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集中ERP海外共享服务平台(财务)功能优化提升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 2026-09-04
项目名称: 大集中ERP海外共享服务平台(财务)功能优化提升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中国石油集团共享运营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ERP海外共享服务平台财务功能优化提升服务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大集中ERP海外共享服务平台(财务)功能优化提升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GXYY2609-FW002-CZGS198-B110397T1220621-9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集中ERP海外共享服务平台(财务)功能优化提升服务采购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集团共享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023年7月,集团公司正式启动大集中ERP项目建设。共享服务平台(财务)作为大集中ERP非集成业务的重要入口,按照集团公司数据标准开展贯标和功能重塑,重点承载差旅、费用报销、总账、会计档案等ERP无法直接承载的业务,为大集中ERP业务提供补充支撑。
2025年,为满足海外业务承接需要,集团公司实施大集中ERP国际化共享配套改造,完成多语言、多币种等4项国际化通用能力,以及数据采集平台、外币薪酬管理、中方账、先锋系统集成等建设,支持国际事业、大区公司、中油国际境内单位及平台公司上线应用,初步形成大集中ERP海外共享服务平台(财务)的基础能力和技术底座。
2026年,集团公司启动大集中ERP全球模板项目建设,全面贯彻中国石油管理理念,以数字化赋能海外联合公司运营发展。项目围绕中国石油海外油气勘探开发、管道储运、炼化销售等上中下游全产业链业务开展统一规划设计,将核心业务流程与管理要求固化至ERP系统,并统一部署至中方控股且具备作业权的海外联合公司,实现海外业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与统一平台支撑。
结合大集中ERP海外联合公司实施项目需求,完成对中国石油大集中ERP海外共享服务平台(财务)优化提升工作,主要涉及海外项目公司业务支持、平台核心模块优化提升、数据安全防护加固、系统集成对接、基础架构优化及MySQL数据库适配改造等事项。进一步补齐ERP系统非集成业务的服务与管控能力,向海外联合公司用户提供差旅、费用报销及其他非集成业务服务,为进一步完善海外业务一体化支撑能力,保障海外业务高效协同、规范运营。
2.2 招标范围:大集中ERP海外共享服务平台(财务)功能优化提升服务采购。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 服务地点:常驻服务地点为北京。根据项目需要,乙方人员需短期出差至甲方或其指定的项目现场。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证明材料: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还应提供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生效时间为准)1个业绩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相关服务业绩,相关业绩是指财务共享系统技术服务或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运维等相关服务业绩。应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包括合同首页、项目服务内容页、交易双方盖章页、合同生效日期页、结算发票等证明材料,以结算发票金额计算业绩),并加盖公章。如合同证明材料为框架协议,需提供框架协议首页、服务内容页、盖章页,在业绩时间范围内的订单合同(附对应发票,累计金额达标)。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3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接管、被冻结,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任一年度审计报告显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应提供对应法人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等,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或其手机应用程序查询,包括报告报备情况、赋码信息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
投标人为2025年以后成立且无法提供本单位上一年度(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等。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如无法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应提供以下①或②任一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①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上一年度(2025年)部门决算报表。部门决算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等。②本单位出具的近一年财务状况说明(格式自拟)以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收入支出表等。
3.4 信誉要求(以下内容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无需提供此项)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开标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经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存在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生效判决记录的;
(2)投标人持有人民法院行贿犯罪的生效判决文书的;
(3)经司法机关(法院、检察、公安)核实存在生效行贿犯罪判决的;
(4)经其他途径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④投标人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查询结果为准)。
⑤投标人投标标的未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级和招标人企业级“三商”黑名单惩戒范围。如投标人在评标和定标阶段被纳入“三商”黑名单的,则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如已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招标人不得与其继续签订合同。
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评标委员会关联关系查询为准)。
⑦投标人应承诺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格式自拟)
3.5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
配置1名项目经理和不少于1名项目执行经理,须具备10年及以上财务信息化或财务共享咨询、实施、技术服务类项目经验,拥有至少1个类似财务共享或财务信息系统项目全过程实施及项目统筹管理成功案例。
2、高级专家
配置不少于5名高级专家,须具备10年及以上从事财务信息化建设实施经验,具有财务共享系统咨询或实施经验,每人至少有1个在类似财务共享项目或者财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实施业绩。
