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北京老干部》制作发行费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
- 2026-09-04
项目名称: [更正]《北京老干部》制作发行费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
招标公司: 中共北京市委老干部局
中标公司: 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北京老干部》制作发行费项目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北京老干部》制作发行费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
一、原合同信息
合同名称:《北京老干部》制作发行费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查看完整信息0158522-XM001-001
采购人(甲方):中共北京市委老干部局(本级)
供应商(乙方):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要变更信息
合同变更主要条款号:
第五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合同变更主要内容:
1.为保障本项目履约,乙方需向甲方提交项目总金额10%的履约保函,保函金额计算方式:2143440元×10%=214344元(大写:贰拾壹万肆仟叁佰肆拾肆元整)。2.保函类型:银行履约保函。3.保函有效期:自保函开具之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终止,保函到期前项目未完成履约的,乙方需提前办理续保手续,确保保函持续有效。4.提交时限:乙方需于本补充协议签订后14个工作日内,将合规有效的履约保函原件提交至甲方,由甲方核验存档。5.履约保函用于担保乙方全面履行原协议及本补充协议项下的合同义务。乙方存在原协议或本补充协议约定的违约情形,依法或依约应向甲方返还款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或承担其他金钱给付义务的,甲方有权按照履约保函约定向出具保函的银行提出索赔。甲方依据履约保函取得的款项不足以弥补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或甲方损失的,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6.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提交符合本补充协议要求的履约保函,或者履约保函失效、被撤销、被解除,乙方未按照约定及时办理续保或重新提供有效履约保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逾期仍未整改的,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变更公告时间
合同变更时间:2026-08-31
变更公告发布时间:2026-09-04
《北京老干部》变更前的合同文本.pdf
《北京老干部》需要公示的两个合同合并文件(变更后的合同文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