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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管网分公司2026年清河办公楼附属设施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 202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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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第三管网分公司2026年清河办公楼附属设施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2026-ZC-4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公司: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管网运营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办公楼附属设施改造项目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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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管网运营分公司 202 6 年

清河办公楼附属设施改造项目 询比 公告

1. 询比 条件

本 询比 项目 为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 三 管网运营分公司202 6 年 清河办公楼附属设施改造项目 采购 (项目编号: 202 6 -ZC-40 41 -0000 29 ), 采购人 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 三 管网运营分公司, 询比 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 询比 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 询比 。

2. 采购人 简介、项目概况与 询比 范围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管网运营分公司隶属于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管网运营分公司拟采购 2026 年 清河办公楼附属设施改造项目 。地点为 第 三 管网运营分公司 清河基点 , 施工内容为卫生间及浴室翻新改造、活动室墙面翻新及建筑垃圾消纳等 。本次采购合同期限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 合同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 。

2.1 本项目的建设地点:海淀区永泰庄北路 11 号(清河基点) 。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清河基点卫生间翻新改造 约 100.9 ㎡, 活动室地面翻新 约 46.8 ㎡, 以及建筑垃圾消纳等。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50 个 日历日 。

2.4 本次采购合同期限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合同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 。

2.5 其他: 。

3. 响应 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 询比 要求 响应 人须具备以下:

3.1.1 资质:

(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公司制 营利 法人;

( 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或股权未被重组、典当、接管、冻结;

( 3 )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4 )企业五年内无不良信用, 财务状况良好 ,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 可提供增值税 普通 发票;

(5)资质证书: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 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 资质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 上资质 ,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 2 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

( 1 )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不允许投标人项目经理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2)该项目 涉及高处作业、 用电作业 , 需提供 应急管理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件。 包含 :至少1名 “ 高处作业 ” ,至少 1 名 “ 电工 ” ,提供相关操作证复印件或查验截图。

(3)响应人 须提供服务团队人员中至少4人( 含本项目项目经理 ), 自2026年1月至响应日期 在本公司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

(4) 本项目涉及重体力、危险作业 的 ,要求 作业 人员为18至60周岁。

3.1. 3 业绩:

20 23 年 1 月 1 日 至今, 室内装饰装修 相关业绩 ,金额累计15万以上 (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他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3.1. 4 财务要求 :

( 1 )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

( 2 )具有优良的管理体系;

( 3 ) 需 提供2024年或2025 年 1 个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

3.1. 5 信誉要求

响应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20 21 年 9 月1日至今,在北京排水集团因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不合格的事项而被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情形;

(2)20 21 年 9 月1日至今,在北京排水集团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的情形;

(3)响应截止日,在北京排水集团供应商黑名单中;

(4)响应截止日,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拟委派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在上述 “ (1)、(2)、(3) ” 情形的供应商中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的(以上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index.html)为准,拟委派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信息以采购人及其所属公司的合同/协议及相关合同/协议的执行记录为准)的情形。

(5)响应 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移出的;

B.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删除失信信息的;

C. 近三年内 响应 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或法院判决公示信息为准);

D. 近五年内 响应 人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且评审委员会或 采购人 认为可能影响本项目履行能力的 ;

(6) 有上款 其 中情况的,或确定 成交 /成交时在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库内且未被移出的供应商,不得确定为 成交 人。

3.1. 6 其他:

(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 询比 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 3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4 ) 本次 询比 不接受 联合体 响应 。

4. 询比 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 响应者 ,请于2026年 9 月 24 日至202 6 年 9 月 29 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发送至 492074816@qq .c om 邮箱, 并 指定 响应 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地址, 同时 电话通知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查看完整信息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完成 “ 三证合一 ” 工商登记的);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原件 及复印件(未完成 “ 三证合一 ” 工商登记的);

(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3 )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特别说明: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4.2 询比 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5. 响应 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 26 年 9 月 30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管网运营分公司 301 室(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11号)。

5.2 响应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开启的响应人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响应文件前交采购人审验:

(1)响应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响应文件)(格式,见询比文件附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响应文件)(格式,见询比文件附件)。

5.3未按5.2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询比 公告 在北 排供应 链( )上 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管网运营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 11 号 1 幢

邮编: 100192

联系人: 刘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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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生产运行部

监督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监督传真: 查看完整信息

监督电子 邮件: wangxiaolong_2@bdc.cn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第 三 管网运营分公司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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