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清算总中心信息化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招标公告
- 2026-09-08
项目名称: 2026年清算总中心信息化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1-04-04A-2026-D-F-E24253
招标公司: 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
采购标的物: 信息化办公设备、售后技术支持服务、瘦客户机终端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2026年清算总中心信息化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招标人)委托,将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采购活动。本次招标项目已由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委托批准实施,资金已到位,项目资金性质为企业自筹资金。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需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21-04-04A-2026-D-F-E24253
2.2、项目名称: 2026年清算总中心信息化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
2.3、招标范围:采购内容为采购1批瘦客户机终端、显示器和打印机 , 以及售后技术支持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 甲方发送书面交货通知,乙 方 15个日历日内交货。
2.5、交货地点:
1) 北京 市海淀区阜成路 18号、翠湖北环路9号、北坞创新园69号
2 ) 上海市浦东新区来安路 288号
3 )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十里明珠堤 10号
4 ) 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中铁隧道 818项目
注:具体批次、数量根据实际需求,以到货通知书约定为准。
2.6、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标包。
2.7、本项目招标控制金额:
总预算:信息化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 132.88万元(含税)
第一包预算 : 115.3万元(含税)
第二包预算 : 17.58万元(含税)
注: 第一包、第二包允许兼投兼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须提供承诺书,并提供 2025年度的投标人经过审计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其开户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承诺书;并提供最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投标人信用状况良好,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须提供承诺书】
注 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行政处罚;
注 2:投标人在参加清算总中心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总中心采购活动。
必须为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查询投标人的不良经营行为,投标人存在不良经营行为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查询及记录方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须提供承诺书】
3.6 不存在与总中心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情况 。【须提供承诺书】
3.7未被列入清算总中心供应商禁入名单。 【须提供承诺书】
3.8投标人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须提供承诺书】
3.9投标人可开具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 【须提供承诺书】
3.10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或原厂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须提供承诺书】
3.11本项目不接受将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须提供承诺书】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须提供承诺书】
3.13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须提供承诺书】
3.14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3.15特殊资质:投标人 应具有资格和能力提供本项目的货物或服务 (核心产品) 。如投标人所投货物产品并非自己制造,须提供一旦中标可自 收到 中标通知书 15 个日历 日内 提供 该产品原厂商出具的投标产品的授权函及原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的承诺书。(不接受代表处、办事处、分公司等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单位的授权)【须提供承诺书,投标文件中如已提供原厂商出具的投标产品的授权函及原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则无须提供】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8 日 至 2026 年 9 月 15 日 ,每日上午 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来完成项目招标文件的购买。
( 1)注册:
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 -【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 2)购买与下载:
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无需上传任何材料);
( 3)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查看完整信息。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5.3、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下载招标文件。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10 月 9 日 9 时 30 分(即投标截止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6号庄胜广场西翼1115室招标投标中心。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未按照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及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进行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
联系人:孙老师 张老师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18号华融大厦
监督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监督邮箱:sjhgb@cncc.cn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6号庄胜广场西翼11层1111室
联系人:章纯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 3查看完整信息24253
注:每个项目对应银行子账号,投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以上所规定的账户信息进行汇款,避免出错带来的影响。如不清楚,请及时联系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