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公司北京公司某火电项目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法律服务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 2026-10-21
项目名称: 【物资公司北京公司某火电项目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法律服务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项目编号: P-DY-26-00002311
招标公司: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公司: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采购标的物: 法律服务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直接采购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 P-DY-26-00002311
二、报价有效期: 2027-01-27
三、组织形式: 委托采购
四、采购单位: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部
五、采购代理单位: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六、采购标的名称: 物资公司北京公司某火电项目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法律服务项目直接采购
七、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项目概况:物资公司北京公司某火电项目货物买卖合同纠纷需由律师事务所提供全过程专业法律服务。采购范围:包括根据项目情况提供诉讼方案;代理诉讼案件一审、反诉;参加案情分析会议;提供阶段性工作总结报告或备忘,具体见第四章采购需求。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完成采购范围内的工作止。服务地点:北京市。
八、采用直接采购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所涉火电项目自 2019 年至今累计发生合同纠纷 100 余起,均由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提供全程法律服务,现已妥善处理绝大部分纠纷,仅存 1 起尚未办结。鉴于该律所对本项目历史沿革、合同体系及争议成因具有全面、深入的了解,持续委托其服务,能够确保法律服务的延续性、时效性与专业性,避免因更换服务主体而导致的案件衔接风险及信息断层,有利于最大限度维护物资集团合法权益。依据《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之规定,该情形属于须向原服务供应商继续采购的范畴;同时,相关纠纷处理涉及企业重大商业秘密及内部敏感信息,亦符合该条关于 "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企业重大商业秘密" 的采购例外情形。综上,本项目拟采用直接采购方式。
九、拟定供应商名称: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拟定供应商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十、公示期限: 2026-10-21至2026-10-28
十一、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采购执行人: 孙仲淳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sunzhongchun@cweme.com
联系人: 孙仲淳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银河财智中心B座 电子邮箱: sunzhongchun@cweme.com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号 产品描述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税率 需用日期 交货地点 采购需求单位 行项目备注
1 法律服务详见附件 1 元 6% 2026-10-31 北京市,市辖区,石景山区 银河财智中心A座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