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北京东安储运公司北库区办公楼18805.75平方米房屋及21.2亩院落等9座房屋建筑物出租
- 2026-11-05
项目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北京东安储运公司北库区办公楼18805.75平方米房屋及21.2亩院落等9座房屋建筑物出租
项目编号: S110000D033010014600
招标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北京东安储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房屋建筑物出租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S110000D033010014600
交易程序类型
常规交易程序
项目编码
2026-CY/04-0999
挂牌金额
89,774,118.49元
挂牌日期
2026-11-05
截止日期
2026-11-11
#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
项目编码
2026-CY/04-0999
不动产权证证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
18805.75
房屋使用现状
闲置
房屋用途
细分类别
办公用房
附属设施
无
坐落(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北京东安储运公司北库区办公楼
# 权属信息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否
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内容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否
影响标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 拟出让信息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拟出让期限(年)
10年
拟出让用途
第三产业现代服务业
拟出让方式
出租
# 挂牌及公告
是否挂牌
是
披露方式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网站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挂牌日期
2026-11-05
截止日期
2026-11-11
挂牌总金额(元)
89,774,118.49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5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类型
延长信息发布
延牌周期(工作日)
5
延牌次数
#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其他方式描述
#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
900,000.00
交纳期限(工作日)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五个工作日
交纳方式
电汇
处置方法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处置方法说明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其他
北京农交所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开户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务中心区支行
开户行简称: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商务中心区支行
账号:0查看完整信息19183
行号:402100001192
备注:按照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对北京市交易场所交易资金监管要求,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交所”)交易保证金及合同价款接受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规范监管。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由北京市金融局批复成立,为北京市各类交易场所提供交易资金统一结算、客户资金存管等服务。
# 交易条件
公告价格(元)
89,774,118.49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建筑物租金单价1.2元/平方米/日,院落租金20000元/亩/年,且不低于乡域指导价,约定每三年递增比例3%,租金半年付,提前收取租金,先付押金。
2.履约保证金由出受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3.无免租期。
4.租赁期间,受让方实际使用产生的电、通讯、消防等费用,由受让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收费标准自行承担,本租金不包含上述费用。
5.租赁期内不得进行违法建设。未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不得擅自转包转租或擅自采取联营、合作等形式变相转包转租。不得将集体经营性用房担保贷款或借款,或作抵押帮助贷款或借款。
6.租赁期间,如租赁物被征占(包括但不限于征用、拆迁、腾退、乡村环境改造等原因),双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合同自动终止。受让方投资于租赁资产的装饰、装修及地上地下设施无补偿。受让方不得向出让方、征占人以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提出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赔偿、补偿等请求。受让方应保证在约定搬离限期内及时搬离租赁物,受让方若延期搬离给出让方造成损失的,受让方应予以赔偿。
7.租赁期间,不得在租赁物四至范围内搭建任何违法建设。未经出让方书面同意并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不得翻建、改建、扩建现有建筑物。如因受让方未经批准的自行改造、装修等行为导致产生执法卫片等认定违法建设的情况,则受让方需无条件拆除并整改,还需赔偿出让方相应损失。
8.合同签订日期不作为起租日期,出让方标的自交付日期作为受让方标的起租日期,具体交易条件以合同中约定为准。
9.受让方签订本项目合同的同时,其实际控制人须同步签署《实际控制人连带责任担保函》。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书面申请豁免担保:(1)承租方为国资全资企业、大型上市企业,且经征信核查无欠租、失信等不良记录的;(2)属于短期临时租赁(租期≤3个月、单次租金总额≤5000元)的。担保函的具体内容以最终正式签署版本为准。
#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须为北京市朝阳区依法注册的企业,且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
2、受让方在报名前须取得出让方签字确认并加盖双方公章《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报名受让的先决条件,一并提交农交所;
3、受让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中涉及行政处罚、黑名单信息中无不良记录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该项目出让标的面积为:。其中1号库房面积1191.68平方米,2号至7号库房面积合计5961.27平方米,管理员办公室及门卫室面积199.61平方米,吊车库面积79.2平方米,西站台库房面积404.27平方米,8号至12号库房及12号库配房面积合计3362.12平方米,13号至18号库房及办公室1面积合计6144.2平方米,东站台库房及办公室2面积合计438.63平方米,办公楼面积1024.77平方米。
2.该标的项目业态为第三产业现代服务业,且符合市区禁限目录要求,项目用途为第三产业现代服务业,且符合市区禁限目录要求。
3.占地四至:东至北京大秦物流有限公司,西至北库区7号库西墙,南至北库区南墙,北至北京大秦物流有限公司。
4.该标的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建设审批手续,尚未办理不动产权利证书,不具备消防验收手续,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出租标的相关手续状态并接受因此产生的风险。
5.该标的所占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土地现状用途为建设用地,规划用途为城镇建设用地。该项目在创建基本无违建区的违法图斑内。
6.受让方摘牌签订协议后须在北京市纳税纳统。
7.如遇国家征地、拆迁等不可抗力,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8.受让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让方和农交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让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4)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给出让方造成损失的。
9.意向受让方递交本项目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 交易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艺淳
联系电话