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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二村一村东136.22亩农用地出租

  • 2026-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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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二村一村东136.22亩农用地出租

项目编号: S110000D033010013160

招标公司: 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二村一村

采购标的物: 农用地出租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免费查看原文

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S110000D033010013160

交易程序类型

常规交易程序

项目编码

2026-DX/01-0066

挂牌金额

442,715.00元

挂牌日期

2026-08-27

截止日期

2026-09-02

#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二村一村东136.22亩农用地出租

项目编码

2026-DX/01-0066

坐落(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二村一村东

土地用途

耕地

拟出让面积(亩)(以实际测量为准)

136.22

是否包含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面积(亩)

136.22

地上物情况

地上有128个大棚,一个彩钢的棚(晾粪)700平米,一个彩钢的棚(晾洋葱)300平米,一个农用灌溉井(眼井)

# 地块 - 1

地块名称

地块编号

东至

青云店石洲营村

南至

青采路

西至

田间路

北至

青云店三村一村

# 权属信息

权属类型

所有权人

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二村一经济合作社

是否包含承包土地

承包方式

承包方

承包经营权证编号

承包期限(起始日)

承包期限(终止日)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内容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拟出让信息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拟出让期限(年)

2年2个月

拟出让用途

农业种植、林业种植

拟出让方式

出租

是否属再次出让

是否原承包人 原出租人同意

前次出让方式

原出让期限(起始日)

原出让期限(终止日)

其他农户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权

# 挂牌及公告

是否挂牌

披露方式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挂牌日期

2026-08-27

截止日期

2026-09-02

挂牌总金额(元)

442,715.00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5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类型

延长信息发布

延牌周期(工作日)

5

延牌次数

#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其他方式描述

#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

0.00

交纳期限(工作日)

交纳方式

处置方法

处置方法说明

其他

# 交易条件

公告价格(元)

442,715.00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1、租金标准:1500元/亩/年。

2、租金支付标准:以合同约定为准。

#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需为注册在北京市大兴区的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600万元,经营范围需包含蔬菜种植。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项目拟出租期限2年2个月,合同开始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合同终止期限不超过2028年9月30日。

2、本项目拟出租面积136.22亩,其中农用地124.25亩,经校核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该地块范围内耕地118.15亩、林地5.17亩、其他农用地0.93亩。经校核镇域规划成果,该地块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115.17.亩,林草保护区9.08亩。该地块范围内涉及现状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北京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管控正负面清单》的管控要求,强化种植引导,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建设用地11.97亩,该地块镇域规划用途为:对外交通及设施用地、生态混合区、林草保护区该地块最新变更调查为:乔木林地、水浇地、设施农用地。

3、本项目出租总面积136.22亩,其中124.25亩为农用地,11.97亩为建设用地,因地块不可分割,故涉及标的在合同期限内均按照农用地管理使用,使用用途为农业种植、林业种植。

4、本项目标的地上有原承租方建设地上物:128个大棚,1个彩钢的棚(晾粪)700平米,1个彩钢的棚(晾洋葱)300平米,1个农用灌溉井(眼井)。地上物需与原承租方协商。

5、本项目涉及11.97亩建设用地经核查:该地块镇域规划用途为:对外交通及设施用地、生态混合区、林草保护区该地块最新变更调查为:乔木林地、水浇地、设施农用地对外出租地块(房屋)不属于新增违法建设,未出现卫片,以现有台账来看,出租地块(房屋)没有相关处罚规定,可现状使用,房屋安全问题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 交易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

宋志涛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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