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松兰堡村42.21亩场院出租
- 2026-11-03
项目名称: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松兰堡村42.21亩场院出租
招标公司: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松兰堡村
采购标的物: 场院出租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S110000D033010014552
交易程序类型
常规交易程序
项目编码
2026-CP/04-0919
挂牌金额
4,221,000.00元
挂牌日期
2026-11-03
截止日期
2026-11-09
#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松兰堡村42.21亩场院出租
项目编码
2026-CP/04-0919
不动产权证证号
占地面积(平方米)
28140.0
房屋使用现状
闲置
房屋用途
细分类别
场院
附属设施
无
坐落(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松兰堡村
# 权属信息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否
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内容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否
影响标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 拟出让信息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拟出让期限(年)
20年
拟出让用途
办公
拟出让方式
出租
# 挂牌及公告
是否挂牌
是
披露方式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网站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挂牌日期
2026-11-03
截止日期
2026-11-09
挂牌总金额(元)
4,221,000.00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5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类型
延长信息发布
延牌周期(工作日)
5
延牌次数
#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其他方式描述
#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
30,000.00
交纳期限(工作日)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五个工作日
交纳方式
电汇
处置方法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处置方法说明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其他
北京农交所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开户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务中心区支行
开户行简称: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商务中心区支行
账号:0查看完整信息19183
行号:402100001192
备注:按照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对北京市交易场所交易资金监管要求,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交所”)交易保证金及合同价款接受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规范监管。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由北京市金融局批复成立,为北京市各类交易场所提供交易资金统一结算、客户资金存管等服务。
# 交易条件
公告价格(元)
4,221,000.00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5000元/亩/年,年租金211050元
#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在报名前须取得加盖双方公章(自然人签字)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并作为报名受让的先决条件,一并提交农交所。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租赁用途:办公;
2、土地现状: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分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
3、此项目分为四个地块,四个地块分别为:
地块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人民政府30亩场院,四至:东至创业大厦、南至沙河水务站、西至城铁东路、北至百沙路辅路;
地块二: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昌平区税务局沙河税务所7.57亩场院,四至:东至维也纳酒店、南至松沙路边、西至空地、北至创业大厦;
地块三: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地区水务服务中心3.6亩场院,四至:东至创业大厦、南至空地、西至城铁东路、北至沙河镇政府;
地块四:昌平公安分局松兰堡地区直属中心警务站1.04亩场院,四至:东至永安热力锅炉房、南至松沙路边、西至沙河地税所、北至永安热力锅炉房;
4、租金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双方另行约定,土地出租期间所产生的其他应缴纳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5、地上物:沙河税务所房屋占地面积共计2270.72平方米;沙河派出所房屋占地面积共计100.5平方米;沙河镇政府房屋占地面积10321.96平方米;沙河镇政府南侧房屋占地面积1391.68平方米为原承租方所建,归原承租方所有,如原承租方续租则由原承租方继续使用,如由新承租方承租,则由双方自行协商处置,如需清退,村集体配合在60日之内对地上物进行清退。
# 交易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钰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