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南站动车所断路器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 2026-10-27
项目名称: 烟台南站动车所断路器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SJY-2026084-XJ17
招标公司: 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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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南站动车所断路器
二次 询比采购公告
询比采购编号: SJY-2026084-XJ 1 7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已经批准,采购人为 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 . 采购内容
2.1 采购内容:断路器
2.2 结算方式:
( 1 ) 表面验收付款 :在产品/货物/设备表面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验收手续,且甲方自业主/承包人处收到相应支付并收到乙方提交的相应金额发票后30日之内,向乙方支付该批产品/货物/设备价款的百分之 70 。
( 2 ) 竣工验收付款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且甲方自业主/承包人处收到相应支付后30日之内,应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 25 。
( 3 ) 质量保证金 :本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 5 作为质量保证金由甲方扣留,质量保证期结束无质量问题,且甲方自业主 /承包人处收到相应支付后30日之内,甲方向乙方-次无息支付 。
2.3 交货期:根据甲方要求供货;
2.4 交货地点:根据甲方要求供货。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 1)基本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 2 )供货渠道资质要求:
☑ 供应商为投标物资的制造商;
□ 供应商为投标物资制造商的授权代理商(需提供代理证明);
□ 供应商为投标物资制造商的授权供应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 3 )供应商能力资质要求:
☑ 供应商 / 制造商具有 ISO9000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供应商 / 制造商具有 ISO 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供应商 / 制造商具有 ISO 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4 )其他要求:
☑ 业绩要求:供应商具有 202 3 年至今轨道交通行业类似项目的应用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3.2 信誉要求: 制造商未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 司处罚期内;投标产品近一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 ,投标产品未在国家相关部门质量责任通报处罚期限内。任何借资质投标、转包的投标、提供虚假或不实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注:在拟确认(推荐)成交供应商后,按照采购人的供应商准入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如中标人资质不满足采购人相关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权利。
4. 时间要求
事项
日期
具体时间(北京时间)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
202 6 年 10 月 27 日
202 6 年 10 月 29 日
每日上午 09时至12时
下午 13时至17时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 6 年 10 月 31 日
上午 09时30分
开标时间
202 6 年 10 月 31 日(含)后另行通知
/
5 . 相关要求
事项
具体方式
备注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 采购与招标网( ) 、通购网( )发布。
/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供应商登录通购网报名并获取相关文件
/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邮件方式,收件人邮箱: sjygkxj@ vip . 163. com
采用邮件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邮件主题格式为 :
“ SJY-2026084-XJ 1 7
+供应商名称”
开标方式
采用线上腾讯会议
/
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南路 1号院通号产业园B座0803室
/
6 . 电子采购相关要求
6.1 本项目采购有关的时间,均以采购人收到邮件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传送的报价和文件将被拒绝。
6. 2 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正常响应报价的,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6 .3 若供应商询比采购响应邮件主题格式不符合标准 , 视为无效无效报价 , 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
7. 行政监督单位
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工作部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南路中国通号产业园 B 座
联 系 人: 沈霄
联系电话: 18 010268567
异议联系人:裴志斌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信箱: peizhibin@
附件:
询比采购须知
采购 内容
序号
物资名称
专用型号
单位
数量
1
断路器组合用
HYC -AC240V
个
936
2
断路器组合用
HYC -AC415V
个
460
3
断路器组合用
HYC -DC125V
个
210
4
断路器组合用
HYC -DC220V
个
134
5
断路器底板
AXJ -2/3
个
1732
6
变压器箱内断路器
HYA -AC240V
个
646
技术规格要求:
2.1 应遵循的规范标准
