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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管理宣传服务——北京歌华宣传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 202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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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北京市城市管理宣传服务——北京歌华宣传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 ZJ2026BJ1021317

招标公司: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采购标的物: 宣传服务项目城市管理宣传服务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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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宣传服务——北京歌华宣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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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宣传服务——北京歌华宣传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参考价格 50.4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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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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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起止日期 2026年09月24日 00时00分 至 2026年10月09日 00时00分

联系人 李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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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ZJ2026BJ1021317

项目名称 城市管理宣传服务——北京歌华宣传服务

所需服务 其他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所在辖区

项目业主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 50.400000

星级评价 无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17号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14日 00时00分

交易方式 比选

服务时限

自合同签订起 一年

资质(资格)要求

(一)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具备歌华有线数字电视广告代理服务经验;提供近 三 年 内 歌华有线数字电视开机广告 代理播出 证明。

金额说明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公告说明

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U盘、光盘均可)

有无回避情况

中介机构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不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三)中介机构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四)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项目内容

在 2026年至2027年期间,在北京歌华有线数字电视开机画面开展宣传,时长70天,总曝光量700万次。项目结束后提供完善、可视化的效果评估数据,并形成分析报告。

项目编号 ZJ2026BJ1021317 项目名称 城市管理宣传服务——北京歌华宣传服务

所需服务 其他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所在辖区 北京市

项目业主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 50.400000 星级评价 无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17号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14日 00时00分

交易方式 比选

服务时限

自合同签订起 一年

资质(资格)要求

(一)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具备歌华有线数字电视广告代理服务经验;提供近 三 年 内 歌华有线数字电视开机广告 代理播出 证明。

金额说明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公告说明

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U盘、光盘均可)

有无回避情况

中介机构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不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三)中介机构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四)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项目内容

在 2026年至2027年期间,在北京歌华有线数字电视开机画面开展宣传,时长70天,总曝光量700万次。项目结束后提供完善、可视化的效果评估数据,并形成分析报告。

* 项目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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