项目管理等活动的招标项目须按照服务商和工程建设承包商两类查询)。⑤惩戒阶段: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⑥信息查询: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内网: /#/ ;外网: / )公示信息为准)。(提供响应“三商”黑名单管理要求承诺函)。
3.7.6 其他情况:无。
3.8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 接受:联合体成员数量小于等于 。
3.9 其他要求:
3.9.1 投标人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 , 无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本年度无责任亡人事故,提供书面承诺。如无承诺,将被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将被否决。
3.9.2 以下服务内容,投标人须单独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如无承诺,将被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将被否决:
( 1 )明确承诺所服务的车辆以终端直连的方式接入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智慧车辆管理系统,开放卫星定位和视频监控系统数据,确保数据与属地政府主管部门采集的数据真实一致、标准统一、实时同步。
( 2 )明确承诺投标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与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员不存在三代以内近亲属关系。若后续核查发现存在瞒报、谎报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其集中入围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 3 )明确承诺在与招标人开展实质业务合作的全过程中,严格遵从招标人管理规定,主动纳入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物流平台体系,自觉接受平台的统一运营管理及自愿承担平台中有偿服务相关费用。
( 4 )明确承诺在与招标人开展实质业务合作的全过程中,严格遵从招标人制定的服务标准及要求。
( 5 )明确承诺,若中标后在实际服务过程中,仅接受招标人委派的运输任务,其余非招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单位所属人员但无授权、招标人上游客户单位、招标人上游客户单位人员等)委派的运输任务造成的损失或无法结费等情形,均与招标人无关,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且该行为若造成招标人实际损失的,招标人有权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对投标人进行惩戒。
( 6 )明确承诺,按照服务标准及要求内容提供服务。
以上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处理。
4 .服务标准及要求
4.1 服务标准
4.1.1 中标人须严格执行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承运介质公路运输装运卸操作规程(试行)》等相关管理制度。
4.1.2 中标人须具备 24 小时作业能力,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统一调派与指挥。接到招标人任务通知后,须在 30 分钟内完成确认并予以响应;严格按照招标人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完成货物配送,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延误配送工作。
4.1.3 装货前,中标人须按要求对承运车辆进行车辆检查;须依据任务通知内容,逐一核对货物名称、数量等关键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装运,严禁超载。
4.1.4 货物在途期间,中标人须按照国家道路运输相关规定妥善保管货物,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严防货物丢失、遗撒、损坏,杜绝因货物运输引发的环境污染等各类事件。运输全过程严禁超速行驶,严格遵守公路交通管理部门的通行规定,规范、安全完成货物承运工作。
4.1.5 卸货前,中标人须第一时间向招标人报备,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卸货作业须严格控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中标人须按规范流程办理货物交接手续,留存交接凭证。若涉及夜间装卸等特殊作业情形,须及时向招标人沟通报备,确保货物安全、准时送达目的地。
4.1.6 服务期内,中标人须严格使用投标时备案在册的车辆为本项目提供服务,不得擅自调离在用承运车辆。因车辆维修、保养需停运的,须提前向招标人报备,同时调配同规格、同标准、性能良好的车辆临时替补,确保不影响项目正常运输秩序;因车辆报废等特殊原因需更换车辆的,须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办理备案变更手续,未经备案不得投入使用。
4.1.7 中标人须严格遵守中国石油相关 HSE (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规定,在全面满足 HSE 管控标准的前提下,保质保量完成货物及时配送任务。
4.2 服务车辆要求:
4.2.1 中标人须提供符合服务要求的运输服务车辆,且为自有设备,在使用年限内,运输资质齐全并符合货运条件,服务车辆必须与车辆行驶证上核定载质量的吨位相符;车辆罐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喷涂标志和标签,标识清晰、完整。
6.2.2 服务车辆状况良好,车体内外整洁、无破损、无渗漏,须安装良好的接地装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规定配备灭火器、应急处理工具等应急处置器材。
4.2.3 中标人须建立健全车辆维护管理制度,对服务车辆开展定期日常检修、维护,按规定周期进行保养,按时完成车辆年检;车辆罐体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定期进行检验检测。
4.3 服务人员要求:
4.3.1 驾驶人员要求。中标人须与所选派的驾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无酒驾、毒驾记录、无犯罪前科、无重大事故、无一次扣 12 分的违法记录,提供服务前须完成职业健康体检且体检合格。驾驶人员须具备与准驾车型相符的有效驾驶证及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
4.3.2 签订服务合同前,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驾驶员清单及对应的有效身份证、劳动合同、驾驶员驾驶证( A2 及以上)扫描件报招标人备案。服务期间,不得随意更换驾驶人员(不可抗力除外),确需更换的,须提前向招标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招标人审查通过后方可更换。
4.4 其他服务要求:
4.4.1 中标人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道路运输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地方监管要求,为全部承运货物的车辆及相关人员足额、有效、连续投保各类法定保险及商业保险,保险期限须覆盖整个服务期。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有效保险单复印件备查,服务期内保险到期前须提前完成续保,确保保险无中断、无脱保、无无效承保情形。
( 1 )险种、保险范围及最低责任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标准足额投保。
道路货物承运人责任保险:包含但不限于货物损毁灭失责任;司乘人员伤亡责任;第三者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责任。每车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 万元;每车累计责任限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
( 2 )中标人不得擅自减少险种、降低保额、中断保险;因保险瑕疵导致的任何赔偿、处罚、纠纷,均由中标人独立承担。中标人减少险种、降低保额或中断保险,视为严重违约,招标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4.4.2 中标人主要负责人须按照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要求,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昆仑物流组织的服务商关键岗位 HSE 培训,并取得 HSE 培训合格证书。
4.4.3 中标人负责运输服务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与环保管控,承担相应的安全、环保风险。若发生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或受到政府监管部门处罚,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政府相关管理规定引发各类纠纷、行政处罚、经济罚款的,全部责任及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4.4 中标人在招标人生产区域开展装卸货物作业时,若违反相关安全、环保等规章制度,造成招标人或第三方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4.5 服务期内,因中标人服务车辆、人员或运输组织不当等自身原因,造成货物运输延误、未按约定时间送达,导致招标人服务市场断档脱销、物资断供等情形的,由中标人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及相应赔偿责任。前述情形累计发生三次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相关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4.6 服务期间,因中标人原因发生质量计量事件的,每发生一起,中标人须按照招标人经济损失的双倍进行赔付。同时,招标人有权中止中标人的运输业务,具体中止期限按照情节轻重确定:情节一般的,中止一个月;情节较重的,中止两个月;中止期结束后,中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整改的,经招标人验证合格后方可重新开展运输业务。情节严重或累计发生三起及以上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4.7 服务期内,中标人收到招标人运输任务通知后,未按投标文件承诺配置对应服务车辆履约的,按未到位车辆数量占应派车辆总数的比例,同比例扣减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累计三次未按招标人运力需求足额提供运输服务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或依据该项目中标人投入服务的车辆规模,核减其市场业务份额。
