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勘探开发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项目(A13地块)二期工程(科研辅助建筑及附属配套设施)室外园林工程
- 2026-09-24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勘探开发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项目(A13地块)二期工程(科研辅助建筑及附属配套设施)室外园林工程
项目编号: ZY26-CZ12-GC209
招标公司: 中石油(北京)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中国石油勘探开发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项目(A-13地块)二期工程(科研辅助建筑及附属配套设施)(1号科研楼等24项)室外园林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6-CZ12-GC20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勘探开发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项目(A-13地块)二期工程(科研辅助建筑及附属配套设施)(1号科研楼等24项)室外园林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石油(北京)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集团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北京市昌平区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景观总面积105373平方米,绿地总面积27090平方米,铺装总面积26865平方米,水体总面积3501平方米。主要包括园林绿化、铺装、景观小品、单体、围墙、景墙、廊架、木栈道、景观水、景观电等图纸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
2.3 计划工期:2026年10月20日开工,工期180日历日。
2.4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 招标范围:此次招标包括园林绿化、铺装、景观小品、单体、围墙、景墙、廊架、木栈道、景观水、景观电等图纸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详见《附件一:技术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证明材料: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还应提供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3.2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接管、被冻结,或被宣告破产以及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投标人应提供上一年度(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表;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应提供对应法人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等,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或其手机应用程序查询,包括报告报备情况、赋码信息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
投标人为2025年以后成立且无法提供本单位上一年度(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等。
3.3 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的与本项目类似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对应结算发票至少一张,发票应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index.html)可以查询验真,投标人应提供发票查验结果截图;及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时间以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上记载的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4 信誉要求(以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4.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4.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4 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经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存在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生效判决记录的;
(2)投标人持有人民法院行贿犯罪的生效判决文书的;
(3)经司法机关(法院、检察、公安)核实存在生效行贿犯罪判决的;
(4)经其他途径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3.4.5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asite/jsbpp/index)(下称“四库一平台”)列入黑名单。
3.4.6 投标人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查询结果为准)。
3.4.7 投标人投标标的未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级和招标人企业级“三商”黑名单惩戒范围。如投标人在评标和定标阶段被纳入“三商”黑名单的,则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如已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招标人不得与其继续签订合同。
3.4.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评标委员会关联关系查询结果为准)。
3.4.9 投标人应承诺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
3.5 项目经理要求
具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的与本项目类似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业绩。
证明材料:项目经理的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提供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的以设计施工总承包方或施工总承包方签字为准。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的以复印件中体现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方或施工总承包方项目经理为准,没有体现的以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
3.6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6.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3.6.2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7 机械设备要求: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8 投标人应建立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制度或体系且运行有效,满足以下情形之一:
(1)通过体系认证的应提供体系认证证书(以开标当日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ertECloud/index/index/page查询结果为准);
(2)未进行体系认证的应提供体系文件及体系文件有效运行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3.9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其他要求
3.10.1 农民工工资保障要求:投标人应承诺农民工工资按期支付(格式自拟)。
3.10.2 投标人应承诺:(1)投标人具有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2)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具有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信用记录。(格式自拟)
3.10.3 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线上发售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至 2026 年 9 月 28 日(北京时间,下同),严格按照以下步骤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1 在线报名
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可报名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完成在线报名。关于注册、登录、报名等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通知公告-操作说明-“投标人注册审核操作手册”中的相关章节。
4.2 购买招标文件
完成在线报名后,登录 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业务管理平台 (/#/wel/index),按照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搜索本项目,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关于购买招标文件等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通知公告-操作说明-“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业务操作手册”中的相关章节。
注意: 在线报名 平台与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平台为两个独立平台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支持个人账户汇款 。
4.3 下载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按顺序完成在线报名与购买招标文件后,待招标文件费用到达指定账号,登录并刷新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已报名项目”中进入本项目的主控台下载招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费用
招标文件按标段售卖,售价 200元 人民币/标段,只接受电汇,不接受现金。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自愿购买,售后不退。
潜在投标人通过 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业务管理平台 (/#/wel/index)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购买记录。请进入“我的订单”模块,点击“订单及开票详情”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 2026 年 10 月 14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bidder/ebid/base/login.html)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5.1.1 办理UKEY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投标人须使用UKEY完成线上电子投标工作。未办理UKEY的投标人,应尽快完成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UKEY申请。关于UKEY申请、灌章、使用等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通知公告-操作说明-“投标人UKEY使用指南”中的相关章节。
注意:UKEY申请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
5.1.2 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完成信息关联、签章、加密和上传等相关操作后,将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按标段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不需要提交纸质版本。关于投标文件关联、签章、加密、上传等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通知公告-操作说明-“新版投标客户端操作手册”中的相关章节。
5.1.3 注意事项
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线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未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视为投标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 开标
本项目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所有投标人可登录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参加开标仪式,无现场开标仪式。
开标时间:见招标公告5.1
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3 投标保证金
5.3 .1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CNY): 220000 元。
5.3.2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电汇或保险或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具体要求如下:
(1)采用电汇形式的,应由投标人企业账户或基本账户单独汇出,账户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采用保险形式的,保险额度应与投标保证金金额相同,保险有效期应涵盖投标有效期。保险责任范围应包括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投标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通过受让、租借、挂靠资质投标。
注意: 采用电汇或保险形式的, 应 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业务管理平台(/#/wel/index)递交投标保证金。 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通知公告-操作说明-“投标人递交保证金业务操作手册”中的相关章节。
(3)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有效期应涵盖投标有效期。
如为电开保函,应将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如为信开保函,若投标人开具的信开保函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其他公开方式查询,可将银行保函的电子版放入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开具的信开保函不支持二维码或无法公开查询,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信开保函原件现场送达或邮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C座26层,收件人:杨经理,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5.3.3 投标保证金按标段收取,若投标人同时投标多个标段,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足额缴纳对应各标段的投标保证金。
5.3.4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否决。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 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发布,依法必招项目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7 .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石油(北京)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鲁经理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邮 箱:/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沧州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经理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邮 箱:czycy@
异议受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提出应符合《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有关规定,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或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官网查看。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查看完整信息
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业务管理平台技术支持服务:400880011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线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平台技术支持服务。请在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1:30、14:00-17:00)咨询。
中国石油物资沧州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