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凉水河流域公司所属(卢沟桥再生水厂)预处理区防汛升级改造工程见证取样检测服务采购采购公告
- 2026-09-08
项目名称: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凉水河流域公司所属(卢沟桥再生水厂)预处理区防汛升级改造工程见证取样检测服务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2026-ZC-5271-000146
招标公司: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凉水河流域分公司卢沟桥再生水厂
采购标的物: 防汛升级改造工程见证取样检测服务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北京排水集团凉水河流域分公司
卢沟桥再生水厂预处理区防汛升级改造 工程见证取样检测服务 采购
询价公告
1. 询比采购条件
本询比项目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凉水河流域公司卢沟桥再生水厂预处理区防汛升级改造工程见证取样检测服务 (项目编号: 2026-ZC-5271-000146 ), 招标人 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凉水河流域分公司,询比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询比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采购人简介、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北京排水集团凉水河流域分公司隶属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排水集团是北京市国资委所属首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级骨干企业,具备集排水和再生水投融资、设计研发、工程建设、装备制造、运营管理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整体实力和服务竞争优势,是创新驱动、产融一体的综合环境服务产业集团,总资产 757 亿元,以雨污水的收集、处理、回用和城市防汛保障为主营业务。是北京中心城区排水和再生水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的特许经营企业,负责建设和运营北京中心城区的雨污水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再生水输配管网和提升泵站、污泥处置设施;同时积极拓展市场化水环境治理项目,成功中标并建设运营南宁那考河、沙江河流域治理 PPP 项目、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湖北十堰污水处理和垃圾渗滤液处理等项目。
北京排水集团所属凉水河流域分公司 拟 采购 卢沟桥再生水厂预处理区防汛升级改造 工程见证取样检测服务 。 合同形式为 采购单位固定总价合同 , 本次采购合同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 6 年12月31日 。预计使用地点为北京排水集团凉水河流域分公司卢沟桥再生水厂 。
3.询比采购应答 投标人 资格要求
3.1 本次询比采购要求询比采购应答 投标人 须具备以下:
3.1.1 资质要求
(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营利法人;
( 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 3 )应答 投标人 具有 _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具有建筑材料或市政材料专项) ;
3.1.2 财务要求
( 1 )财务制度健全,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 投标人 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
( 2 )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3.1.3 业绩要求
提供 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累计具有 _10 万元(含)以上的 检测服务 业绩。提供相关的合同、中标通知书,结算书等。
3.1. 4 信誉要求
询比采购应答 投标人 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投标人 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 1 )应答截止日前五年内,在北京排水集团因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不合格的事项而被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情形;
( 2 )应答截止日前五年内,在北京排水集团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的情形;
( 3 )应答截止日,在北京排水集团 投标人 黑名单中;
( 4 )应答截止日, 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拟委派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在上述 “ ( 1 )、( 2 )、( 3 ) ” 情形的 投标人 中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的(以上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 ///index.html )为准,拟委派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信息以采购人及其所属公司的合同 / 协议及相关合同 / 协议的执行记录为准)的情形。
3.1. 5 其他要求:
(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应提供不少于 3 人的检测人员清单,以保证本项目的检测工作的顺利完成;
( 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 联合体询比采购应答。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6 年 9 月 9 日至 202 6 年 9 月 16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与采购人联系。本次公开询比采购应答 投标人 以邮箱形式报名及获取询比采购文件,报名及获取询比采购文件邮箱为 lgq1@bdc.cn ,报名材料发送邮箱后询比采购应答 投标人 必须电话通知采购人,
联系人:张先生,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4.2 获取询比采购文件须将以下报名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lgq1@bdc.cn 。邮件标题为单位名称加项目名称。
( 1 )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已完成 “ 三证合一 ” 工商登记的);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原件的扫描件(未完成 “ 三证合一 ” 工商登记的);
(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 3 )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的扫描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必须包含经办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地址。
特别说明: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邮件标题为单位名称加项目名称。
4.3 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5.询比采购应答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6 年 9 月 17 日 10 时 3 0 分,地点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槐房再生水厂 20 5 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槐房路与通久路交叉口北行 1 00 米路西槐房再生水厂)。
5.2 询比采购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开标的询比采购应答 投标人 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询比采购文件前交采购人审验:
( 1 )询比采购应答 投标人 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询比采购文件)(格式,见询比采购文件附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询比采购文件)(格式,见询比采购文件附件);
5.3 未按 5.2 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比采购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和北排供应链( /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凉水河流域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槐房路与通久路交叉口北 100 米
采购单位(部门或厂):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凉水河流域分公司卢沟桥再生水厂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槐房路与通久路交叉口北 100 米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联系邮箱: lgq1@bdc.cn
采购单位负责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手机): 查看完整信息
监督部门: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凉水河流域分公司党群部
成交结果质疑: 查看完整信息-8067
询比采购监督: 查看完整信息-8067 , wangyu@bdc.cn
北排智慧采购平台网址: /bidweb/#/login
采购平台注册咨询: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凉水河流域分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询价人: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凉水河流域分公司(盖单位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