4.4.8 本项目不允许转分包。
5. 其它需要说明事项 :
5.1 中标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 10 日内,需主动与招标人联系,按照招标人要求办理市场准入相关手续,否则视为放弃。
5.2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不得更改报价清单,且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更改报价清单的,否决投标。
5.3 市场价格变动触发价格调整:招标人所服务的市场每月定价一次(如遇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将增加定价频次)。由招标人(签约单位)提出调价申请至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运行管理部,运行管理部出具调价建议,并按照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相关要求履行审批手续;审批通过后,招标人(签约单位)依据批复意见与中标单位进行谈判,根据谈判结果确定执行价格。双方达成一致后,由招标人(签约单位)向业务主管部门报备,并签订价格补充协议或运价确认文件,明确新执行单价、执行起止时间。
5.4 中标服务商存在以下情形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5.4.1 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进行现场核实,投标人未通过现场考察的。
5.4.2 服务期间,依据《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承包商和服务商管理办法》,服务商考评为 D 级的。
5.4.3 服务期间发生一般 A 级及以上责任事故,或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泄漏事故,造成大气、水体、土壤环境污染,或引起中央媒体、国家部委网站或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媒体平台登载或评论,或引起省部级、集团公司领导关注,或省级政府部门领导作出批示,或被甲方单位责令清退的。
5.4.4 服务期间经查实与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服务单位发生行贿受贿事件的。
5.5 中标服务商存在以下情形的,终止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纳入失信行为惩戒;情节严重的,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纳入“三商”黑名单;造成经济损失将追究其赔偿责任。
5.5.1 投标时使用伪造、变造的资格、资质证书或许可证件的。
5.5.2 投标时使用虚假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票据或业绩的。
5.5.3 服务期间发生偷盗等数质量问题的;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签订服务合同或不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给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信誉、形象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造成经济损失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 2026 年 08 月 27 日 19:00:00 至 2026 年 09 月 02 日 23:59:59 (北京时间,下同),完成以下步骤:
①投标登记。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搜索本项目,在拟投标标包处点击“报名”。网址: /bidder/ebid/base/login.html
②支付标书费。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在可购买的订单列表下支付标书费。网址: 。
③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注册及缴费须知:
①本项目招标全流程采用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 U-key 才能完成投标工作。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
②办理 U-key 和相关操作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 - 操作指南 《关于招标平台 U-KEY 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及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
有关注册、报名等电子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致电 :4008800114 —转电子招标平台咨询。
一般问题:请与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电子招标平台运维人员联系,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③本项目标书费及后续投标保证金缴纳,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办理( )。
4.3 招标文件售价 200.00 元 / 标段,售后不退。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24 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所有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应进行电子投标文档验签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需控制在 200MB 以内,建议 40MB )。
5.2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6 年 09 月 08 日 09:00:00( 北京时间)。
5.3 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开标时,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出席,评标过程中如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将通过交易平台发起澄清,并电话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保证联系方式畅通,并在澄清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在交易平台对澄清内容进行答复(须使用 UKEY )。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进行答复或无法联系的,评标委员会将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断。
5.4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零万元人民币。
① . 投标保证金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请投标人仔细阅读;
② .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单独汇出,账户名称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帐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③ . 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 )缴纳投标保证金,未在指定平台内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否决。
5.5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每标段缴纳履约保证金:伍万元人民币或银行出具的等额保函或保险 / 中标人。
履约保证金应在签订合同之前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或同等保函或保险,不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同等保函或保险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不签订合同。
开户名: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任丘金方元分公司
单位名称: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任丘金方元分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9查看完整信息3662
地址:任丘市北环东路南侧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华北石油北环支行
开户行帐号: 0408326查看完整信息
现金方式:应在签订合同之前以公对公银行转账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不予签订合同。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如因投标人原因,无法继续执行本项目或不能满足服务需求,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如扣除履约保证金后仍不能赔偿招标人的损失,剩余部分由投标人赔偿。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到期或所有业务清算完成后 3 个月内,且无违约情形的,无息退还;若存在违约,按合同约定扣除后退还剩余部分。
银行保函或保险方式:履约担保的保函或保险应保证其在担保期内有效。担保的正本由招标人保存,履约担保有效期应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 上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系统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项目单位联系人:李龙,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项目承办人:尹琦,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分部)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 326 号
联 系 人(异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异议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liushaogang@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2026 年 0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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