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北京市经济干部在线宣传培训中心资产评估服务比选公告(第二次)
- 2026-09-01
项目名称: 北京市北京市经济干部在线宣传培训中心资产评估服务比选公告(第二次)
项目编号: ZJ2026BJ1020905
招标公司: 北京市经济干部在线宣传培训中心
采购标的物: 资产评估服务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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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经济干部在线宣传培训中心资产评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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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经济干部在线宣传培训中心资产评估服务比选公告(第二次)
参考价格 3.2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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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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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
报名起止日期 2026年09月01日 09时30分 至 2026年09月03日 18时00分
联系人 胡老师
联系电话 01055591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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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ZJ2026BJ1020905
项目名称 北京市经济干部在线宣传培训中心资产评估服务
所需服务 其他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所在辖区
项目业主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 3.200000
星级评价 无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3号楼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04日 17时00分
交易方式 比选
服务时限
进度安排: 合同盖章签字生效后两周内,乙方出具 2个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初稿;后续按照相关要求修改完善后,乙方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资质(资格)要求
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 资产 评估相关资质 。
(二)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要求 。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 组织机构完整,管理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完善。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亏损情况。
(三)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近三年 3家以上 资产评估 工作经验,能够独立完成任务。项目组成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技能及经验;项目组人员保持相对稳定,如需更换提前协商确定。
( 四 )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五 )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比选。
( 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中选后禁止转包或分包。
金额说明
最高限价 3.2万元。
公告说明
请于材料递交截止日前,将纸质版三份、电子版一份(光盘),统一密封邮寄或上门递交。(以下 1-13项 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1. 单位基本情况介绍(格式自拟)。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复印件。 资产 评估相关资质 复印件。
3.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 组织机构完整,管理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完善。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亏损情况 介绍 。
4.供应商 近三年签订的 资产评估 委托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尾页和合同金额页)。
5. 提供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 列表、履历表、学历、职称或执业证明;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近三年 资产评估 相关业绩材料。
6. 报价函:格式自拟。
7. 资产评估 工作方案,包括评估思路、方法、实施步骤、时间计划 , 格式自拟。
8. 近三年相关财务报表。
9. 信用状况证明截图(附报名开始日后至材料递交截止日之间的 “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记录报告或截图)。
10.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要求的声明书。
11. 对以下内容的声明书: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比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中选后禁止转包或分包。
12. 对以下内容的承诺书。承诺 “本单位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和北京市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原则,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不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如出现弄虚作假和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本单位自愿接受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采购合同已签订的,本单位同意甲方视情况保留无条件撤销或终止合同的权利;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本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3. 有无回避情况的声明书。
14.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4.1 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14.2 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14.3 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14.4 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14.5 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评审委员会要求相关供应商在30分钟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
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有无回避情况
中介机构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不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2、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中介机构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4、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项目内容
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北京市经济干部在线宣传培训中心拟申请报损的历史资产,含固定资产 70项,无形资产24项。账面记载资产原值约人民币498万元,账面净值0万元(因历史久远,原始价值凭证可能不完整)。本次评估工作主要针对前述拟报损资产,为委托方资产报损相关工作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基准日: 2026年8月31日、2011年6月30日。
项目编号 ZJ2026BJ1020905 项目名称 北京市经济干部在线宣传培训中心资产评估服务
所需服务 其他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所在辖区 北京市
项目业主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 3.200000 星级评价 无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3号楼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04日 17时00分
交易方式 比选
服务时限
进度安排: 合同盖章签字生效后两周内,乙方出具 2个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初稿;后续按照相关要求修改完善后,乙方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资质(资格)要求
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 资产 评估相关资质 。
(二)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要求 。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 组织机构完整,管理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完善。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亏损情况。
(三)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近三年 3家以上 资产评估 工作经验,能够独立完成任务。项目组成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技能及经验;项目组人员保持相对稳定,如需更换提前协商确定。
( 四 )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五 )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比选。
( 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中选后禁止转包或分包。
金额说明
最高限价 3.2万元。
公告说明
请于材料递交截止日前,将纸质版三份、电子版一份(光盘),统一密封邮寄或上门递交。(以下 1-13项 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1. 单位基本情况介绍(格式自拟)。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复印件。 资产 评估相关资质 复印件。
3.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 组织机构完整,管理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完善。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亏损情况 介绍 。
4.供应商 近三年签订的 资产评估 委托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尾页和合同金额页)。
5. 提供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 列表、履历表、学历、职称或执业证明;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近三年 资产评估 相关业绩材料。
6. 报价函:格式自拟。
7. 资产评估 工作方案,包括评估思路、方法、实施步骤、时间计划 , 格式自拟。
8. 近三年相关财务报表。
9. 信用状况证明截图(附报名开始日后至材料递交截止日之间的 “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记录报告或截图)。
10.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要求的声明书。
11. 对以下内容的声明书: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比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中选后禁止转包或分包。
12. 对以下内容的承诺书。承诺 “本单位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和北京市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原则,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不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如出现弄虚作假和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本单位自愿接受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采购合同已签订的,本单位同意甲方视情况保留无条件撤销或终止合同的权利;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本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3. 有无回避情况的声明书。
14.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4.1 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14.2 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14.3 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14.4 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14.5 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评审委员会要求相关供应商在30分钟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
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有无回避情况
中介机构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不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2、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中介机构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4、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项目内容
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北京市经济干部在线宣传培训中心拟申请报损的历史资产,含固定资产 70项,无形资产24项。账面记载资产原值约人民币498万元,账面净值0万元(因历史久远,原始价值凭证可能不完整)。本次评估工作主要针对前述拟报损资产,为委托方资产报损相关工作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基准日: 2026年8月31日、2011年6月30日。
* 垂询方式
联系人 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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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德源胡同乙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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