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租赁】华声在线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外SOHO0639房屋招租公告
- 2026-09-22
项目名称: 【资产租赁】华声在线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外SOHO0639房屋招租公告
招标公司: 华声在线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摘要】
华声在线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北京朝外 SOHO 0639房屋公开招租,出租面积56.36㎡, 租赁期限 根据行业而定 ,资产使用用途要求: 合法经营 ;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前踏勘出租物业现场情况,同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及《意向经营范围表》。 挂牌价格: 2.8元/ ㎡ /天 。有意承租人请按以下要求报名登记。
一、标的报名
1. 基本要求: 意向承租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意向承租方经营资质真实有效,证照齐全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近 3年未发生一定社会影响的经济纠纷 ; 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报名, 个人报名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报名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办理报名手续的,还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本次交易设置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保证金为 5000.00元,年租金按一年365天计算;履约保证金设定为首月租金,承租期满资产无损坏全额退还。 资 金统一汇入联合利国文交所指定交易结算账户, 原租户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承租权 ,原租户若前期已缴纳过履约保证金则不需要重复缴纳 。
户名:联合利国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账户: 查看完整信息2152
开户行:农业银行望城经开区支行
2. 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报名咨询及报价时间: 202 6 年 09 月 23 日 -202 6 年 09 月 30 日( 5个工作日9:00-17:00),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最多按照5个工作日顺延 15 个挂牌周期。
报名联系人: 洪 女士 查看完整信息
看房联系人 : 李爱平 查看完整信息
3、 若本次出租只有一个意向方报名,则按照挂牌价格成交。若有两个及以上意向方报名, 则 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竞价规则为 “价高者得”,出价最高的一方为最终承租方,原承租人在同等价格下有优先承租权 。 请意向承租方将以下报价网址: /hall/?seid=查看完整信息2798复制到电脑或者手机浏览器打开。 报价操作须知:意向方在对资产实际情况确认后,可查看报价网址的最新报价,如无异议请缴纳保证金后与 报名联系 人联系。报价操作流程: 复制 报价网址 后进入网页 - 点击右上角注册账号 - 完成注册 - 点击申请竞价 - 输入身份证号码 - 联系 报名 联系人激活账号 - 重新登录点击左侧蓝色 “竞价” 开始报价。
4. 在 公告 结束 5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凭《国有资产交易事项通知书》与承租方签订《物业租赁合同》。 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前述文件,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 15个工作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5. 承租方在签订《物业租赁合同》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将首笔租金连同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汇入联合利国文交所指定交易结算账户,之后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承租方须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结清房租、水电等费用,并与出租方办理移交手续且无扣除承租押金的任何事项后,履约保证金由出租方无息退还。若最终承租人是原承租方,履约保证金联合利国文交所不再重复收取(未能缴足2个月的,则需要补齐缴纳) 。 若最终承租人是新的承租方,履约保证金承租人按公告要求缴纳。
6. 承租方需向联合利国文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 10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0万元),按成交租金的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低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 . 支付要求: 面议。 费用的负担 :出租标的交付前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付后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出租物进行经营活动 除暖气费和物业费 而产生 的 各种费用 (包括水、电、气、电信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具体收费细则以租赁合同为准。
2. 承租方可根据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但严禁擅自改动房屋结构 ; 租约期满或者提前解约后,按来装去丢的原则无偿移交出租方。
3. 房屋的装饰装修工程由承租方自行实施,相应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在对该房屋进行装饰装修 (包括再次装修)前,应按照出租方规定办妥全部施工手续,提供该房屋装修设计文件(包括装修图纸等资料)供出租方审查,在获得出租方书面批准后方可开始对该房屋进行装饰装修。上述装修设计文件经出租方批准后,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变更。
4. 转租的要求 : 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进行任何形式的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调换、合作经营或联营,或将该房屋及设施对外实施抵押、担保、处分等,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房屋。
5. 承租相关 其他 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6. 标的以现状进行出租,成交后,以实际出租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三、其他事项:
此公告内容系标的简要信息,详细情况请进入官网项目中心资产出租板块标的详情 页面 了解。承租人需充分了解标的情况,审慎做出是否参与的决策。如因未充分了解标的实情导致损失的,自行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