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王平镇西马各庄村四套570平方米房屋及190平方米院落出租
- 2026-09-05
项目名称: 北京市门头沟区王平镇西马各庄村四套570平方米房屋及190平方米院落出租
项目编号: S110000D033010013091
招标公司: 北京市门头沟区王平镇西马各庄村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S110000D033010013091
交易程序类型
常规交易程序
项目编码
2026-MTG/04-0026
挂牌金额
2,522,000.00元
挂牌日期
2026-09-07
截止日期
2026-09-11
#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北京市门头沟区王平镇西马各庄村四套570平方米房屋及190平方米院落出租
项目编码
2026-MTG/04-0026
不动产权证证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
570.0
房屋使用现状
闲置
房屋用途
细分类别
闲置农房
附属设施
水、电
坐落(地址)
北京市门头沟区王平镇西马各庄村
# 权属信息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否
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内容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否
影响标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 拟出让信息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拟出让期限(年)
十五年(截止到2040年8月31日)
拟出让用途
文旅产业项目
拟出让方式
出租
# 挂牌及公告
是否挂牌
是
披露方式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挂牌日期
2026-09-07
截止日期
2026-09-11
挂牌总金额(元)
2,522,000.00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5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类型
延长信息发布
延牌周期(工作日)
5
延牌次数
#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其他方式描述
#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
20,000.00
交纳期限(工作日)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五个工作日
交纳方式
电汇
处置方法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处置方法说明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其他
北京农交所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开户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务中心区支行
开户行简称: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商务中心区支行
账号:0查看完整信息19183
行号:402100001192
备注:按照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对北京市交易场所交易资金监管要求,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交所”)交易保证金及合同价款接受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规范监管。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由北京市金融局批复成立,为北京市各类交易场所提供交易资金统一结算、客户资金存管等服务。
# 交易条件
公告价格(元)
2,522,000.00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出租价格不低于160000元/年,每5年递增5%。
2.租金为按每半年上交款形式,支付期限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摘牌方需每年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缴纳年租金的10%作为服务费,同时支付租赁标的当年营业收入的1%作为分红。
#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承租方需为注册地在北京市门头沟区地域范围内的企业,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2、 意向受让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无行政处罚信息,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意向受让方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承租方所实施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市、区、镇的相关文件要求,严禁实施违反行为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所提及不准实施的项目。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项目房屋租赁期不超过15年(截止到2040年8月31日),该项目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王平镇西马各庄村四套房屋,总面积760平方米,其中:
第一套(张立军家)房屋面积:120平方米,院落面积:40平方米,四至:东至村主道:南至过道;西至房后沟;北至安继凤家;
第二套(安继凤家)房屋面积:120平方米,院落面积:40平方米,四至:东至村主道:南至张立军家;西至房后沟;北至张健家;
第三套(李景水家)房屋面积:165平方米,院落面积:55平方米,四至:东至村主道:南至过道;西至房后沟;北至李全祥家。
第四套(李全祥家)房屋面积:165平方米,院落面积:55平方米,四至:东至村主道:南至李景水家;西至房后沟;北至武忠家;
2.该项目现状地类为农村宅基地。该项目所处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为农村集中居住区、农村宅基地。如需改造(建),须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承租方所实施的项目不得与国家、市、区、镇的总体规划相抵触。所实施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市、区、镇的相关文件要求,严禁实施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所提及不准实施的项目。
3.本项目出租的房屋未取得相关权证,意向受让方需现场踏勘该项目,自行了解项目标的 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市相关政策,充分评估本项目存在的全部风险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如因相关权证尚未取得等原因导致受让方无法正常使用经营的,受让方自行承担后果。
4.承租方所实施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市、区、镇的相关文件要求,严禁实施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所提及不准实施的项目。
5.出租用途为文旅产业项目。
6.另收取承租方于2025年11月1日到合同签订日期期间的房屋闲置补偿费(按13334元/月计算)。
# 交易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
武丽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