信号断路器的制造和测试,以及使用的材料,均应满足如下标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不同技术文件对同一条技术要求存在偏差时,以最近发布的文件为准。
《电气化铁道用断路器技术条件》( TB/T2803-2003 );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 2 部分:断路器》( GB14048.2-2008 );
《设备用断路器》( GB17701-2008 )。
2. 2 基本技术要求
2.1.1 规范性引用文件
《电气化铁道用断路器技术条件》( TB/T2803-2003 )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 2 部分:断路器》( GB14048.2-2008 )
《设备用断路器》( GB17701-2008 )
2.1.2 基本要求
2.1.2.1 采用小型自动液压电磁式断路器,设备集中安放于车站信号楼内和室外 XB 箱内。
2.1.2.2 小型自动液压电磁式断路器应适应中国国情,符合中国铁路运输的特点,设备应采用国际标准符合国际权威认证。生产厂家必须具有所在国的有关权威机构的认证和质量检测。
2.1.2.3 小型自动液压电磁式断路器应满足如下主要技术指标:
采用液压电磁式工作原理,脱扣特性不随温度的变化而变化
机械电气寿命: 10000 次(其中电气寿命 6000 次), UL489A 电气寿命 1000 次 (以每分钟 6 次开关的频率)
额定电压: AC12V ~ 250V ; DC12V ~ 220V
额定电流: AC0.05A ~ 100A ; DC0.05A ~ 50A
额定分断能力:交流( 240V ): 5000A
交流( 240V ~ 450V ): 5000A
直流( 220V ): 500A
直流( 100V ): 7500A
绝缘电阻:直流 500V 以下,不低于 100 兆欧
涌流脉冲偏差: 10 倍额定电流
安全性能:产品需经 CCC 、 UL 、 CRCC 、 TUV 、 CE 认证,符合短路失火安全要求
脱扣特性:脱扣点为最大工作电流的 125%
延迟脱扣特性: 0.02 秒、 0.5~6.5 秒、 20~120 秒、 80~700 秒
脱扣标志:醒目颜色标志,并区分交、直流
环境温度:工作温度范围广从 -40 ℃ ~+85 ℃
防误动性能:防误动平面操作手柄
防污染等级: 3 级
潮湿指标:符合 MIL-PRF-55629 标准
抗腐蚀指标: MIL-PRF-55629 标准
抗震动性能:通过 IEC 61373 振动试验
海拔高度:适用于海拔高度 ≦ 5000 米
组件接线方式:安装底座采用结构铜件与断路器连接,抗震动型(报警灯万可接线方式)
脱扣报警方式:蜂鸣与闪烁灯光
★ 2.1.2.4 小型自动液压电磁式断路器应能在 2.1.2.3 所示技术标准下可靠工作。
2.1.2.5 小型自动液压电磁式断路器必须工作可靠并符合“故障—安全”原则。
2.1.2.6 小型自动液压电磁式断路器及组件结构应实现模块化、标准化,并标有明显电器原理或接线图,所有文字符号及标志应符合电气通用规范。
2.1.2.7 小型自动液压电磁式断路器对雷电、邻线干扰、电气化干扰等各种外电干扰应有完善的防护性能。
2.1.2.8 小型自动液压电磁式断路器插接件应接触可靠,易于插拔,结构坚实,不产生机械变形,并有防插错保护措施。
2.1.3 投标人应详细说明的问题
2.1.3.1 小型自动液压电磁式断路器在工作、运输、存放时,对环境的要求(包括耐震指标及防震措施)和开箱条件,以及开箱后不接通电源的存放条件。
2.1.3.2 应说明室内设备是否有空调要求及空调设备故障后对本系统设备的影响范围。
2.1.3.3 应说明室内设备对生产房屋有无装修要求以及需采用的防尘方法和对环境尘埃的极限要求。
2.1.3.4 小型自动液压电磁式断路器的发热指标,产生噪音的指标。
2.1.3.5 应详细说明设备对供电系统是否存在危害以及需采取的保护措施。
2.1.3.6 设备的绝缘电阻、耐压等指标不得低于有关国际标准 , 并说明所遵循的标准及其数据。
2.1.3.7 应提供采用国际单位( SI )标注的尺寸、重量等的详细说明。
2.1.3.8 断路器底座配线采用螺栓固线方式。
2.3 需要提供的设备及质保期
2.3.1 质保期为项目开通运营后两年
2.3.2 小型自动液压电磁式断路器的计划交货日期签定合同时确定。
2.3.3 交货地点为现场,具体地点在签定合同时确定。
2. 4 测试与验收
2.4.1 断路器出厂前的测试
2.4.1.1 投标人所提供的小型自动液压电磁式断路器出厂前,应在工厂进行产品在线全检。检测所提供的条件要符合铁路信号设备及现场条件、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所需检测的项目及额定参数应在签订合同时作为技术附件递交招标人。
2.4.1.2 出厂测试前,投标人应提供液压电磁式断路器测试的详细计划,包括测试项目、测试方法、技术指标及相关规程,并由招标人确认同意后方可执行。
2.4.1.3 工厂检测的测试报告应交招标人审定,经同意后方能出厂。所有液压电磁式断路器到达施工现场后,若发现缺损或性能劣化,均应由投标人无条件更换、补齐,并不得延误工期。
2.4.2 现场调试开通
2.4.2.1 在现场安装工作开始前一个月,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所需小型自动液压式断路器全套技术资料及说明书(包括小型自动液压式断路器的技术性能、技术指标、额定参数及完整的说明书)、测试记录。
2.4.2.2 投标人应配合现场设备的调试和开通,包括遇到的问题和解决的措施 。
l 出厂试验检测及资料要求
要求供方在产品出厂前按照相关检验标准对产品进行检验,并向我方提供产品的合格证书、保修单、装箱单和使用说明书等。
1)投标人应对提供的设备的规格型号、外观、原厂配件及测试记录进行检查,交付我方的设备要做到规格型号正确,外观完好,原厂配件及测试记录齐全。
2)投标人要根据买方对不同产品的测试需求的要求,交付时提供测试记录。
3)测试过程中如果出现不合格品要及时更换后,再测试。并在测试记录中写明不合格品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4 )投标人交货时应填写招标人提供的设备测试表格,并与货物同步交付招标人。
l 主要服务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提供制造商产品服务承诺函及本次投标授权函。
2) 投标人应在《订购单》下达 2周内将货物发至用户指定地点(含装卸);
3) 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地点,安排安装调试,并进行使用培训;
4) 按招标人要求安装硬件驱动程序 ;
5) 按招标人要求完成安装后的软、硬件测试;
6) 投标方负责督导所供系统、设备调试开通,并有义务配合所参与系统的开通调试和故障分析。保证配合招标方工程进度的实施;
7) 对招标方提供 7*24电话服务、技术及备件支持。投标方在接到招标方的故障报修电话后 2 小时内作出响应,必要时双方协商以最快的方式携带相关设备赶到现场排除故障;
8) 提供产品升级换代信息,对提供的产品须在停产前六个月,正式通知招标单位,并提供替代型号及方案,配合招标方进行测试、选型。对新产品提供免费讲解和培训服务;
9) 对招标方以往现场采用的同类设备提供支持服务。
l 质保期服务
1) 质量保证期应 不低于 设备到货验收后的两年,质保期内投标方应保修所有供货设备。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系统发生故障,投标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设备。