3、其他项目人员
投标人应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实施进度和工作量,合理配置不少于15名高级技术人员、不少于25名一般技术人员,确保团队专业结构、人员数量和投入时间满足项目工作要求。
4、其他相关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完整项目人员清单,并配套提供以下资质佐证材料: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人员简历(需列明工作经历、相关项目经验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项目经理及高级专家须提供有效劳动合同或投标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须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验收材料或业主证明等能够证明人员业绩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能够体现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实施时间以及拟投入人员姓名、承担角色或具体工作。团队结构配置合理,人员投入计划能保证项目进度与大集中ERP海外项目公司建设进度匹配。
(2)人员替换要求(提供承诺函)。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可根据项目任务、进度及质量要求,对人员投入情况进行检查;人员配置不能满足项目需要的,投标人应及时补充或调整。未经采购人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高级专家等关键人员。确需更换的,应提前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原因,替换人员的资格、经验和业绩不得低于原人员,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并完成工作交接后方可更换。因人员更换影响项目进度或服务质量的,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对不能胜任工作或未按要求履职的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限期更换。
3.6 其他要求:
(1)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在云梦泽智慧平台发布,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 2026-09-11 23:59:00期间,点击【参与】,完成项目标段的投标登记。
云梦泽平台完成投标登记后,须登录中石油招标中心投标业务管理平台(/)完成标书费支付,具操作方式见附件“招标费用支付操作指南(财税银)”。
注意:投标报名与支付标书费为两个独立平台,标书费付款支持个人账户汇款。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 招标文件下载: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参与并支付标书费后,登录并刷新云梦泽智慧平台(/bid/web-outportal/),在“ 标段工作台 ”中下载招标文件。
4.4 本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CA完成投标工作,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投标,CA办理网址:/v2/#/?channelId=PT1nTXljVE13QVRN#reloaded(具体操作详见云梦泽智慧平台>通知公告>操作说明中的“CA证书办理手册”的相关章节,CA证书办理问题咨询电话:4009197888)
4.5 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潜在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业务管理平台(/)付款成功后,在“我的订单”中会生成一条购买记录,点击订单及开票详情,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 2026-09-16 08:30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云梦泽智慧平台(/bid/web-outportal/)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步骤见云梦泽用户操作手册(投标端):
① 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请确保完成企业证书办理、投标文件的电子签名(具体可参考操作手册中制作投标文件的相关章节)。
② 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需自行承担结果。
5.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云梦泽智慧平台(/bid/web-outportal/)(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云梦泽智慧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CNY): 1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按项目收取(如投标多个标包,可任选一个标包支付一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险(不接受其他形式);
(2)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企业帐户单独汇出,账户名称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帐户;
(3)投标保证金支付途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电汇或保险)均通过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业务管理平台(/#/wel/index)的递交,具体操作见附件“招标费用支付操作指南(云梦泽)”。 (请勿在云梦泽平台直接电汇或保险)
(4)保证金递交成功后,投标人可使用电汇保证金或支付保险的汇款凭证作为保证金递交依据。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咨询招标机构联系人;对平台操作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956100转6,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梦泽智慧平台(/bid/web-outportal/)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共享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全超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沧州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3号楼26层
联系人: 刘宇婷、孙成富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czlyt@
异议受理联系人:刘宇婷
异议受理邮箱:czlyt@
异议受理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异议提出应符合《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有关规定,可登录云梦泽智慧平台或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官网查看。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中国石油物资沧州有限公司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