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二代征信系统升级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 2026-08-28
项目名称: 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二代征信系统升级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TC260906G
招标公司: 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二代征信系统升级开发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招标公告 Bidding announc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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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二代征信系统升级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次数: 34 日期: 2026-08-28
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二代征信系统升级开发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 委托,对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二代征信系统升级开发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二代征信系统升级开发服务项目
2.资金来源:自筹
3.项目编号: TC260906G
4.采购项目性质:服务
5.数量:一项
6.实施地点:北京
7.招标内容:本次二代征信系统升级工作,拟重点围绕以下方向实施建设和优化。其中业务需求包括:
1、漏报筛查
对于未结清、未销户的数据,在每月月初筛查是否存在上月未报送的情况。
2、监控预警
系统在进行跑批、数据校验、漏报筛查时发现问题的,通过系统首页展示、短信告知相关人员的方式进行预警,以便及时处理。
3、数据质量考评数据自动提取
人行季度考核功能整合在报送系统中,按日留存数据切片数据。
4、冲正数据自动处理
完善征信系统冲正数据自动化处理机制,实现对上游核心系统冲正数据的智能识别、自动更正、台账同步更新及合规重报,有效减少人工录入、核对、修正等冗余操作。针对核心系统补账、冲销的操作,需根据核心系统中的入账日期对二代征信系统进行相应校验调整。
5、逾期容时容差回溯处理
严格按照征信容时容差标准化回溯方案,完成系统对应逻辑改造,对存量逾期数据开展全面历史追溯校验,精准甄别合规宽限期、小额差额等特殊场景,实现逾期数据合规修正,保障征信逾期数据报送质量。
6、循环贷产品报送调整需求
适配人民银行循环贷产品评判规则更新要求,针对当前系统中实质为循环贷、但报送归类为非循环贷的存量产品,开展历史数据追溯整改工作,同步优化迭代对应产品的征信报送逻辑,实现循环贷产品报送精准合规。
7、 根据人行及监管部门最新要求调整报送逻辑的需求
在合同有效期及免费维保期的时效范围内,为响应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及监管部门相关要求,适配公司业务发展与市场环境变化带来的报送规则调整,需对现有征信报送系统上报字段的还款方式、交易明细、实际还款金额、发生金额等报送规则及核心逻辑进行迭代优化,确保按照人行最新要求进行逻辑调整,全面符合监管报送规范,同时满足公司业务持续发展需求。
8、短信调整需求
针对报送中的不良告知短信,上报前通过调用统一消息管理平台实现自动化发短信的方式告知客户,并针对未成功发送的短信进行重复发送,三次未发送成功的短信通过系统首页告知相关人员,以便及时处理。
9、非月度表现实现前端录入需求
针对收回逾期款项的数据实现前台插入功能。
10、宽限期逻辑调整需求
借据最后一期应包含宽限期,宽限期内客户还款或代偿还款的,均按照正常结清报送;优化宽限期跨月业务的五级分类报送规则,使账户状态和五级分类状态保持一致。
11、 调整批处理相关功能逻辑
同一时间限制只能启动一个批量任务,当有批量程序在运行时,限制新建或启动其他批量,并升级前端页面批量任务终止功能,提升管控能力。
12、报送逻辑分析与长效优化机制建设
建立常态化征信报送优化机制,对于监控、校验报送数据时所发现系统问题及时修正。针对人行新提出相关改造要求、业务产品相关需求、业务部门功能优化需求、科技相关技术需求开展报送逻辑梳理与持续优化。
13、日常业务支持
征信报送数据提取、数据修改等。
14、运维支持
安全漏洞进行升级、组件升级、信创改造、运维支持。
8.合作期限:服务有效期三年,合同每年签署一次,根据中标公司服务情况,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决定是否签署下一年度合同。
9.中标人数量:1家
10.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开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或特殊普通合伙单位等。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近3年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每份报告应至少包含:1)审计报告正文,2)资产负债表,3)利润表或收入费用表(事业单位提供),4)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5)潜在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按招标文件给定格式提供证明资料);
(6)投标人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投标人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文件之一: ①投标人自有房产的,须提供房产证明文件;②投标人租赁办公场所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的房产证明文件,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③由第三方免费提供给投标人使用办公场所的,须提供第三方的自有房产证或第三方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以及由第三方出具的将房屋提供给投标人使用的相关说明文件(加盖第三方公章的原件或复印件));
(7)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资料:①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增值税缴纳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的,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②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8)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
(9)投标人须在以往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并保守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商业机密(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10)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1)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被列入“工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得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即: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人))、“行业黑名单”及“供应商黑灰名单”。以上各 项投标时不需提供证明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至初步评审期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
(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所提交的资料(包括复印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备查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人有权进行实地考察,一旦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招标人将有权取消投标人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11投标人数量达到三家或以上时方可开标。
12.招标文件发售:
本项目发售标书网上发售,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免费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完成获取(按招标公告要求上传所需资料-待审核通过后(资料扫描成1个PDF上传,上传一个工作日内审核。),支付200元平台服务费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平台服务费发票请联系网站索取,平台服务费一旦支付不予退还,请投标人在付款前仔细阅读提示,特此告知)。
12.1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初步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标时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供能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
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①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增值税缴纳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的,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②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投标人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文件之一: ①投标人自有房产的,须提供房产证明文件;②投标人租赁办公场所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的房产证明文件,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③由第三方免费提供给投标人使用办公场所的,须提供第三方的自有房产证或第三方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以及由第三方出具的将房屋提供给投标人使用的相关说明文件(加盖第三方公章的原件或复印件));
12.2 招标文件售价: 免费(须支付200元平台服务费下载招标文件,由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收取) ,售后不退。
12.3 购买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9月15日止,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12.4 购买地点: 购买招标文件为平台购买(详见招标文件发售及附件特别告知) 。
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未在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 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1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 9 月 17 日下午 14:0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4.开标地点: 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因进入大厦须门禁卡(请到大厅前台咨询),为避免递交文件迟到,请预留出充足时间到达开标地点。请乘坐东侧电梯,出电梯后可见中招公司前台接待及LED显示屏,具体会议室号请开标前提前在LED显示屏查询) 。
1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与招标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招 标 人: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安中海财富中心16层
邮 编:100042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9层907A
联 系 人:白羽飞,刘鹏,陆欣
联 系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62108159,62108160
传 真:查看完整信息
电 子 信 箱 :luxin@
附件:
特别告知
各潜在投标人: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操作过程中如需帮助,可拨打交易平台统一服务热线:4009033175、查看完整信息。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到11点30分,下午1点30分到5点。
潜在投标人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下单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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