2) 在质量保证期内硬件免费更换和维修。
3) 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投标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修改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售后服务的费用由双方通过商务协商解决,其中备品备件的费用不高于此次投标价格。
4) 招标方在维护或使用设备过程中出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时,可通过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向投标方售后服务部提交服务需求,寻求技术支持。投标方接到技术支持的服务需求后,投标方工程技术人员将根据故障的级别进行响应。一般故障将首先通过电话支持服务进行响应,如仍无法解决,投标方会提供现场技术支持服务。对设备重大问题,将按照重大问题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5) 投标方提供如下质保期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Ø 由于系统设计和设备制造中存在的技术和质量问题引起故障,而使所供设备不能正常工作,以及存在招标方不能解决的关键问题,投标方应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并尽快解决设备存在的各种问题。
Ø 在质量保证期间,投标方应按招标方要求,免费更换或返修所有故障的设备,以保证系统正常运转。
Ø 投标方应提供足够的合格技术人员处理任何故障。修复任何故障必须是连续地进行,直至系统恢复正常为止,并出具经过招标方认可的详细故障分析报告。
6) 质保期期间,投标方在收到维修设备后不大于 48小时内完成设备维修和故障分析,并在收到维修设备后5日内将维修后的设备及故障分析报告发送至招标方指定地点。若不能按时完成设备维修工作,投标方应提供备机,并在收到维修设备后5日内将备机发送至招标方指定地点。若质保期内的备件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方使用需求,投标方在收到招标方通知后3日内免费补齐。
7) 投标方承担质保期内设备维修及故障处理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Ø 维修好的设备运送至招标方指定地点的运费;
Ø 现场故障处理服务产生的一切费用;
Ø 设备维修费用。
8) 投标方将近期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知招标方。重大问题的范围包括不属于投标方设备原因造成的问题。
9) 投标人应保证所售设备,都能得到产品制造厂商或软件开发方的技术支持及服务。在使用过程中,需要设备厂商及供货商到现场指导时,需要提前通知。供货商协调技术人员在 48小时内到现场服务指导。
l 培训
1) 培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中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系统管理、系统运维等内容。培训目标对象包括:系统运维和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2) 培训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实施过程中技术指导、产品架构、安装调试、系统维护、产品升级、配置管理等内容。投标人应根据培训对象不同,设置专项培训和知识传递计划,确保系统使用人员能熟练的使用系统;运维人员可以胜任各种维护工作;如未达到预期效果,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免费重新进行培训。
3) 培训计划中,投标方应该明确提出各个项目阶段所需进行的培训主题、内容、参与人员,以及为招标方提供的标准课程和培训计划。
4) 投标人负责安排具有一定理论水平、丰富实践经验、一定教学经验的讲师投入培训教学,在培训计划中,提供主要讲师资质及经历。
投标人承担的培训费用包含如下几项:教员和教材费用。投标人应不限制参加的人数 。
2 、评审小组
采购人依据项目的复杂程度和技术要求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技术、商务、采购等方面的三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
3 、评审办法
条款号及名称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
√ 最低价法
2.1.1
形式评审标准
供应商名称
与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一致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询比采购公告中 4.获取询比采购文件时间和方式中获取询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应按询比采购公告中 4.获取询比采购文件时间和方式中获取询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写,A4版式,中文简体文字。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将加盖单位章后的响应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响应文件的编制
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响应文件份数
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的形式:电子版 1 份,须提供完整的响应文件扫描件 PDF (须签字盖章)
响应文件内容的完整性
符合询比采购公告中 4.获取询比采购文件时间和方式中获取询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响应文件应当对询比采购文件有关交货期、交货地点、响应文件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采购文件要求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2.1.2
资格评审标准
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证书复印件,并 符合询比采购公告中的 3 . 供应商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资质, 并 符合询比采购公告中的 3 . 供应商资格要求
财务要求证明材料
谈判后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供应商管理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不满足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与其签订合同。
业绩要求证明材料
符合询比采购公告中的 3 .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 合同
√ 中标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
√ 竣工验收报告 /验收证明
√ 业主证明
□ 其他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种类要求:
√ 提供上述勾选的任一项证明材料即可
□ 需同时提供上述勾选的所有证明材料
□ 其他要求:
信誉要求证明材料
符合询比采购公告中的 3 .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 ①供应商贪污贿赂犯罪行为查询结果截图。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查询指南:进入首页 - 点击高级搜索 - 打开案由 - 选择刑事案件 - 贪污贿赂 - 单位行贿
②供应商相关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分别通过《信用中国》( )查询,查询指南:进入首页 - 点击信用服务或个人信用 - 选择失信被执行人查询)。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报价
供应商应按 4. 获取询比采购文件时间和方式中获取询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报价。符合如下要求:
( 1 )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双方发生的所有费用均以人民币进行结算与支付;
( 2 )供应商报价应包含采购标的、运费、税金及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其他全部费用。
( 3 )响应文件中报价应为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在内的含税价格,同时应列明不含税价格和增值税税额。
响应文件有效期
响应文件有效期应为 90 日,从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特殊情况下,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响应方案
符合询比采购须知中 1、采购内容的要求
质量标准
符合询比采购须知中 1、采购内容的要求
完成期限
符合询比采购须知中 1、采购内容的要求
合同条款
按照采购人合同文件签订
对非关键条款的偏差
允许偏差的范围: /
允许偏差的项数: / 项
3.1.1
评审价格
最终报价的大写含税价格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3.2 评审价格比较和排序(最低价法)
3.2.1
评审要求
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确定供应商最终报价的评审价格,并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评审价格超过最高限价(如有)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2. 2
供应商并列时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的规则
√ 由评审小组投票确定
□ 由评审小组抽签决定
4 、询比采购文件的澄清
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澄清和修改询比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提交报价和文件的供应商。
5 、响应文件的澄清
采购人(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 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采购人(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询比采购文件的范围且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6 、 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询比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除满足询比采购公告规定的资格要求外,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 与本 包件 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 3 )与本包件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4 )为本包件的代理机构;
( 5 )与本包件的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6 )与本包件的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7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 8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9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0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11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12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13 )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 14 )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7 、 询比采购原则上为一次性报价,但采购人有权发起议价。若采购人决定发起议价,供应商应在规定地点、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评审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供应商的报价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8 、 采购人按照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向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同时将询比采购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9 、合同授予
采购人和确定的供应商应当根据询比采购文件和确定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确定的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有需求调整,实际采购金额将随项目需求调整而变化,采购人不承诺最终成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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